此片不是硬科幻类型,只是用末世、科幻的外衣来讲述了一个比较俗套的关于人性的故事。
我觉得与2009年的《末日危途 The Road》有些像。
网上经常能看到一句话 “用核武器把***炸回石器时代”,这句话其实是有严密的科学逻辑分析的,不是为了吓唬人而纯编造出来的。
冷战时期,美国大量研究核战的后果,结论之一就是大规模核战其实是不会把地球给炸没了的。
相反,地球还会存在,只是地表会发生极大的变化,比如核污染(不是核武器爆炸造成的,而是因为核战会造成核电站的核泄漏)、气候异常、地貌改变、水源污染或枯竭、生物系统崩溃等。
核战本身可能还不会导致人类大量死亡,但后续的环境变化却肯定会导致人类大量死亡,因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其实是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一旦发生持续的长期的变化而人类无法适应,必定会出现大量死亡。
人口数量减到某一个数量级,人类社会组织就会崩塌而无法重新组织。
幸存的人类要么小群体聚居在一个地方,形成一个又一个的聚集点,要么就散落在大环境里随机死亡。
绝大多数的知识技能会随着个体的人的死亡而消失,人类社会的文化、科技、生产等成果,绝大部分是保留不下来的,也无法传承,基本上幸存的人类就是回到了原始社会部落的组织状态,生存物资和工具方面可能会稍微好些,但会很随机很不稳定,因为再生产、工具制造及维护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倒退。
至于原始社会阶段部落之间的厮杀、抢掠,这个就不用多解释了吧(可参照台湾高山族、北美印第安、非洲部落)。
大量的末世题材的影视作品,都是建立在这个冷战时期的科学推测基础上的,而不是文艺工作者凭空想象出来的。
回到这部电影,整个环境设置是没有大问题的。
不管是因为异常强烈的太阳耀斑,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从影片所展现的来看:1、臭氧层基本消失,生物体系也就无法生存和运行,人类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和威胁,人类幸存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几何式递减。
影片中所展现的地表环境,单个人的生存概率微乎其微。
芬奇因为是科技公司的员工在基地工作,依赖基地的物资侥幸存活下来,但也得了辐射病可能还有其它疾病(比如长期饥饿、营养不良等引发的)。
2、现代通讯体系完全毁坏,幸存的人没有办法彼此联络。
就算你找到一处可以生存的地方,一来那种情形下你是否愿意与不熟悉的其他人分享这有限的生存资源,二来你都没法办告诉其它地方的其他人这个消息。
3、交通工具缺失。
芬奇是因为在基地,所以才有重卡和房车。
影片中有不少路边废弃车辆的镜头,说明就算有幸存的人类,也会因为没有远距离的交通工具而无法迁移。
加之恶劣天气频发,长途迁移的风险很大,死在路上估计也是大概率事件。
在这种环境下,幸存的人类要想恢复之前的现代社会,短时期内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自然环境恢复正常之后,也是需要很长时间来慢慢发展的。
人类历史号称200万年,而形成社会组织撑死也不过1万年,已知的人类文明最长是5000多年,我们现在生活的状态则150年不到。
那这200百万年里的至少99.5%的时间里,人类在干什么?
没事干发呆吗?
闲情逸致数星星吗?
奋发图强创造文明吗?
不是啊,人类是在拼命生存啊,绝大多数都挂了,极极极极极极少数幸存下来适应了环境,才成为我们的祖先,然后一代一代延续着才完成了后面那至多0.5%的时间里的事情啊。
2021年12月31日看的片子,这是今年最后一部,但着实失望。
汤姆·汉克斯在大概2000年前后出演过一部《绿里奇迹》, 围绕人在临近死亡时的“精神上最后一里地”展开。
今年这部《芬奇》,讲了一个人在世界末日自救时的最后一段旅程。
两相比较相差太远。
在这个故事里,人类在自然环境中难以生存,同时人类之间的信任崩塌导致相互残杀。
男主对人类完全不信任,但靠着理工男的底子孤独自救,还收养了狗、改造了车、搞定了防护服、发明了万能百科机器人。
机器人有超强的知识背景和学习能力,学会了听指令、知道给自己找衣服穿、听他讲故事陪他聊天儿、还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总之经过几次批评教育,在实践中给它重建了正确有力的三观;然后人与狗、人与机器人、狗与机器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依存与信赖,男主去世后托孤成功还靠机器人给自己完成了火化立碑。
听起来是个好题材。
但是看完感觉太温情脉脉了,观点平淡而直白,空有一个科幻的外壳,内里装满了虚弱的情感表达。
孤独的末日环境没有逻辑严密或耳目一新或自成一派的科技设定,因此在逃离更加恶劣环境的这条线索上完全没有施展,观众只能看着男主一味的逃与消耗。
而情感方面,一个是人类之间基础信任崩塌,这条线在最开始给机器人的指令中就已经直给了,后面在男主的闪回记忆中又平铺直叙了一次,没有任何冲击感;另一个是男主良心救赎收养了狗,培养接班人托孤,这段儿太理想化了。
它当然是可贵的真诚的,但这么浅显的道理这么温柔的讲述,多了些一帆风顺和三厢情愿,少了些留给观众的想象与反思的空间。
至于机器人的软萌与幽默,我个人非常反感这样的处理方式,但我相信这是亮点,也是和观众沟通最成功的部分。
如果说优点,大概是汤姆汉克斯的表演和开始直至机器人出场这部分内容比较有吸引力。
故事的结尾不知道机器人和狗怎么生存下去。
没接着往下想也没法儿想,情感方面的基础信任解决了,但技术条件实在无从想象。
就当是朝着光明的未来继续愉快的生活在一起吧。
反正是个末日科幻童话,别太较真儿了。
这个片最大特点就是看了和没看一样,当然我是因为看见豆瓣高分满怀热情观影所以没有中途睡着。
但是即使中途睡着我也觉得不会影响看剧情(如果有的话)。
故事情节我感觉写个3-5段话就能写完,高考作文如果是写科幻电影剧本大纲的话我感觉用这个片上能拍上下集。
剧情比较弱的情况下基本上就看演员演技和导演对科幻的理解,是不是有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我并不是说汉克斯演技不好啊,相反他演技很好。
问题是电影只有他一个人,你如果坐着看一个人絮叨俩小时怎么也会烦。
外加一个比较弱智的机器人是不是更烦?
