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峰(新浪微博:@frankcj)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如果律师和被告人在辩护策略和目标问题上意见相左,辩护决策权谁说了算?
律师还是被告人?
有人会说,律师的工作就是用专业知识、经验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和目标,当然听律师的。
但是,这个问题其实没那么容易回答。
例如,当被告知道自己可能会承受不利诉讼结果,却不愿公开某些对自己案件走向有利的事实,全然不顾自己可能身陷囹圄的法律后果,也不考虑自己入罪可能会影响辩护律师职业声誉的问题。
此时,辩护策略和目标该由谁来掌控?
2016年日本偶像律政剧《99.9刑事专业律师》里有一集的剧情就展示了这个问题。
吉田是公司的会计,她和公司老总、分管副总都掌握有公司保险柜的密码,柜内总有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某天,保险柜内的备用金不见了。
由于总经理和副总在保险柜打开的前一天,有出差在外的不在场证明,警方初步判定吉田有重大作案嫌疑,检方的搜查结果也对吉田不利:吉田手袋里有装有备用金的信封,家里有超过合理收入的大笔现金。
但是,坚称自己无罪的吉田却不愿向接手案件的律师说明现金来源。
律师调查发现,在吉田幼年时,母亲因不堪家暴丢下吉田离家出走,怨恨母亲的吉田却一直牢记着要和母亲在大房子里生活的约定,于是,在本职工作之外,吉田还在收入可观的风俗场所兼职,努力挣钱。
综合吉田的收入情况来看,基本可排除吉田在家中藏匿盗窃款项的说法。
当律师建议吉田向检方和法庭说明收入来源时,吉田反对这个辩护策略。
律师们只好向吉田解释说明了可能的不利后果,并强化了调查备用金失窃原委的方案。
后来,律师们得知吉田的母亲已经身患癌症,他们劝吉田说明收入来源,以无罪身份堂堂正正的去见母亲,吉田表示同意。
但是,由于案件审理需要时间,吉田担心见不到母亲最后一面,她提出转变辩护目标,按照检方要求签署认罪协议,换取尽早出狱,而将自身声誉和案件实情抛在一边。
剧中的吉田因自身处境变化,不断的指示律师们改变策略和目标,实践中的辩护律师们也时常会遇到需要尽力平衡案件决策权的情况。
律师既不能仅仅把被告作为案件证据的来源之一,对被告的意见置之不理,也不能完全听从当事人主张,沦为法律玩偶。
两种做法都破坏了被告人和律师的代理关系,前者是将自己意志凌驾于当事人之上,后者则使辩护人丧失诉讼地位。
英美法和大陆法解决辩护决策权的做法不同。
大陆法系的律师地位相对独立,可以凭借法律知识和经验自主决定辩护策略和目标。
但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美国家采用了当事人控制诉讼的模式。
当事人和律师之间是私法上的契约和代理关系,律师要尊重当事人决策,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当事人利益。
毕竟,由于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甚至信仰的不同,当事人才能亲身感受自身利益是否得到了最大化保护。
原则上说,涉及法律的诉讼策略听律师的,诉讼目标则由当事人决定。
具备专业知识的律师是当事人的参谋助手。
本片故事的发生地日本虽属于大陆法国家,却侧重采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案件决策权由当事人控制。
在盗窃案里,被告人吉田不愿公布自己在风俗店兼职赚取可观收入的事实,因此,律师虽然对辩护策略和手段有一定决策权,却必须和吉田进行沟通,将案件进展、证据和可能的不利后果告知吉田,保证吉田不仅仅是证据的来源,更是辩护所服务的对象,说服吉田采纳法律上的辩护策略。
当吉田改变诉讼目标,以认罪换取自由,损害到自己的利益时,虽然律师们不赞成吉田认罪,但是,由于无法完全感受吉田那种有可能见不到生母的痛楚,律师必须尊重吉田的目标,只能尽力规劝吉田坚持无罪辩护,却不可代替吉田决策。
那么,可能有人会问,如果被告始终不听律师规劝,坚持辩护过程由自己把控,律师的处境岂不是很尴尬?
