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water,看完后想起开篇的对话,“美国人不喜欢改变”,“他们还会回来吗?
”。
谈论的是风暴中失去家的人,镜头里出现男主的脸。
顽固与守旧,是男主的标签,在法国时那种时时刻刻的隔阂感,在每一次“do u speak English”中尽显,不禁让我想起迷茫中寻找自我的Jason bourn,但不同的是Bill知道他的归属,stillwater是他所熟知的一切,是他安全感的来源,他热爱的地方,所以对于开头那个问题,他应该永远会回答“会”吧。
可时看到后面,但我更感觉男主的隔阂感与孤独不只来自文化这个“broad的层面”(出自那个法国导演之口),这份孤独也来自于他自身,他生长的环境与被科技改变的家乡、他的守旧与身边人的融入、他对一直以来残酷生活的恨但当生活开始改变他又无所适从。
身边一切变得陌生,唯一不变的是,生活一直残酷,命运的捉弄改变了他很多,他变得沉默、麻木,但这从不曾改变他的一些特质,他的信仰是真诚的,对女儿的爱与无条件信任,甚至牛仔精神,这些是他的一部分,他的顽固源自于此,因此在有一线生机时他毫不犹豫地踏上了救赎之旅,找到真凶不只是救女儿,也是他作为失职的父亲的救赎。
然后,四处碰壁与金钱压力、艰难的探查又戛然而止的线索、分歧的法国姑娘、痛恨他的女儿,这一切显示了他的无力,他又变成了那个无能的只能停在原地的混蛋。
玛雅与妈妈的出现似乎是一个有希望的新起点,他在玛雅身上弥补对女儿的缺憾、收获新的爱情、学习法语、不同文化的碰撞、融入后的趋于完整的家庭,这意味着他开始接受改变了吗?
我认为是有的,就像那些风暴后移走的人们,也许他们也拥抱了更好的新生活。
但这不代表Bill能抛弃过去,女儿的自杀拷问着他的灵魂,让他不得安宁,他固执地寻找线索,在女儿游过的海里游泳,当警方不作为时甚至绑架了嫌犯。
最后假象被女儿戳破,露出水面下的残酷人生(那个法国导演很有意思,“你要找的东西没有答案,也没有真相”),他发现“my little girl”不再是他以为的女儿,自己也不再正义,无意伤害母女却又拖他们下水,对玛雅的爱与承诺与辜负。
他成功救了女儿,但他的生活回到一潭死水,当他回到他爱的、希望女儿异国他乡也不要忘记的和他已经许久不曾回去的still water,一切都变了。
他依旧对女儿说我爱你,可真相是我已经不认识你,生活回归平静,可他的恪守的已经不再,一切都变了。
很棒的一部片子!
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
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如果故事接下来只是这样的走向,那不论男主成功与否,这都只会是个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而已。
幸好,影片从下半段开始气氛陡转,本是在男主最无能为力之时,他遇到了他的归宿!
有了新的工作,感情被接纳和同情,还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像对待父亲一样的依靠他和需要他,一切忽然间都变得和谐美好起来。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命运又跳出来考验他,最终男主还是选择了去主持“正义”,尽管确如他所希望的迎来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以至再回头看时,世界似乎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部片子是借了这样一个故事,描述出了当下作为美国人的,群体性和时代性的感受吧!