这是人类本性造成的,并不是汉克斯不好。
另外值得点评的是电影里的唯一的一只狗也不太灵性。
除了嚎,捡球,就是嚎。
那么就是最重头的,导演对末日科幻的理解,是不是逻辑自洽,是不是有创意,是不是能吸引观众 我想这块导演可能太大意了,或者太托大了,或者并没有专心设计。
总之里面实际上没有太科幻的内容。
2个小时的独角戏,关键点比如末日的原因等等都是寥寥几语带过,内容也没任何特殊的地方(反正就是告诉你地球毁了,还有一个都是人类自己作的)。
自主意识的机器人机器狗都是高度工业文明的产物(尤其这种几天不用充电还能卖苦力的机器人我觉得特别厉害)。
老哥还弄了个专门扫描纸质书的仪器来给机器人灌故事,请问导演你知道世界上有个叫电子书的东西麽?
最不太理解的是,老哥最开始的地方,气候恶劣,不适宜人类生存,所以老哥开启了末日模式可以理解。
但是最后幸存者(不能说剩下的人了)跑到了xxx大桥(不透露剧情不说名字了),都花开四季了,还四处无人,是不是有点讲不过去了?
合着大家都喜欢躲大楼里玩躲猫猫不愿意跑外头过正经日子?
所以你看,虽然他剧情很弱,但是还有硬伤。
这就有点不太能说的过去。
只能说明一点:欧美的导演们已经不知道再怎么拍科幻片了。
沙丘拍的再气势磅礴也就是人海战术砍大刀的水平。
当然能坚持看两个小时不睡觉已经很厉害了,为自己点个赞!
本想给两分的想想老哥拍的挺不容易给3分了。
这个片,拍的是真累!
想了想,再补充几点1、老哥造机器人的原因是为了老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想给狗子找个保姆结论:老哥如果把造机器人的精力稍微回收一下,往南找找,就会发现地球上已经存在了适宜生存的地方,狗子没人照顾也能活。
造机器人必要性其实没那么大2、老哥之前待的地方,看地图基本上全清空了。
然后老哥守个风电塔电力有了好说,可是老哥开的这个重型卡车可是油耗子。
那玩意没一个固定加油站可供不起。
时间看老哥这种情况也不短了,所以油从哪来?
然后老哥守在风电塔的原因除了有电还有要造机器人。
不过个人说,有这样相对恒定的电力供应,大概水也还可以,干嘛不种点东西呢?
嗯学理科就是这样不好,达不到导演想要的文学性
Don Mclean,美国纽约民谣摇滚歌手。
他的歌曲中,以美国派和Vincent最为著名。
“我是个歌手,就这么简单 ─ 唱歌,找歌,写歌,录歌。
糟糕的是,最近大家的焦点都放在音乐录像带上,而非歌曲本身。
在这个领域里面,音乐的价值被贬低了。
当然,棒棒糖也缩水了,政治人物也变笨了,什么地方都看得到代用品。
不久以后,人们也不知道自己听的根本不是真材实料的音乐。
”—对他而言,音乐尚未死去。
他在全世界赢得十二张金唱片单曲、专辑则有二十五张金唱片、十张白金唱片,举行过十次世界巡回演唱会,拥有一大堆经常被人翻唱的名曲,即使如此,一聊起自己的音乐,他仍然充满热情。
1971年,一直默默无闻的美国民谣歌手Don McLean(唐·麦克林)在灵感泉涌中写下了一首超长的歌曲《American Pie》(美国派),不仅使他一夜成名,而且把他和他的这首作品一直流传到了21世纪的今天。
1977年,张国荣拿这首歌参加了亚洲歌唱大赛,由于比赛时间的限制,哥哥Leslie在1977年的比赛中唱了一5分钟左右版本的American pie,成为亚军,并以对黎小田说唱一半歌曲会使歌“make no sense(没有感觉,失去了原汁原味)”,使黎小田对他刮目相待。
以此,奠定了Leslie进军歌坛的基础和信心。
而后来,麦当娜也曾经唱过一个4分钟版本的Ameircan pie。
Leslie曾经在他的热情演唱会上说过:说到American pie,年长一些的朋友会说这是Don McLean(唐·麦克林)的American pie。
而年轻一些的朋友呢,会说这是麦当娜的American pie。
但是说呢,在中间的朋友(中年人,那些伴随哥哥成长的人,一直听他的歌并支持他的人)会说,这当然是张国荣的American pie!
破碎的梦时光回到1959年,作者Don McLean还只是一个15岁的小孩。
早期的Rock and Roll音乐令Don无限痴迷,而其代表人物Buddy Holly(Crickets乐队的主力),在Don的心中则是如神般的存在。
此时,他的梦想,便是有一天用自己的Rock Music为人们带来欢乐,而Holly不仅是榜样,更是精神的源泉。
作者此段的演绎尽显惆怅,令听者仿佛已经触摸到了逼近的阴郁。
少年的Don,还只是纽约近郊的一个小送报员。
1959年2月4日,他在自己亲手递送的报纸上,读到了这则令他心碎的噩耗。
Buddy Holly,以及同行的另两位摇滚巨星Ritchie Valens和J. P. Richardson (Big Bopper)所搭乘的航班在衣阿华州(Iowa)的Mason市郊外坠毁。
空难发生时,Buddy Holly刚结婚6个月,且妻子Maria Elena Holly已身怀六甲。
更有悲剧色彩的是,Maria闻及噩耗后悲伤过度,导致孩子流产了。
Don的对Rock and Roll的美好理想,这时可以说被击了个粉碎。
灾难当天,在10年后被Don定义为音乐死去的一天。
那美好的旧时作者不禁回忆起美好的往昔。
跳慢舞,在当时是一次浪漫约会的重要部分,也代表了Don对当年幸福的理解。
那个年代,摇滚乐时常被宗教领袖们抨击为不敬神的(ungodly)。
Don在引用歌名的同时,也有意识地为摇滚乐表达了些许的委屈、愤懑。
与慢舞一样,高中里的Sock Hop也是那个纯真年代的一个代表性的活动。
Sock Hop通常在学校的体育馆中举行,学生们男女配对,翩翩起舞。
之所以叫Sock Hop,是由于出于保护地板的考虑,学生们会脱下鞋,穿着袜子舞蹈。
诗句中的“你”,我相信是Don青涩年华时的梦中情人。
10年后,那个她在此处,以及在歌曲的一些别的地方被蜻蜓点水般地提及。
R&B音乐对摇滚乐的发展施加了决定性的影响,Don在此处以欢快的高音唱出词句,显然是对当年R&B的衷心赞美。
一段快乐的青春,作者总结了当时自己的生活状态,桀骜不驯,心中有梦。
又是两处歌名的引用:
这种小货车(pickup truck)由于其实用性,在当时的德州非常流行。
Don借此两句,以及前文,强调了自己是他那一代年轻人的典型,也流露了无尽的回味和眷念。
风起云涌虽然这首歌录制于71年,但显然作者在69年便已执笔作词。
在Don的眼里,没有Buddy Holly的10年,摇滚乐的发展失去了依靠与方向。
在英语中有一句俗语: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 即,滚石不生苔。
作者在此段第二句巧妙地篡改了这句谚语:既承接上句,认为摇滚乐10年来吸取了许多糟粕,积重难返,又同时直白地抨击了著名的the Rolling Stone乐队,认为是他们把摇滚乐引入歧途。
国王,无疑是指在当时红透半边天的摇滚乐之王,猫王Elvis Presley;皇后?