当事人控制辩护的模式当然有保护律师的机制,实在和被告谈不拢,尽到合理规劝义务的律师可以选择退出代理,让当事人另请高明。
所幸剧里的律师没有遇到需要退出代理的困境,吉田听从了劝解,律师们通过缜密调查,搜集证据还原了真相,帮吉田洗尽冤屈,吉田见到了生母的最后一面。
个人属性:很喜欢看轻松没压力的影视作品 看的时候可能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原因,不太习惯男主小跟班前几集卑躬屈膝的样子。
有三点我觉得做的好是关于两个人物和它的剧情安排。
第一点我觉得做的很好的就是有个老狐狸当上司,让整个主角团队有种怎么做都不会输的感觉,所以看的时候没有压力。
第二点是关于立花小姐姐。
(姐姐笑起来好可爱从为了n片场过来看着好治愈😭)之前看的很多剧的设定就是男主很厉害然后女主可能会不小心做错事让男主灵光一现解决案子。
所以当这里有一集女主真的自己解决案子我可太惊讶了…我还以为会男主会最后突然出现帮助女主第三点 三个主角都有自己的场次 每个配角也都很可爱 啊!
可能只有我一个人觉得 最帅的时候是男主找到真相有光影效果在他身上的时候!
然后最有趣的的笑点是男主要换律师的时候!
最印象深刻的一集是版权大叔的那一集!
谢谢这部剧给我带来的愉快的时光
这当的是律师还是警察呀!
律师应该是像saul goodman那样找出检方的证据漏洞,并且通过辩护维护雇主的利益,而是追求真正的正义!
还有犯罪现场律师能随便去吗?
第九集里出现杀人情况,先通知律师,那犯罪现场不就被打破了,还总是用还原犯罪现场,审问嫌疑人的操作,这干的不就是警察的活吗?
最后吐槽一下剧里的楷音梗和故作搞笑真的很尴尬😳,没啥用处!
深山君的冷笑话,我也很喜欢。
深山君如此说( ̄(エ) ̄)深山君贱嗖嗖的,我也很喜欢。
侧脸也很帅气(´∀`)
这我能忍住不来个backhug???
(●´∀`●)剧情不完美,但依旧不妨碍我喜欢。
啊嘞啊嘞,被深蓝色西服迷死了ヽ(*≧ω≦)ノ执着又聪明的人很难不成功。
太用力了吧深山君,脑子撞坏怎么办(ToT)
龟龟,又磕到脑瓜子了(눈_눈)深山君的小脑瓜真是有很多奇思妙想呢
呆呆呆 毛~翘起来了(‾▿‾)
这么看头发还真的浓密啊“ψ(`∇´)ψMaybe 深山君的父亲是厨师,因为意外被指控杀人,因此背负罪名直至去世。
斑目所长因为橄榄球🏈和深山父亲相识,所以拉深山入伙。
soga,深山君的父亲吧(‾▿‾)不喜欢冷笑话的律师不是好厨师
想吃深山君亲手做的牛牛ᕙ(o‸o)ᕗ财经千金被杀案中,佐田和十条的对话好像是一种再现。
我明明在哪里看过,这种类似的场景。
检察官以为法官会叫停。
法官却说,如果检察官叫停,这起案件根本就不会提起诉讼。
好像是今日说法吗?
深山君真的是一直在散发魅力呢,反坐椅子质疑佐田律师那里真的让人尖叫
|( ̄3 ̄)|rock you 笑到呛口水深山君脸皮邦邦厚啊,好喜欢好喜欢,正直聪慧加上脸皮厚也是发光的优点
真好啊(≧∇≦)/
🤝kswl第七集笑裂我了,一巴~掌就向着佐田律师的脸上去了。
佐田:我真的忍不住说话😭深山君戴手套摸花瓶那里很难不涩涩啊🤤为什么要对着跑步的小律师的pp特写😎斑目大叔:“即使失去现在所拥有的,还有未来。
”聪慧 狡黠 勇敢 睿智 认真 复读机好喜欢深山律师!
深山橘(^.^)
深山塞(´∀`)
侧脸!
(●´∀`●)
手背!
( ´ ▽ ` )ノ
挑眉🤨
ヽ(*≧ω≦)ノ
卡哇伊内~深山君坚毅的眼神!
港八逮!
好坚毅的眼神!