很宽容也很温情,有困惑也有反思。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
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
不好说。
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
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
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
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
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
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
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
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
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
”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
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
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一个美国牛仔,在法律给不了他要的正义之时,远赴欧洲追寻真凶,为女儿讨个说法。
很美国的老套故事,片中刻意凸显这个五大三粗的美国汉子,有枪,开车,单枪匹马,随风而来,随风而去,美国英雄在异乡异土大展拳脚,简单粗暴地维护正义,就差来一场正邪枪战了。
写到了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美国的枪和自由,欧洲的黑皮肤移民带来的治安问题,欧洲司法的低效,政治正确的弊病。
同时加进一些左派内容作为平衡,比如女儿是同性恋,和牛仔情感深厚的女孩也是移民混血。
最终和那位演员单身母亲爱过又分开,没有组建新家庭,不走欧洲之路,带着女儿回到美国。
主要看达蒙演戏,甭管年轻时多么俊秀,美国男人到了一个年纪就都长成这样,一口胡子,敦实粗壮,戴个球帽,无论是大本,小李,还是达蒙。
片子整体还是不错,各方面都很用心,马特达蒙去应聘时我才认出他来,看得出来剧组是卯足了劲儿往高大上去奔,要用法国视角去审视美国南部的传统社会状态。
个人觉得差了口气,用了太多元素,似乎想要说很多东西,最终啥也没说清楚。
马特达蒙饰演的父亲,从服装到名字,就是鲜明的标签,牛仔比尔,野牛比尔,粗旷的鲁莽的美国小镇父亲。
马赛又是典型的法国多元文化的汇聚地,女主又是个戏剧演员。
牛仔到了马赛,必须会发生点啥,何况还有只身替女儿追凶、父女和解的故事外壳。
这些素材已经目不暇接了,导演又安排了一个女儿买凶杀人其实并不冤枉的反转真相,这让故事的主题又松散了很多。
影片中穿插了许多语言、文化、族群、枪支、特朗普、政客欢迎女儿回家等等话题,但是又全是一带而过,隔靴搔痒,不太明白导演的意图。
一部电影时间有限,或者你别提,但是你提了就要有态度。
貌似开放和客观的视角,让观众想的太多,实则让影片变得拖沓松散了。
个人觉得影片最大的尴尬就是女儿买凶杀人案被父亲反转,剧本是以真实的争议悬案为蓝本的,你既然要翻,那就翻彻底,最后硬编出来一个女儿实则有罪的结果,又不了了之,那个阿吉姆还在马赛街头游荡,马赛法官已启动重审,女儿如此腹黑心机表,这对父女下半辈子还怎么岁月静好?
其实就是单纯的聚集牛仔邂逅马赛演员母女,一样可以冲突出静水城和马赛的问题,可以是一部很文艺很有内涵的作品。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
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
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
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是:第一,亲属隐瞒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男主是否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记得大一上学期法制史老师讲过,亲属帮助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的,不应该定罪为共犯,因为把身为犯罪分子的家人供出去,是违反人性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规定亲属帮助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样符合自首的条件,以此鼓励亲属积极举报犯罪的家庭成员,而不是附加法律条文为隐瞒犯罪分子信息的家庭成员定罪。
当然,虽然不构成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共犯,但是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罪名。
第二,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犯?
一直强调的是,动机不影响定罪。
女儿没有杀害自己女朋友的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
在该情况中,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女儿是在吵完架后,让阿拉伯男孩(若共犯成立,则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把女朋友永远赶出家门,并支付阿拉伯男孩一条金链子。
综合吵架情节,金链子的价值以及永远的字眼,在客观情况的判断下,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教唆犯的。
但现场并没有录音等直接或间接证据,根据刑法情况存疑时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原则,以及外国司法90%的合理怀疑标准,女儿是没有证据证明构成教唆犯的。
法国的刑罚制度也值得我们探讨。