一般认为是当年人气最旺的女歌手Connie Francis。
献歌的小丑名叫Bob Dylan,是人气正在不断爬升的一位歌星,挑战着猫王的王座。
James Dean,当时的一位著名演员。
他的标准装束是一身黑色的摩托赛车手皮夹克。
Dylan曾在若干个重要场合穿过几乎一样的皮夹克,就这样James Dean的名字也进入了这篇歌词。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丁.路德金(Marin Luther King)的那次历史性集会上,Bob Dylan也登台献艺,也算是sing for the King一句的双关义吧。
六十年代初,猫王的影响力日渐衰落,其地位逐渐被取代了。
究竟是谁主宰了六十年代摇滚乐坛,引领了摇滚乐的潮流?
公众最终也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在Don看来,不仅滚石乐队把摇滚乐引入了歧途,披头士(Beatles)的出现更是扭曲了摇滚乐快乐的灵魂。
约翰列侬(John Lennon)是披头士的创始人之一,早年确曾研读过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而披头士初期也确曾在公园中排练。
这段时间孕育着美国摇滚界的一次翻天覆地的革新,而显然在Don的眼中,Beatles的崛起却是某种噩兆。
作者认为,这段时间(六十年代初期)是音乐界一段黑暗的时期,Beatles的出现使摇滚变得哀伤而了无生气。
挽歌,献给五十年代之前纯真的Rock&Roll。
1965年11月9日,发生了著名的美加大停电事故,在这段诗句中也是一处暗指。
垂死的乐坛Helter Skelter,影射人物查尔斯·曼森,美国史上有名的“曼森家族”创始人,是一个超级杀人狂,1969年,曼森发动代号为“Helter Skelter”(取自披头士一首歌曲名字)的终极计划,造成美国史上最大杀人案之一;Helter Skelter是Beatles在专辑
Byrds也是1966年美国的一个摇滚组合,其作品涉及一些关于毒品问题的歌曲,”Eight Miles”就是他们的作品之一。
High and fall fast一句,作者巧妙地揭示了当时在乐坛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问题:毒品将人引向堕落。
显然,反毒歌曲的宣传效果微乎其微,Foul out是指橄榄球比赛中的得分不算,而grass就是早年人们对大麻的俗称。
尽管Beatles在音乐界一手遮天,圈内的艺人们多数都想把音乐带向一个更好,至少在Don认为,一个更健康向上的方向。
Bob Dylan又一次出现了,当时他在一次摩托车行驶中遭遇严重事故,住院良久。
这里,Don大规模地使用了比喻,橄榄球场是指当年的乐坛,而Sergeants固然是指Beatles(Beatles有一张经典专辑
就在大麻烟飘溢的那些年,Beatles势力逐渐壮大。
Beatles使摇滚乐逐渐变得无法舞蹈,令Don苦恼不已。
Players,也就是大多数的艺人们,甚至被压制得难以在演艺圈一露头角。
在Don的眼中,这时的摇滚乐界已经病入膏肓,不禁怀念起有Holly的日子。
嬉皮士之殇在1969年,有两场非常著名,影响深远的摇滚乐集会,一是纽约州沙利文郡郊外Woodstock音乐节,二是加州北部Altamont废弃高速公路音乐会。
8月15日-18日的Woodstock音乐会上聚集了20多名当时最著名的音乐人,以反主流文化为基调,成功打造了一个成功的周末音乐狂欢,从此开启了嬉皮士文化的时代,被认为是改变摇滚乐历史的50个重要时刻之一;而12月6日由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主导的Altamont音乐会,本欲如法炮制为西部的Woodstock盛典,最终由于暴乱以闹剧收场,对嬉皮士们乌托邦般理想的世界观造成了沉重打击。
1969年7月20日美国首次登月成功,不过那时Don已经在创作这首歌曲了。
一切再难从头,Don指的当然是他心中那曾经的纯真年代,在歌的第二部分所描绘的美好过去。
连续3处的Jack,Don抱以的感情却不全一样,
而烛台唯一能代表的意思,就是吸毒者在吸毒时需要将毒品放在勺子中置于蜡烛之上,作者在此处的暗指不言而喻。
前两句Don近乎直白地表达了自己对于Mick Jaggar以及滚石的不满。
不得不提的是,Mick Jaggar早期曾翻唱过Buddy Holly的作品,看起来作者对之很不满意。
这一段描绘的显然是臭名昭著的Altamont音乐会。
当天,滚石乐队没有信任警察,而是出于嬉皮士的反主流的信仰,请了一个叫做地狱天使的摩托车社团(Hell’s Angels Motorcycle Club, HAMC)来做安保工作。
HAMC是一个遍布全世界的以摩托车为标志的帮派,在维基百科上,该词条的主要内容是其犯罪履历。
由于安保不力,滚石所搭乘的直升机到达后不久,现场就变得混乱起来,逐渐演化为暴动。
最后,在一起蓄意他杀,一位司机驾车撞死两人后逃逸,以及一人在灌溉水渠中意外淹死之后,演唱会以闹剧散场(凶杀发生时,滚石恰在演唱Sympathy for the Devil)。
嬉皮士理想世界的梦想,在Altamont现场看来只能说是一种讽刺。
说到讽刺,几年前的一集《南方公园》也以这场演唱会为素材制作了一集,狠狠地嘲笑了嬉皮士愚蠢的拯救世界之梦。
30多年前的Don身为一个年轻人可以做到在大流外清楚地思考,实属不易。
Altamont事件中死去的人们,在Don看来,都是嬉皮士不切实际的空想的牺牲者,是滚石扭曲了摇滚乐后的一种恶果。
迷途乱世这位转身而去的女孩是谁?