ಥ_ಥ
好像大深山和小深山的坐位(ಠ ∩ಠ)
认真做事最重要!
(●´∀`●)第一季完结!!!
刑事组辩护万岁!!!
剧一开始就是大翔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先说大翔涉事案情:被害人铃木因为吃了大翔自带的调味料中毒身亡被监控拍下,大翔私自带走的调味料和在大翔电脑上发现的购买毒药的记录是证据A,在铃木家发现的二十五年前大翔爸爸的杀人案件资料是证据B,大翔被铃木手持资料威胁产生杀人动机属于合理推理;大翔通过惯用的情景在线向检察官展示疑点并发现了另外一个疑点,一是餐厅邻桌前来帮助查看被害人的路人A行为不符常理,特地绕了路,有故意避开监控的嫌疑,不过检察官坚持自身认为只是巧合;二是路人A其实是三年前大翔接手的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岩下的男朋友黑川,即案件相关人,以大翔的智商想起来并不奇怪。
这里的案件就不说了,可以看出来因为大翔拒绝并揭穿了黑川提供的伪证,导致岩下被判了刑,因此被二人怀恨在心。
案件有了疑点一切就开始顺理成章起来,一方面,立花去餐厅调查得知被害人铃木在餐前告知需要食物清淡一点,这与后来同样与大翔质疑食物味道过于清淡的行为相矛盾,接下来的调查发现,黑川因会所经营不善曾向铃木的公司借过大笔的钱,铃木被害时已接近还款日,且铃木近日股票投资失利损失惨重;另一方面,对三年前大翔受理案件的被告人岩下的调查发现,岩下三年前就已经得知大翔父亲的案件,佐田推理她将案件资料发给黑川和加入合谋的铃木,伙同作案陷害报复大翔三年前害自己坐牢。
庭审开始,大翔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除上述,还通过反复观看斑目律师提供的高清版监控,发现案发当时,地上的疑似药瓶的东西在黑川查看倒下的铃木之后,就消失了,通过黑川在药瓶消失前(上衣口袋翻口在外)和药瓶消失后(上衣口袋翻口进了口袋里面)推断出黑川利用身体遮挡监控,将药瓶捡起放进了口袋里,而药瓶就是将被害人铃木致死的毒药。
这里有几个疑点前文都有交代:一是大翔电脑里伪造的毒品交易记录其实是身为黑客的岩下精心陷害给大翔的;二是看弹幕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的一点,就是为什么岩下会愿意帮大翔出庭作证而不是反水或索性拒绝作证,其实岩下出庭指证自己男友黑川的行为并不特别奇怪,其一是佐田手上握有之前她泄漏两家公司重要资料的证据,这个证据可能导致未来找工作的艰难;其二是佐田大律师嘴炮类似“作证后就可真正活在阳光下”的言论打动了她,岩下一开始也没有想到黑川会换成致死的毒药造成现在这个局面,由此心生愧疚,这里要说佐田的语速真是惊人哈哈哈;其三是我认为最关键也是最主要的岩下选择帮助大翔作证,同时将男朋友送上法庭的原因,那就是黑川和岩下的交往本来就是婚姻诈骗(前面有埋下过伏笔),岩下一直深陷其中苦于找不到契机分手,借此机会可以彻底摆脱黑川这个混账,因此答应作为污点证人替大翔作证,弹幕一直在讨论的日本到底有没有污点证人这一说法和岩下到底算不算同伙都不予深究,案件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小律师证明自己无罪,也算是点睛之笔。
令我特别意外的是下集预告居然又是新的案件,以为会接着洗刷爸爸的冤屈,所以真的只有十集嘛谁来告诉我!
说这剧本来推理就弱的,你一定是没有好好看剧嗯。
写于2016.06.07
日本刑事审判的有罪率是99.9%。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数字呢?
那是因为拥有国家权力的检察官决定起诉的内容,没有人会怀疑他们的正确性,但真的是这样吗?