刑法老师说过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罚的一种进步,有利于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更好地接触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但此制度在中国仅适用于轻罪。
而剧中反映的法国的刑罚制度,则允许犯故意杀人罪的女儿在经过担保后一个月假释一天。
该片节奏较慢,反映了证据采集的过程是在一点点的生活中熬过来的。
更告诉我们,在面对挫折时,要把生活点滴做好,坚定目标,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1、从女儿的不认可到最后结局对父亲的认可,这是一种关系的升华。
父亲的努力得到了回报2、要学会运用规则——生活是残酷的,不必抱有愧疚3、个人认为女儿并没有做错,制造矛盾的冲突,只是想让心静下来更加明白自己想要努力达到的结果,多么重要4、电影让我明白不是纯正的法国人,真的不要体验法式穿搭了,真的很没有那种特有风情。
剧中卡米尔的穿搭太迷人了5、一个成熟的人,更应该从经历中获得发自内心的感悟。
与年龄大小无关;任何人际关系里,想与不想之间,交织着是否愿意深刻的去理解对方6、对于结局,父亲说的话——是对曾经与母女俩那段岁月,投以最真挚的怀念综上,结局我还是很满意的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语言的隔阂,一个美国石油工人来到异国他乡的法国马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本身就是困难重重。
而马赛这座城市还有其特殊性,它是法国非洲裔移民最多的城市。
这种背景设置为影片中展现的文化冲突提供了一个舞台。
马特达蒙在马赛首先面临的并不是文化上的矛盾,而是价值观的冲突。
女主角作为法国高知的一员自然是典型的左派角色,在帮助马特达蒙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因为一个店铺老板认为阿拉伯裔应该被送进监狱而情绪失控,认定他是种族主义者而坚决拒绝同他继续交往。
这在马特达蒙看来是一件难以理喻的事情,以美国普通工人的视角来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他会认为女主才是奇怪的一方,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好在马特达蒙在女主询问他是否给特朗普投票时含糊其词地糊弄了过去,否则这两人恐怕早早就要一拍两散了。
价值观的冲突之后,文化上冲突接踵而来。
女主和前夫所生的混血小女孩代表了马赛当地人的身份共识,而她想要一件马赛队的球衣。
马特达蒙一开始对此是嗤之以鼻,认为“足球是哭唧唧的女孩运动”,是男人就应该去玩橄榄球。
此中“soccer”和“football”的不同文化指向自不必细说,反正小女孩是立刻向马特达蒙表达了不满,并列举了帕耶、托万、酒井宏树等当时马赛现役的球星来表示她对马赛队的爱。
之前开头提到过,马赛是一座异常多元的城市,不同族裔在此共生,那什么是维持不同族裔之间交际的润滑剂呢?
导演给出了相当明确的“暗示”:足球。
随着剧情的深入,马特达蒙逐渐适应了马赛人的生活方式。
出于对小女孩的父爱,达蒙搬砖买了两张韦洛德罗姆球场的门票,电影自此之后有相当一部分镜头对准了马赛主场内部的狂热气氛。
虽然没什么用,但根据一些镜头,我还是推断了一下这场比赛的背景细节。
首先镜头给到了帕耶,马赛34岁的传奇队长。
电影里的小女孩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帕耶的热爱,事实上帕耶的确是马赛这座城市的英雄,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戴。
(当然,西汉姆联和葡萄牙队球迷肯定不喜欢他)
这场比赛最明显的特征是球衣,纵观法甲联赛身穿绿色球衣的那必然是圣埃蒂安。
比赛中马赛9号贝内德托接队友传中破门,贝内德托在19年至21年间为马赛效力,因此这场比赛可以确定为是2019-2020赛季法甲第4轮马赛主场1:0战胜圣埃蒂安的那场比赛。
(然而“天使杀手案”重审其实是2011年的事)
达蒙大哥那场比赛亲自去的还是P的呢?
电影场景
现实照片额,有点跑题了,不过导演用如此之长的篇幅去拍一场球赛本身就相当令人费解,抓那个阿基姆需要这样一场球赛来铺垫么?
我想其实没有必要。
导演更多的是在表现足球作为一种文化凝聚人心的力量,赛前天空中挥舞着的阿尔及利亚国旗一闪而过,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拥抱在一起唱跳。
此时他们摒弃了旧的身份,共同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马赛球迷。
这也许才是这场球赛想表达的和新内容。
PS:《静水城》除了文化交际方面的内容之外,其它部分也值得仔细去看,尤其是导演对美式霸权的微妙讽刺。
达蒙绕过法律暴力搜索出来的证据却实锤了女儿的确是幕后凶手,片尾美国政府最后大言不惭的向世人宣告是他们成功带回了达蒙女儿……然而种种这些展现在140分钟的电影里竟然还有些拖沓,不够紧凑的情节也许是电影最大的败笔。
看完之后点了5星,当然带有纯粹个人观影的结果,而非完全冷静综合评价。
不过的确被Damon在这片里的表演折到了。
当我被感动到,觉得总会有某种流露时,Bill却戴着墨镜,全脸纹丝不动,然后点个头而已;当其他角色激动雀跃,Bill的法令纹都没有多显示两秒;面对柔情蜜意的话语试探,他绷不住却说了句"oh for fook's sake"。
我感到他的情感之泉已近枯竭,他的内心深处被淤积已久的各种垃圾几乎堵死:曾经的不顾家导致与女儿疏离,妻子的去世,酗酒,染毒,欠债,再接到女儿入狱的消息。
整部影片中的Bill沉默、隐忍、坚定,但我看得十分难过,他仿佛一个巨大厚实的旧轮胎一般,你可以信任它,踩上去不会崩塌,但除此之外它什么也做不了;生活是残忍的,如影片中重复出现的这句话一般,各种打击如刀棍般落在旧轮胎上,虽然它巍然不动,但近看早已伤痕累累;即使生活中出现一些好运,也只不过像往这只旧轮胎上涂抹蜂蜜一般,只不过有短暂的色泽光亮,却什么也修补不了;它看着让人可怜忍不住接近,但拥抱久了,只让人觉得费劲而没有丝毫升华,最终只能离弃它。
和很多影片中常见的red neck那种明确的自信和强势不同,Bill外表永远平静,但可以看到他保持平静的外在之下的那一层颓废与“But I gotta do something”长久互搏留下的坑坑洼洼;Red neck大都保有一种简单直接的信仰,比如American burger is the best food in the universe之类的,而Bill没有,他也简单直接,但他其实在很多方面剥离了一般red neck的信仰,比如他没有投票给普仔,比如他没有张口闭口America如何如何,唯一的坚持不过是餐前祷告,求主保佑他狱中的女儿,而他知道也完全不在意Maya只是敷衍配合眼睛都不闭上。
所以我说被他的表演折(shé)到了 , but in a good way.