绝大多数人认为,Janis Joplin,当年最受欢迎的蓝调女歌手,是作者此处之指。
这位天才女歌手在27岁时(1970年)便去世了。
但如果Don有一语双关的话,我想此处的女孩,也有一部分是在前文中与别的男生在体育馆跳舞的女生,那位令Don情窦初开,却始终隔着玻璃的一个窈窕背影。
Don再次重申了音乐在他心中的神圣,并深深怀念着过去的传统唱片店。
那里总是让顾客先聆听唱片中的歌曲,再购买心仪的唱片。
当然,“那音乐曾在这响起”指的是Holly的歌曲,Don也是借此感慨再难在唱片店听到Holly的声音了。
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游行、暴动比比皆是,而痛苦的源泉——在越南的美军却身陷泥潭。
许多地方都由于反战示威引发了流血冲突,其中一个有名的悲剧是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运动被镇压。
1970年,由于反战思潮,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们坚持罢课抗议。
在他们的抗议活动被禁止后,他们不顾禁令继续激进的反战示威,当时的肯特州州长公开表示,抗议的学生们是最恶劣的人群,坏过Communists,要坚决铲除。
五月四日,警察开进校园,与学生发生激烈冲突,学生们向警察投掷石块,警察凭坦克和枪支层层逼近,当追至操场时,警察们根据指令,把枪口瞄准逃逸的学生们,开火。
13秒的射击,共射出67发子弹,13名学生倒在血泊中,其中4人死亡。
“我们学生只是坚持我们所坚信的真理,并希望政府认真考虑我们的意见,谁又想到我们会被自己的政府射杀呢?
”一位学生事后说。
也就在那时左右,马丁路德金在种族冲突的前线牺牲了。
种族主义这个恶魔在美国的土地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兴风作浪,1965年8月,在洛杉矶Watts Neighborhood发生了著名的Watts Riot,大规模的暴乱持续了整整6天,造成34人死亡,1032人受伤,3952人被逮捕。
乱世之中,Don对摇滚乐的发展已经逐渐感到迷茫,音乐的圣洁在他看来已经收到了太多的玷污。
在整首歌曲中,Don在许多地方强调了音乐对他的神圣,此处被毁坏的教堂之钟又是这样的一处暗指。
圣父﹑ 圣子及圣灵是天主教教义中的三位一体(Catholic Trinity),三者合为上帝。
Head for the west coast在过去有表达死去的意思。
是哪三个人,在Don的心中如神一般,却又都死去了呢?
第一种解释是早年的摇滚界三巨头(Rock Trinity):Holly, Valens和Richardson,另一种解释是三位政坛重要人物:John F. Kennedy, Robert F. Kennedy以及Martin Luther King。
无论Don在主歌的最后是重提摇滚乐之死,还是感慨乱世,都足以表达心中之迷惘无助。
下面是出现了七次的副歌部分一个纯真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当年的姑娘都是经典的邻家女孩(American Pie的意思是As American as apple pie,苹果派是非常有美国特色的食品),当年的年轻人一同开着小货车去酒吧消磨时光(Levee据说曾是伊利诺伊州Rochelle市北部的一个酒吧,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关门歇业了),当年的音乐在快乐中诞生,为人们带去快乐。
好搭档想必就是以Holly为首的Rock Trinity,而裸麦威士忌酒(Rye),也是早年在年轻人中盛行的饮料。
这一天,谁就要死去?
是Holly?
是Rock&Roll?
还是那已然逝去的美好往昔?
当仔细聆听完整首歌后,每个人对最后的这句耐人寻味的经典歌词都会深深地回味。
《American Pie》歌词A long, long time ago,I can still remember我依旧铭记那段旧时光How that music used to make me smile音乐总是让我莞尔微笑And I knew if I had my chance 而我明白 如果我有机会That I could make those people dance 能让那些人翩翩起舞And, maybe, they’d be happy for a while. 他们也许会开心一阵子But February made me shiver with every paper I’d deliver. 但我在二月送出的每份报纸都令我不寒而栗Bad news on the doorstep噩耗就躺在门阶上I couldn’t take one more step. 我的腿像灌铅了一样I can’t remember if I cried 我忘记我是否流下了眼泪When I read about his widowed bride 当我得知他遗孀的消息but something touched me deep inside 但有些事却深深触动了我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So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那么,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Did you write the book of love“爱之书”是你写的吗?
And do you have faith in God above if the Bible tells you so?如果圣经告诉你这些,你会信仰上帝吗?
Do you believe in rock n roll, 你还相信摇滚吗?
Can music save your mortal soul?音乐能否拯救你那终将逝去的灵魂?
and can you teach me how to dance real slow? 你能教我如何慢舞吗?
Well, I know that you’re in love with him好吧,我知道你已经爱上了他`cause I saw you dancing in the gym因为我看到你们在健身房里翩翩起舞You both kicked off your shoes舞到你们双双踢掉了鞋子Man, I dig those rhythm and blues兄弟,我终于弄清了R & BI was a lonely teenage broncing buck我曾是个孤单的少年With a pink carnation and a pickup truck拿着粉色康乃馨,驾着皮卡车But I knew I was out of luck 但我知道我不够幸运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I started singing 我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Now for ten years we’ve been on our own十年后的如今却属于我们And moss grows fat on a Rollin stone滚石上长满了苔藓But that’s not how it used to be但却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When the jester sang for the king and queen当那个宫廷小丑向国王与王后献唱时In a coat he borrowed from James dean他穿着詹姆士迪恩的外套And a voice that came from you and me声音却来自你与我Oh, and while the king was looking down , 当国王颔首之时The jester stole his thorny crown宫廷小丑窃走了那多刺的王冠The courtroom was adjourned 审判被延期No verdict was returned. 判决迟迟未下And while Lennon read a book of Marx 当列侬研读马克思时The quartet practiced in the park 四重奏在公园里上演了And we sang dirges in the dark我们却在黑暗中唱起了挽歌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We were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但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Helter skelter in a summer swelter 炎热的夏日暴动不断The birds(Byrds) flew off with a fallout shelter鸟儿从破巢中飞走Eight miles high and falling fast八英里高却急速坠下It landed foul on the grass 最终落在污秽的草上。
The players tried for a forward pass球员们尝试着前进传球With the jester on the sidelines in a cast.场边坐着受伤的宫廷小丑Now the half-time air was sweet perfume 中场休息时的空气却是甜美的香While the sergeants played a marching tune 当中士吹响行军的号角We all got up to dance我们都起来舞蹈Oh, but we never got the chance!但我们却再无机会了`cause the players tried to take the field因为球员马上就要上场The marching band refused to yield军乐队拒绝投降Do you recall what was revealed这时你是否想起了什么?