这是男主大翔站在法庭中间说出来的,也是他唯一一次在剧中“讲道理”,用个人的切身体会去点出当前检察官权力一家独大。
站在对立面的律师,我想大多数人,一开始的立场都跟佐田一样吧,只需要证明委托人在某一环节的清白,证据链不完整,检察官的起诉也就不成立。
没成想,比无耻更没下限的是检察官权力的泛滥。
在检察官看来,随意更改证人的证言,甚至是更改法医提供的辅助证据点,只要他们能起诉成功,剩下的便是法官的事情了。
加害者是否真的犯法、被冤枉这事,不重要。
立花在最后一集,跟检察官的对话,可真是给我不小的惊喜呢。
(这是导演编剧夹带的私货吗?
如果是的话,我可不介意再来多点)剧中对她的刻画并不多,在这之前我只觉得她是给喜欢摔角的女生,会先享受电话铃声一会再接听,沉浸在自己的喜好里,是位反差萌满满的女性。
在第三集,还是第四集里,她说不想成为大翔的助手,渴望独当一面,证明自己的能力,也只维持了那么一集的长度。
我懂的,大男主剧里留给女性的空间本来就不多。
那些被我忽视掉的细节,原来在具体到每个女性身上,都存在着刻板的偏见,小到被随意扔在一旁的名片,大到不信任她们的能力等,还少吗?
她利用这点,去刺激对面的检察官,自己在男人主导的世界里不被认可,但从没放弃要做律师这一想法。
可他吃了身为男性这一先天性红利,披着检察官这一身皮,还做着如此肮脏的事情,可真是厉害呐。
这一段,讽刺拉满!
检察官内部的权力腐蚀,让他们在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种大事上,肆意更改这点,显得极其儿戏。
而律师团队的能力与坚守事实真相这点,给足了戏剧冲突。
要知道,观者在观看的过程中,多少会将自己代入其中的某一类角色,其中让人最有共感的是无助的委托人,最想成为的则是那个能替他人伸张正义的律师们。
但是吧,我还是不够满足。
十集九个案例(没记错的话),里面只有那位替罪的女性能“躲过”法律的审判,当然她也没有实质性去推动他人犯罪,只不过是利用了人性,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他们不是懦弱逃避的话,也不会轻易成为她的靶子。
大翔在绝对事实和正义至上的坚持,遇到有瑕疵的委托人时,他并不会稳稳地站在对方的立场替其辩护。
我还是喜欢《胜利即正义》里面的设定,没有所谓的黑白分明,清晰对错,多的是灰色地带,有的也只是立场不一带来的利益偏差。
这世界上,还是非完人的多啊
剧是好剧,但是为什么给4星呢,关键的一星我个人感觉就是扣在一个问题上,纵观整部剧每一个案情,其实认真调查的话都能发现被告人很可能无罪的地方,但是这部剧个人感觉就好像日本的警察和检察官都是吃干饭的,只看最最表面的证据,比如第七集中社长儿子用花瓶打死自己老爹这个按键,案发现场的花瓶碎片碎的这么厉害,一看都不像是花瓶砸在这种木质地板上后会呈现的状态,而且所谓的指纹只存在与一片碎片上,这本来就很不合理,如果警察稍作现场重现的工作,或者将花瓶碎片拼接一下就能发现多出来一块碎片,而且正好只有多出来的碎片上就有所谓指纹,光是这点都不正常。
整部剧都有这样的问题,让人不经怀疑日本警察的办案能力之低下,从观感上降低了一些真实感
/日剧 律师 破案题材 检察官想看18年新出的第二季所以先跑去看1没想到↓/松本润好可爱可爱可爱可爱啊啊啊啊啊啊种种(还把调料随身带嘎嘎嘎逗助理也/推理破案实地调查+和组长斗嘴/还有这剧的冷笑话/笑点低的我哈哈哈哈哈哈哈觉得太可爱了。
(每次都能润物细无声狂笑哈哈哈哈哈哈哈/爆炸头美食店好想去/"不管什么人只要胜利就会握手"(祝贺仪式)get
《99.9:刑事专业律师》可以说是我新一季最为期待的日剧,它的预告片简洁轻快,充满活力,目标就是找出那0.1%背后的真相,ok,追定了。
然后三集下来,我差点就想弃剧了。
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大翔立花这对cp了。
荣仓奈奈的性格好,颜值高,女神!!
原因出在哪里呢?
我认为定位出了问题。
作为一个反映律师群体的日剧,你的目标是找出真相?