最近看了一部马特.达蒙主演的《静水城》,本来只是随意点开,不喜欢马上叉掉,没想到看完了,而且比较喜爱。
《静水城-STILLWATER》主要探讨一对父女的亲情,慢慢品味这部文艺小片其中有几分真实生活的味道。
我这里主要聊聊父女两代人的认知过程,并不是真正的影评,演技、剧本、镜头,情节推进等等,我是完全不懂,如希望看影评类的请出门左右转。
从父亲角度,马特.达蒙的干练超级特工形象太深入人心,就算增重、油腻后也是观看好一会儿才认同影片中美丽国中年白人蓝领角色形象,而且男主是一个持有合法枪支、餐前祷告、会投票给建国哥的钻井工人(女主角闺蜜的问题给出的刻板印象)。
这么一个美丽国人、中年、男人、父亲面临的是在言语不通的异域(法国、马赛)去解救一个被终审判决谋杀阿拉伯裔女友的女儿,在这个终极设定下,一个父亲该如何做?
任何艺术要么比现实更温暖、要么比现实更残酷。
编剧给了父亲一个戏剧机会,偶然的爱心举动,给父亲带来了一个缺少父亲的小天使,一个可以重新与女孩(替代女儿)共同成长的机会,他进入了一个家庭,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日复一日的接送女孩,这也是电影中父女最后救赎的机会。
他经过激进的办法找到真正的嫌疑人,第一次功亏一篑。
第二次经过生活的锤炼、自我的成长,接近成功;但是如果没有之前的爱与付出,他差点犯了更大的错;甚至又害了一个家庭和玛雅。
而且他无意中发现女儿坐牢,罪魁祸首可能是女儿,但根源在他自己。
另一方面,女儿因为从小父亲的缺位使得她来的马赛这样一个复杂的城市,来的一个她能想象到最远离父亲的地方上大学,因为他,他是一个fuckup,因为他,她的母亲死后自己的孤独处境(印象如此);因为他,她洗刷罪名的机会没有了。
但女儿心里清楚,她唯一可倚靠的只有这个搅乱她的生活的父亲。
这如同现实中一样,子女觉得一切问题都是父母造成的,但是自己的生活却又无法知道对错,一方面现实生活和文艺作品都无法改变,监禁后来几年时间一直探视她的只有亲人而不会有别人;如果没有一直相信她的父亲连她那封信都每人帮他传达。
在影片法国部分最后一几个镜头,女孩玛雅在马特达蒙要离开时紧紧抱住这个“父亲”,两人都在不得不面对情感时落下了眼泪。
反观剧中的父女,如果女儿、父亲在一起,相互倚靠,女儿遇人不淑的遭遇在父亲面前的一场发泄,亲情下的愈合就不会有后面的“静水城”金项链买打手教训女友而误杀的故事;父亲也不会在最后拼尽全力来拯救女儿,方能弥补心中的遗憾。
最后在父女对质的那场中,女儿问出了:“你觉得我是monster?