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We started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Oh, and there we were all in one place我们曾经聚在一起A generation lost in space迷失的一代With no time left to start again 但没有时间重来了So come on: jack be nimble, jack be quick所以,加油啊!
杰克,快一点,再快一点Jack Flash sat on a candlestick聪明机灵的杰克坐在蜡烛上Cause fire is the devils only friend.因为火焰才是恶魔最好的朋友Oh, and as I watched him on the stage 当我看着舞台上的他时My hands were clenched in fists of rage我的双臂却被愤怒的手紧紧抓住No angel born in hell地狱里生出的天使Could break that Satan spell.怎能破解魔鬼的咒语And as the flames climbed high into the night 火焰升入夜空To light the sacrificial rite 照亮了整个祭礼I saw Satan laughing with delight 我看见撒旦得意的笑了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I met a girl who sang the blues 我遇到一个唱着蓝调的女孩And I asked her for some happy news 我问她是否有好消息But she just smiled and turned away而她却只是微笑着转身离开I went down to the sacred store 我又走到那间唱片店Where I heard the music years before多年前我曾在这听到我要的音乐But the man there said the music wouldn’t play 但那里的人告诉我再也不会播放了And in the streets: the children screamed在街道上:孩子们尖叫着The lovers cried, and the poets dreamed恋人们哭泣着,诗人们做着梦But not a word was spoken却都一言不发The church bells all were broken 教堂的钟声响起And the three men I admire most: 有三个男人我最敬佩The Father, Son, and the Holy Ghost神父、圣子与圣灵They caught the last train for the coast 他们赶上了去往死亡海岸最后一班列车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And they were singing 他们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转自百度百科“美国派”词条)
不得不说,这么长的电影,一个演员担起了重任,(当然还有个机器人组成相声搭档),演技一直在线,一个背影,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让人立马进入到电影的场景和主人公的情境之中。
可是呢,只要一开始思考周遭的一切,疑问就会越来越多,最后将出彩的人机组合表演给淹没。
举几个自己感觉明显的例子吧:1、主角开着车,在车里晒着太阳,说明当时的科技已经开发出了隔绝紫外线的玻璃(看玻璃上有特殊的纹路,应该有独特作用),那么说明只要造一个用特殊玻璃覆盖的建筑就可以开始基础的农业种植。
当然,为了防备飓风等恶劣天气,应该造一个可以开合的顶部,细节不赘述。
主角在如此环境下依旧可以生存这么久,环境还没恶化到人类拼命努力也还会灭亡的程度,这里却看不到任何人类的努力,感觉是将人类弱智化,换成一群大猩猩还比较可信2、像主角这样一个人,也能搞出一个这么厉害的机器人,那人类科技应该已经可以实现大规模的智能机械化,也就是说使用机器人从事各种人类在恶劣环境下无法进行的活动,而人类只需要生活在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阴影底下,那就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不需要到影片中如此废土的地步。
时间已经过了15年(我没记错的话),城市里依旧有很多建筑物存留,自然的破坏力并没有达到能扼杀一切基础的生产,影片中所有人却被设定为苟延残喘到只能互相掠夺,有点为了末世而强行末世的感觉3、在美国中部寸草不生人食人,到了西部就忽然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了,影片里没有解释,让人比较费解。
或许这就是本电影的设定。
但是那里环境这么好却还是荒芜人烟,而当地紫外线强度适宜,眼前至少应该是大片农田的农村生活场景才对(假设一切生产活动才刚刚重新建立),电影中的场景则是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废了多年长满各种其他植物的城市,明显的不合理本片的一切都显得很美,主角每天去外面搜索资源回来养狗做机器人,但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主角的结局是注定落寞的,在完全不进行任何生产活动,只靠捡人类残存下来的工业品过生活,饿死病死的悲惨结局就已经注定了,不只是主角,还有主角周围环境里的人,嗯,当然,还有那条主角最爱的狗狗,这才是隐藏在美丽画面底下的残酷的现实。
一想到这些,那些美丽和温暖就如同梦和泡影一般不再那么美丽,反而像哄小孩入睡的童话,像无味的鸡汤,总是浮在空中,没有能落地的踏实的感觉,也就没法真正走进心里,产生共鸣。
1.死亡 爱 与 离别 在看了那么多宏伟背景的科幻巨作后,遇见一部电影叫做:芬奇。
一人,一狗,一个人创造的用来照顾狗狗的机器人。
在如今纷繁嘈杂各种炫技的时代里,能好好讲个故事,已经显得格外不容易。
能有耐心看一些沉下去的电影,也一样不容易。