大翔接到案子后询问委托人非常详细的信息,把委托人生活的经历查了个底朝天,第一集侦查实验,第二集四处走访排查,调看监控探头,把整理好的资料贴的满屋都是。
我去,好像哪里不太对?
这是律师的工作吗?
这明明是侦探或者警察该干的事情。
为什么不把大翔的角色定位成警察呢?
我真的不明白。
大翔坚持寻找真相,感觉分分钟柯南附体啊。
律师的职责是寻找真相还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作为一个李狗嗨的狂热粉丝,雅人叔那套观念已经深入我心,再看这个剧感觉非常别扭。
作为一个法学本科大三生,我还是更倾向于维护委托人利益这一说。
因为寻找真相是警察的工作,律师的工作不是纠正警察的疏忽,而是更多地为委托人说话。
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知道法律,但是不知道法律程序的具体运作和应用。
除了律师外,在法院能为犯罪嫌疑人说得上话的没有第二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还是想寻求真相,那么委托人不可能说出全部实话,说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
长久以往,律师没人信任,司法界就是恶性循环。
另外,律师势单力薄,也不可能完成侦查的全部工作。
一个案子就需要律师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那律师岂不是要累死?
更何况,律师寻求到的真相有时并不一定是真相,而是有人操控的。
《代号D机关》的《失乐园》就是个例子。
也许有人暗中操控律师所接触到的事情,逐步引导律师往自己想要的道路上走。
律师没有警方的人多,也没有充足的办案经验,被误导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既然大翔说不允许歪曲事实,要追求真相。
好吧,那我们就把它当成侦探剧来看好了,结果这案件简单地不忍直视啊。
三集的套路基本上是前半部分编剧为我们制造一个普通的犯罪的假象,中期大翔等人发现了突破口,最后真相颠覆了前期的假象。
但是我们这群侦探迷都是老油条了,一看基本上就知道真相一定会颠覆,那么编剧苦心设计的惊讶感就没有了。
好比《柯南》里一死人,虽然不知道案件手法是怎样,但是凶手一定是那个最不起眼最老实的人。
这种剧情的反转已被我们所知,就没有什么新鲜感了。
李狗嗨的表演虽然有些浮夸,但是它塑造了经典的古美门研介,那个流氓但辩论手段异常之高的偏分小子,高喊出“我们不是神,只是人,只是做好本职工作”理念,这种戏剧化的处理使得人物张力十足。
但是如果这部剧继续走侦探路线,那就必须设计出复杂的刑事案件,否则追剧的动力就只剩下cp和小鲜肉了。
下面从法律角度吐槽一下第二第三集。
第一集剧情已经忘了,懒得补。
第二集从我国法律上来讲山下属于防卫挑拨,是绝对不构成正当防卫的,他刺了被害人两刀,应该是故意杀人罪中止,因为他刺了两刀后,误以为犯罪既遂,但在能够继续实施的情况下他中止了,就应该是中止。
他放弃犯罪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不是未遂。
但是这些从辩护的角度上讲是可以转成正当防卫的。
如果是佐田律师的话,辩护思路就会是山下正当防卫,后面的小哥才是真正的凶手。
小哥的伤害最终导致死亡,他是故意杀人罪既遂了的,是片面共犯。
当然从日本法律的角度讲山下可能就是未遂?
然而立花对居酒屋小哥的话我无法认同。
她的话是“因为你,那个女人就死了。
”虽然我也十分痛恨这种人渣,恨不得碎尸万段,但是那个女孩是自杀的,强奸后自杀在法律上并不会加重犯罪嫌疑人惩罚。
究其根本,还是女孩自身心里过不去。
强奸不是人生的结束,法律希望受害者能够战胜噩梦。
同理,居酒屋小哥也不是擅自夺取女孩的生命。
第三集就有点扯了。
警察判定的只有两个案件事实:在嫌疑人的包里发现了装钱的信封、家里搜查到的1000万左右不符合财务收入的钱财。
然后就这点证据也敢移送检察院?
完全没有形成证据链嘛!
1、警察发现了信封,这个信封是不是就是保险柜里的信封?
以往就用此种信封装钱,还是仅此次用这个信封装钱?
如果是嫌疑人作案,用信封将钱带回家后,为什么不处理信封?