”,父亲回答:“不,你是我的babygirl”。
父女在泪水中拥抱在一起,女儿代表着编剧问道:“我们这是怎么了?
”他们父女两人都是问题满满,父亲因为工作或信仰等问题早已失去女儿,一个因为自己的不满和自私引发女孩的死亡,经过残酷生活的洗礼,父女在马赛找到了一个机会,几年后重新开始平静的生活。
在我的观点中经过这么多的磨难之后父亲意识到他在女儿成长过程中缺位造成的伤害并试图弥补;女儿意识到用对抗和逃避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是无法生存的,她找回了对亲情的信任。
但是他们已经付出太多太多。
最重要是父女经过现实社会认识到对方是个人,他/她的生活目标并是一开始就清晰的,需要认真的生活与学习,需要反思与血泪。
最终影片中父女得救了,但是,他们已经失去了很多很多。
影片总是要大团圆才有人看,那真正的现实中并没有多少人能有这个机会,现实中很多都是错过就是结局。
英文STILL有安静的含义,但容我曲解一下Still作为副词有“依然、依旧”的意思,那么翻译成“依旧之城”也是通的,因为在现实中往往上一代和下一代都不能互相理解,一代又一代循环而下。
此情可待成追忆,生活本艰难只是当时皆惘然,静水依旧流。
从他俩上床那里就开始不对劲儿了。
看了一个小时,这尼玛什么鬼女儿?写信求助又碧莲一吊的凶老爹?啥逻辑关系啊?有特么个毛病
现在明白为什么法语字幕的时候没有翻译过来了 那是一种语言和文化的割裂 纵使你牛逼轰轰的美国人到了法国 也照样寸步难行 如果连英语字幕也没有的话 我只能选择放弃 更是一塌糊涂的寸步难行
达蒙女儿到底是个啥货色没交待清晰,但是个渣渣确定无疑。只是付费伤人还是杀人的问题,亦或者买卖双方存在误会。最悲惨的是死掉的那个女
生硬,呆萌呆萌的
果然是根据Nox案改编的,马特达蒙真的演得很好,片子里面的一些发生在法国但实际上是说的美国的点也挺有趣的。
整个故事的风格走得不是很坚定,就像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父亲在替女儿伸张正义和欲组新家庭两种情感里摇摆一样,麦卡锡既想拍严肃正剧又塞入过多情感戏份,最后不得不设置了一个比较生硬的转折,又让故事拉回到主线,顺便还煽了一把不太高明的情。男主虽然设定成身在异乡的体力劳动者,但视角实际上不太底层,再搭配演话剧的法国女友,还是挺小资文艺的感觉。
学院派的典范之作。真正能够用“教科书”一词来形容的,标志性的学院电影。
每一步都安排得如同剧本 给出一点点温暖以及无奈
故事讲的过于冗长了,最后的真相感觉编剧在糊弄三岁小孩
故事很曲折 处处体现了美国人的优越性 最终阿基姆去哪了?
虚伪至极的美国人思维。这些美国人干了什么破事都是理直气壮的样子,然后总会在谎言被戳穿后说一句:i'm sorry,i'm so sorry,并试图让人理解它们不得不这么做的苦衷。
主要是看马特达蒙来的。剧情还是喜欢飓风营救!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
辛苦达蒙哥,你狠努力了,不过我还是不太能相信你是下层人。(故事就是看了个美式新闻联播吧——拯救杀大兵女儿)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感受到了上帝
生活中从来都不缺好电影,今年看的很多电影我都给了很高的分,是我的感受越来越多了吗?可能吧,但我觉得现在看电影的角度变了,我抛开了去看类型片的眼光,而是具体影片,具体分析,这部电影就是这样,父女情,文化差异,犯罪,每一条线都很清晰,都值得深思,至少我这么认为,可能有人觉得电影不行的原因,是因为中间有一段渐渐的脱离了主题,嗯,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等到我看到后面女主跟马特达蒙的关系逐渐亲密,其实这是需要时间和铺垫的,否则的话整部电影会非常的突兀,中间有一个4个月的时间过渡,然后再加上一些情节的发展,所以这个时长我觉得是合理的,是可以理解的!
比较容易看进去,色调有点像海边的曼彻斯特,故事情节更丰富。
突然间脱罪行动暂停床戏出来了。
被亲情包裹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