1999年,汤姆汉克斯在“电子情书”里,和甜心梅格瑞恩谈一场网络恋爱,新奇又美好,充满着傲慢与偏见的感觉。
而如今,六十几岁略带沧桑的他,毫无表演痕迹就演完了催人泪下的芬奇。
芬奇和他创造出的机器人杰夫,在末日里的逃亡,相处,爱,矛盾,成长,信任。
没有什么大道理,和曲折的故事,却好像道尽了人的一生,会遇到会经历的那些矛盾,迷茫,如何自洽与选择。
年轻是飞扬的快乐,而衰老真是让人伤感不能多想的事情。
人们都喜欢抱着奶香的婴儿不放手,有希望,可期待,又有几个人真正愿意去伺候老人,皱巴巴的皮肤浑身都散发出一种腐朽气味,提醒着你和周围的人,器官机能在衰老,真是绝望。
这几年去的最多的,大概就是殡仪馆和墓地。
九月送走了亲爱的外婆,她躺着,在满是白色鲜花的棺材里,妆容看起来很安详,终于不再有苦痛,而痛苦的是那些爱着她的人,比如我,多想再听她叫我一声大小姐,然而,不可能了。
面对死亡和离别,真的是不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在告别的时刻努力克制情绪,而后的很多个日子里,你会时常在某个时刻,想起这些永别,为亲人友人的离去,无法自控感到伤悲。
不断告别,学习坚强,也许是每个人的后半生,都要一直学习的课程。
前一刻他们还在为发现旧金山有生命的存在而快乐,下一秒杰夫被告知创造他的芬奇时日无多,人生真是无常又无奈。
我想起了爸爸住院的那段日子,每天天未亮去医院报道和医生护工斗智斗勇,晚上九点多在医院停车场空无一人,听着安和桥的歌词,一个人趴在方向盘上傻傻地发呆,有时候眼泪流下来也不自知,就像一场你不愿意经历的梦,残酷而可怕。
多希望你们,永远不要经历这些苦与痛。
2. 信任 纯粹 利益 人类世界,信仰的崩塌其实是很可怕的。
多数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然而在成长过程里,残酷与血淋淋的社会现实,时常会把人的信仰体系摧毁到体无完肤。
就像芬奇对机器人杰夫说,在末日绝境和生存选择下,他自己都成为了自己厌恶的那种人,无法保护弱者,也不能够信任任何人。
你希望孩子有能力和足够心智对抗那些世界的黑暗,也希冀他们选择真善美,可是,真的就是很矛盾的一件事。
人类花了那么多笔触描写爱和乌托邦,会不会只是渴望达到,却无法真正拥有。
因为人性是多面,复杂,且变化的。
身边的很多人,已经开始把谁对谁有用挂在嘴边。
你有用我们交朋友;没有,谁也不愿意浪费时间。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资源互换,谁也不能责怪谁。
但我还是相信,唯有真心换真心,如果没有,那不如孤独着呗。
有一部电影里有这么一句话:通往成功的道路不止一条。
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路,而不必非要变成自己不喜欢的人。
爆米花很美,真的很浪漫。
3.人生的意义 末日来到时,你会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会不会为还没有来得及做的那些事追悔不已,又是否会想起想见却未见的人。
如果人生要经历那么多无法预见的苦难,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电影打动人的地方,就是它很简单很纯粹,在一场公路旅行里,建立了一段新的关系,也带来了新的思考和希望。
也许人生本无意义,只是: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了解她,也了解太阳。
说好吧,真没感动到,说不好吧,细节又挺丰富的,尤其机器人跟个孩子似的,充满好奇还跃跃欲试,不断抖腿和动手指,很有人的模样。
但是,世界末日的逻辑不通啊?
太阳耀斑带来的有机生物毁灭?
车玻璃就能挡住的紫外线,人类搞不定个生存场景以及室内种植?
半路上蝴蝶都生出来了,辐射降低,代表生态开始恢复,那么人类还不赶紧聚集恢复生产?
机器人这么灵活,把医疗书籍输进去,给自己做个手术续命不好吗?
那个大货车如果想抢东西又不在现场出手,瞎追什么呢?
总体而言,有点像科幻片里的快餐,吃了挺饱,挺舒服,但又不觉得是正餐,不足以是经典。
剧情并不复杂在此不表;观影中的一些思考,有点扯淡:1,关于人性,末日下进入互害模式,芬奇除了狗和机器人谁都不信任,教杰夫的时候也是让他警惕人类。
孩子,这就是成熟的标志。
2,杰夫的脑袋里掉进一颗螺丝钉,有点像脑子进水了,自己拍出来清醒过来,所以要独立思考啊孩子们!
3,古德耶尔的名字很有意思,goodyear意向美好的回忆或者美好的期待吧(原来是个广告!
)4,打雷的时候杰夫说我有一些想法,可能是它知道闪电会产生臭氧5,小狗狗能有什么坏心眼呢有诗为证:一人一狗闯废土🐶职场新人小杰夫🤖️发挥主观能动性💪无证驾驶零事故🚗
刚刚刷完,如果短评的话,这大概是末日版的荒岛余生。
细品之下,看似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后是无政府的末日人相食,最凶险的竟然是遇到人类本身!
电影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画面可以称的上是系统镜头美学的教学片,节奏上一个字,舒服。
因此,在对这个电影没有任何背景了解的情况下,一样会被缓缓的带入节奏之中,是那种夜深人静手机刷无可刷,深夜emo之前,可以细细品味的好片。
没有渲染末日背景,在人与机器的对话中,逐渐揭开末日的缘由:太阳耀斑的爆发,地球的气温与辐射已经超越人类承受的极限,人们混乱中抢夺物品捡食垃圾。
汤姆汉克斯是一个工程师,他一人一狗一个小拖车在艰难的生存,于是他打算利用自己的技术和攒来的零件,做一个机器人。
电影里车上的语音播报一直在提醒外面的环境。
从身着的体恤来看,这是个航空俱乐部,这是他具备制造一个机器人的技术背景,不过看到后来,发现这可能和耐克的广告有关
虽然他热爱运动,懂技术,靠着勤捡节约,过着有咖啡可乐能洗热水澡,这样还算有点尊严的日子,但他身患重病,鼻血滴在地上,隐约看到的那双鞋也许是耐克的 aerospace?
回到正题,与其说他造了个机器人,不如说他生了个或者说收养了个孩子,一个有AI进化学习能力的智能人形机器人,而他要从这个机器人的走路开始训练,类似带孩子迈出第一步
这个机器人意识的进化与成长,也与孩子无异,看见啥新鲜的都想尝试,比如上来就想开车
其实我一直没太搞明白,这机器人,是如何搞定能量的,毕竟他们的破车还需要添加燃料,而这个机器人抬起千斤顶都不费力气,靠什么动力动力支撑呢?