别告诉我来不及,将书信放入水中浸泡后撕碎丢进马桶用不了三分钟。
2、警察在家中搜查发现不明钱财,这些钱是否就是被盗的钱财?
被盗的日元有没有被专务、社长拿过,在搜查出的钱上能不能提取到他俩的指纹来证明就是被盗的钱财。
这些警察都没有做,日本警方技术科是喝茶去了吗?
3、专务、社长以出差作为不在场证明,那么车站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两人,是否有人证明的确在他地见到了出差的专务、社长?
警察就这么毫无保留地相信了社长的话,包括后面立花说明的时候也只是用了揣测的语气说社长其实没有出差,没有提供证据。
这种证据应该不难获取吧。
4、保险柜的密码只有三人知道,这是确定的吗?
有没有可能是保险柜存在技术缺陷导致外人通过偷窃技巧获得密码?
如果保险柜真是绝对牢靠的,万一三人都忘了密码1000万岂不是就烂到柜子里。
所以保险柜的密码有没有被设置后门漏洞使得保险柜生产厂家可以随时打开保险柜?
社长随手写密码纸条就给大翔了,那么之前的密码纸有没有其他人得到并偷偷破译了密码?
这些警察也没有调查。
一集的时间全部给了密码的0、6错位上……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日本警视厅要集体辞职了,99.9%都是有罪的?
就两条证据也敢逮捕起诉,多少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啊!
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普通人是没有该项罪名的。
司法实践中决不能有以发现不合理收入的钱财即为偷盗的思想,这种逻辑是非常荒谬的。
因为不合理的钱财别人自有获得方法,不愿意说是公民隐私权的体现。
不合理收入钱财为偷盗得来不是常识,而是警方需要证明的对象。
否则,人人都有可能像武松般随时处于被陷害的可怕境地。
想陷害你非常简单,只需把大量金钱偷偷塞到你的房间里然后报警就行了。
随手写写,一家之言。
ps:评论区有很多人质疑我的犯罪中止观点,我来解释一下。
首先我的观点来源于张明楷教授,没办法要想过司考必须只能认同张明楷教授。
如果您和我的观点不同,欢迎您根据其他学者或者实务展开讨论,如果您认为我的观点是错的,对不起请从张明楷教授的法律思维角度指出我的论证错误。
你不能因为我学的张明楷的观点,你学的是其他学者的就攻击我就是错的,不合格吧。
关于犯罪中止和未遂,很多人认为山下是妥妥的未遂,的确根据很多观点能论证出是未遂,但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的观点,我认为是中止。
首先山下只捅了两刀就跑了,他没救被害人。
有人提出质疑说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了,但是没有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啊,这不就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嘛。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发生了犯罪结果,但该结果是由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所导致,与中止之前的犯罪行为缺乏因果关系的,只要中止行为足以避免既遂结果,就应评价行为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
山下是没救,但他捅了两刀后,被害人躺在地上笑着睁着眼,明显没有死啊,后面小哥捅了三刀,被害人就死了啊,也许被捅了两刀长时间得不到救治也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但没有也许了啊,小哥被捅了三刀了被害人死了啊,你能说捅的两刀与最后死亡有着明显因果关系?