当然,这不是一个好故事的必要条件。
他们上路了,上路的原因是躲避风暴,目的是要去洛杉矶的金门大桥。
为什么去这里,除了语焉不详的环境因素,还和他爹有关,又是一个找爹的故事。
他们穿过城市废墟
穿过沙漠
跨过山丘
末日死亡气氛简直要溢出屏幕,智能机器人也有了,还缺少爱
狗承担了爱,全部的。
当芬奇向机器人jeff讲述那条狗的故事时,我对这个电影的背景又有了新的认识。
原本他们驰骋在荒芜人烟的道路上,突然路上多了一对儿车灯,我以为遇到同伴而行的,要有新的故事了,结果芬奇却拖着病体奋力逃离。
险些酿下大错的机器人,无比的迷茫,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躲开人类
之后,芬奇开始徐徐讲了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与这条狗有关。
原来太阳耀斑,改变了地球的环境,一切变得慌乱无序,人们奋力求生,为了食物和水大打出手。
他们穿越在城市的大小超市中,搜罗生活必需物品。
与《寂静之地》这个电影类似,美国的末日电影,喜欢把关键情节放在超市里,因为末日的时候默认大家都会来超市。
超市里装着美国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美国人200多年的商业洗礼之下,一切都是品牌化的工业化,食物水必须是带包装的,卫生纸也是。
换做中国人的末日,不一定会和超市挂钩,但是可能会和锄头种子捕鱼网这种刀耕火种挂钩,搞不好还会研究出来乾隆白菜这种美食来,寻找大自然的馈赠嘛。
在这里正在找食物的芬奇,碰到了一对母女,妈妈给了女儿一把枪,并告诉他,不管看到什么人,都要抬起枪指向他。
芬奇忍气吞声的躲在角落里,然后突然超市外面又来了一辆车,一个男人要孩子交出他手里的东西。
孩子母亲赶过来,一番争吵在枪声响起后寂静来临,车声远去,芬奇从角落里走出来,看到那对母女被过路那辆车上的人打死,并抢走了孩子手上的所有食物。
因此,人意味着危险,意味着竞争者,意味着黑暗森林手持猎枪的猎人,要么跑掉要么杀了对方,绝对不能同流,这是芬奇看到别人的车灯就开始恐惧的原因。
所以,在美国人来看,末日的一个表现就是无政府的。
尽管他们特别强调社区,但中国人才是社区生活的鼻祖,桃花源里也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不就是那种古老的小农社区嘛。
基本都是同舟共济型的,默认出让个人利益成全集体的。
这和这块大陆,漫长的历史经验有关,多灾多难,只有相互扶持才能生存!
说回小女孩的故事,女孩和她妈妈都被对方杀死了,而女儿背上,沾着血的书包却在蠕动,小狗Goodyear就在那里,自那之后,小狗就成了芬奇的家人。
他所有的情感与爱,都给了这个可爱的小狗。
说实话,这个故事听着有点不舒服,人死了狗活了,像极了今年发生在美国迈阿密,公寓楼房倒屋塌时救了几天一个活人没找到,却传出救出了一只猫。
大概美国人打心眼里觉得这样的故事才感人,救人没什么稀奇,救一只狗却能显示一腔孤勇。
不过换做中国人会不会大家一起吃烤肉也未可知,在农耕民族的眼里,狗是六畜之一,食其肉寝其皮是自然而然的。
很多人觉得杀狗残忍,其实杀牛也一样,我在村里见到过杀牛,那种耕田一辈子的,杀的时候会流眼泪。
但可以想象,匮乏年代人不会因为同情放弃优质蛋白!
中国人都有成为章北海的潜质!
而超市这个末日场景,像不像如今动不动就出现的零元购的美国。
与那个母女被枪杀抢劫类似,最近的新闻是这个,一个来自四川的留学生,被抢劫犯枪杀,杀人者跳上车逃走了,我只能说艺术源于生活
感觉一切荒诞不经,但又无比现实。
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景是无政府下的野蛮情景,这在西方的意识里,这是一个面临危机自然而然的状态:各自活命。
如今的疫情,不也在反映着这样的情况吗?
这在我们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如果是中国人大概剩下的人会很快聚集,如果超过三个党员可能会成立新的支部,开始组织救亡图存的工作,毕竟地球都能带跑。
在这巨大的悲伤的笼罩在心头令人难以呼吸的死亡逼近,芬奇jeff和那只狗,结成了相知相爱的深厚友谊。
jeff逐渐具备了人类的情感,甚至理解了芬奇对他那个只邮寄过明信片其他狗屁不管野爹的思念,以及尝试与那条狗建立私下的情感。
危险过去,接近洛杉矶,生机显现,绿草与蝴蝶显示着生命力的顽强与延续。
然而,三人行必有早死,让人大感意外的是,芬奇死了,没能到达终点,这里问候下在我广播下,未经提示就剧透的混人,我恨你!
死亡来临,jeff给了芬奇一个富有尊严的葬礼,在体会了死亡的痛感之后,他们决定出发,并最终达到了目的地。
没了芬奇的身影,却延续了芬奇对这个世界的情感与热爱,也许在导演的眼中,精神的传承,远比肉体的延续更重要吧。
5星好评!
【首发于公众号:韩伯愚】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评《芬奇》_哔哩哔哩_bilibili地球人都知道,韦斯-安德森是这个星球患“强迫症”最严重的导演。
在他的电影里,就连人都是随心所欲摆弄的“手办”。
他的新作《小行星城》就要在6月份上映了,预告片依旧是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
这次安德森不但找来寡姐参演,而且还把汤姆-汉克斯请来当绿叶。
在这样一部颜色粉粉嫩嫩的电影中,67岁的汤姆-汉克斯好像也变年轻了。
今天要说的《芬奇》是汤姆-汉克斯在两年前主演的一部科幻片,讲的是机器人、男人和狗的故事。
由于灾难性的太阳风暴,世界末日来了。
地球上沙尘暴肆虐,气候变得比女人的心还难琢磨。
因为没有了臭氧层,电磁辐射杀死了阳光下的一切生物。
科学家芬奇是这场大灾变中存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但是他已经年老体衰,而且还得了癌症。
芬奇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必须为自己的爱犬安排好后事。
于是,芬奇制造了一个机器人,想让它代替自己继续照顾狗狗。
不料一场超级风暴即将袭来,为了躲避这个灭顶之灾,芬奇不得不带上小狗和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机器人,踏上逃往旧金山的旅途。
最近几年,好莱坞电影硬不起来,就连原来的票房收割机超英电影,也显得比较拉胯。
所以两年前《芬奇》出现的时候,甚至被人捧成“年度神片”。
其实这部片子根本连院线都没进过,在国外是在苹果TV上首先播放的,在国内则采用了网络发行的方式。
不过这不是说《芬奇》很差,它确实有自己的一些优点。
比如在科幻大背景的塑造方面,就还是挺成功的。
芬奇在荒废的商场中搜寻日用品,和美剧《行尸走肉》里瑞克到处找物资很相似,都是在描画末日后人类的生存状态。
芬奇在城市废墟中驾驶卡车躲避沙尘暴的片段,也是在加深我们对科幻背景的认可。
一般这种末日科幻里,都有人靠着杀人越货生存,这部片子里也有。
因为小机器人的心智还不完全成熟,芬奇他们还差点掉进了捕猎者的陷阱。
在被坏蛋追杀的过程中,芬奇的手枪都上膛了,气氛很紧张,这些设计都是电影的加分项。
但是这里最后没有发生激烈的战斗,从侧面显示出这部片子有一个比较大的缺点,就是剧情有点薄弱。
它是一部走温情路线的电影,投资不是很大,不适合搞太大的阵仗。
其实这部片子最有意思的一点是,虽然外壳是科幻片,但本质上其实是一部公路片。
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带着自己的机器人和狗,开着车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是好莱坞传统公路片的变种。
公路片的核心是人的情感随着旅行逐渐加深。
在这部片子里,要说的不是芬奇和人的感情,芬奇的身边没有其他人;也不是芬奇和狗的感情,他一直深爱着自己的狗;而是要说芬奇和自己制造的机器人之间的感情。
这个因为零件短缺而七拼八凑起来的机器人,本来是芬奇打造的功能性工具。
就是在自己死之后,来照顾小狗的保姆。
但在逃亡过程中,芬奇不仅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杰夫,而且为了它能更好地照顾小狗,教给了它很多求生技能。
这已经转变成了父亲和子女的关系,芬奇成了机器人的养父。
父亲芬奇将自己的所知全部传承给了机器人杰夫。
杰夫也在不断成长,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机器人,变得逐渐适应末日的生存环境。
面对越来越衰弱的芬奇,它甚至还担负起了照顾“父亲”的职责。
比如它帮助芬奇开车,并在被人追杀的夜里帮助大家脱险。
芬奇和杰夫成了一对跨物种的父子。
在旅程的收尾阶段,杰夫为芬奇带来了临终前的安慰,让他体会到了当父亲的感觉,也理解了自己的父亲曾经对他的爱。
而芬奇则让杰夫变成了一个有类人心智的人。
当芬奇去世后,杰夫和小狗赶到了旧金山,一同站在了金门大桥上。
这时候它已经不是一个穿着大衣的遛狗机器人了,而是一个已经在事实上被认可的人类。
科幻作家菲利普·迪克曾经写了一本小说,叫《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
》,后来被改编成了科幻电影《银翼杀手》,都探讨了人造智能物体是否会产生人的情感这个问题。
电影《芬奇》并不想讨论它,而是直接给出了答案,认定他们可以。
我相信在这部片子的设定中,杰夫最后理解了芬奇对他的父爱。
父爱属于世间为数不多的真情之一,它有力量能够穿透一切藩篱,这是这部片子最终要说的话。
汉克斯继荒岛余生后又一部单人表演的电影。泪点在芬奇和杰夫拥抱的那一刻。
称之为打工摸鱼用影片,可以随时暂停 随时开始。
剧情太predictable了,而且身为灾难片没有任何紧张感
芬奇与狗与机器人,更像是一部“末世科幻家庭片”,思考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家庭的组成。借助机器人杰夫学习人类行为的过程,展现一个“孩子”的成长。以教杰夫学习和照顾爱犬的方式,芬奇将自己年少时缺失的父爱以别样的方法给予了“孩子”。 故事简单温馨,甚至有些老套,但也是不妨碍这片是一部别具一格的科幻片。
2小时的时长但剧情的确只有短片的体量,感觉作一部电视剧的首集比较合适,可以慢慢讲述末日里失去主人的狗和机器人如何开启他们的冒险旅程,拍成一个短剧。但单独作为电影感觉有点太空了。
纵横美国的漫漫寻爹路,制造取代自我机体的智械补偿缺失的父子连结。新晋戛纳影帝Caleb Landry Jones配音的机器人Jeff在和老人与狗共度的末世公路之旅中渐渐拥有人心的简单童话。Tom Hanks几乎独角表演的演技无可挑剔,狗狗Goodyear更是灵动超凡,然而这就是那种明明在商业配方上攫取热门元素完美作答,精确无误生成火候丝毫不差的风味,却丧失剧作内核动人光芒的守旧之作。极端气候的末日设定只是精巧小品的工具背景,本质仍是暖心的万物共存,人间有爱的温情故事。故事,仅有故事,如果预期没有设想高于细腻柔和的节日电影,作为两大影帝与流媒巨头携手的产物,就像公式调味的狗粮罐头,至少本片在这一点上完美远胜同类竞品。金门大桥和扔球捡球的线索布局扣得正好,但感动的余温和自反的思索也就到此为止了。
一面说着不要相信任何人,但又总说“trust me”。即使没有太阳耀斑大爆发,很多人也是一人一狗一机器终老。《超能查派》+《火星救援》,一部很棒的旅游宣传片。最后一幕应该是在绿棚里拍的,一个裹着动捕服的人牵着一条狗在绿棚里的一块木板上大喊“世界太美了,快出来体验吧!”人总是这么自相矛盾。
名叫《芬奇》,实则是杰夫,为了水时长,中间插入了太多似是而非的片段,要不是这个结尾,可能就倆星,适合三倍速看完。
臭氧层不存在了的地球末日,知道自己不行了的科学家,为了死后有人照顾自己的狗,打造了一个机器人。是的,他不在乎人类,他只在乎他的狗。//这片让我想起《超能査派》,但我更喜欢此片。//通过汉克斯对机器人杰夫的对话传递:杰夫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晚上(没有强照辐射)赶路吗,知道我为什么能躲过恶劣天气,辐射这些活下来吗,因为这些能预测,而晚上赶路不可预测,因为人不可预测,最可怕的是人。//此片应该又会诞生影史上一个著名的机器人形象,杰夫那些小动作,尤其是一高兴就喜欢抖腿抖肩膀太可乐了,很能中和影片的悲伤内核。
实质讲的还是人的故事
基本是套了个后末世的概念重演《荒岛余生》,斯皮尔伯格的心,泽米吉斯的壳,尽管潦草,万物爱最大。
反正没能打动我,有些情节漏洞大
5/10。放到爱死机第二季里都是不及格水平,短片的体量撑成长片的必然结果。一人一狗一机器人末世求生,完全是国内可以拍的题材啊为什么没有呢?廉价的眼泪,看开头知结局的故事,这才是马丁批判的游乐园。
有的“演员”还没这狗会演戏
三个短篇小故事合集,一是常识,二是爱与信任,三是自我认知(太扯了)。重型矿卡帅呆
机器人的演技,好过90%的所谓鲜肉
不是我的菜
最后十分钟眼泪不止,他明明没有表情,但我看懂了他的所有情绪,这就是爱!真他娘的又浪漫又悲壮
評論區看到有人吐糟"都没有食物了还要养狗", 然後電影看到這個情節就沒有看了, 本人不喜狗粉
他们拥抱的时候杰夫的脑袋垂在芬奇肩膀下的胸前,我总觉得是孩子对父亲尊敬不舍又依赖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