如果机械照搬中止有效性条件,双方斗殴,A拿刀捅了B一刀,B坐在地上喘着气,A想中止,结果C冲上来了,A说别捅他我要救他,C二话不说捅了B一刀,B没气了,结果A想中止也不行了,他要中止还得防着别人害他……想回头太难了。
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山下的两刀是致命伤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因为山下没有救被害人就否认他主动放弃了犯罪,更不能说他无视被害人性命属于间接故意……如果读者关注斗殴案件就知道了,在斗殴的情况下捅了一两刀即便被害人死亡了也很少判定为故意杀人,很多都是判决为故意伤害致死。
在评判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情况时,不能单纯只考虑犯罪嫌疑人口供来认定,而是要根据主客观情况综合分析。
虽然山下很愤怒捅了被害人两刀,但是也不能轻易判定他就抱着故意杀人的目的,而要结合那两刀是不是致命伤等情况。
剧中虽没有给出尸检报告,但给出了相关材料。
通过我反复观看,发现山下先前捅的两刀切口均为3厘米,斜向上方,且深度较浅,伤口位于腹部左下方,那里只有肠子。
居酒屋小哥后面的三刀有两刀刀口为5厘米,一处伤口为3厘米,几乎都是垂直,且深度较深。
结合这一情况可以大胆推断山下的伤并不构成致命伤。
是后面的居酒屋小哥扩大了伤口,并进一步伤害了深部组织,导致被害人流血过多,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没有任何客观障碍阻止山上完成杀人行为的时候,他停止了。
况且,如果山上是想明确剥夺被害人生命以此泄愤的话,只捅两刀是不可能的,虽然他自认为捅的力度较大,但伤口的深度不深,并且没有伤到重要器官。
结合主客观因素下,想认定被害人的死亡与山下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比较困难的。
除此之外,两人在打斗时,被害人率先拿出刀子刺向山下,在我国法律实践中,通常是以斗殴来认定的,相互斗殴,结合多方面因素,甚至可以认定为是故意伤害。
第二点有人认为两个禽兽轮奸女生导致女生自杀应适用我国刑法第二部三十六条第三款中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和“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1、根据张明楷教授观点,强奸妇女后妇女自杀不属于其他严重后果,理由是缺乏直接性要件。
因为我持张明楷教授观点,所以得出了以上吐槽。
有的妇女视节操如生命,失身一次就自杀身亡,有的妇女一生坎坷,在不同时期被不同的人侵犯过,却依然坚强生活。
这些不是犯罪分子所预料到的,强奸罪量刑是三到十年,而“造成严重后果”是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这中间差别很大。
极端一点考虑,有的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妇女失身后极端仇恨犯罪分子,做梦都希望杀死这些畜生。
当她意识到普通的强奸也就是三到十年,而自己自杀后能让犯罪分子无期死刑,愤怒之下可能会用自杀来加重犯罪分子的惩罚,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2、目前法律条文是“”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司法解释详细阐述其中范围。
无论是实务还是学界都对被害人自杀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有分歧,在实务中,有的法院认为属于有的法院没有这样认为,并没有统一的意见。
在学界中争论也挺大,希望能有司法解释对此进行统一说明。
第三点,我的确是legal high的粉丝,我也认同雅人叔一些观点,但不是全部。
legal high作为一部法律喜剧有很多夸大的情节,相信我古美门在中国也得进监狱,他不遵守法庭纪律,肆意钻法律空子,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他的思想却有很先进的一面,比如律师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正义。
你听说公检法联合办案吗?
这三家本来是分开的,怎么能联合呢?
但在中国曾经成为现实。
没有人为委托人说话,委托人就百口莫辩。
刑事律师真的是为犯罪分子狡辩吗?
怎么可能,你所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你所认为的正义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正义。
现在被平反的冤案当年很多都是上了报纸,被人们拍手称快的啊。
以鄙视legal high而洋洋得意,觉着只是法律的笑话,不过是管中窥豹罢了。
参考文献:1、张明楷: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范围与刑罚,法学研究,2005年01期2、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2016年
我这人看剧比较挑剔,自从听说这个剧的第二部把我大神的新剧打败了,就想从一开始追起。
总而言之,接受了剧中的设定,不失为一个休闲时看的好剧。
首先松本润在这个剧里真是越看越显得年轻,毕竟他在里面的造型超级像都敏俊,穿着整齐的西装,背个上学的双肩书包,特别显年龄小,而且他在里面感觉是饰演了一个内心比较单纯的孩子,因为看不懂冷笑话,每次他一说我就觉得很无语,后来习惯了才觉得这个梗挺逗的,毕竟大家听到之后的反应都比较夸张。
细节方面,因为他有着喜欢摸或者堵耳朵的习惯,其实我还是很不理解,我个人觉得他那么摸耳朵胳膊会很累的,一点也不像是常人习惯做的小动作,就像剧里演的那样,明明面对着躺在地上的人为什么还非要绕个圈过去蹲下一样,显然不太符合常识,但是剧里就需要他那么着有个习惯做的小动作,包括顶头上司用小拇指扣眉尾,我也就看习惯就好。
这个剧整体看完,bug非常多,较真看的人很可能打一颗星或者两颗星,我都理解,因为第一集我就差点没看下去,后期接受了里面人物的性格设定,看着还是挺有意思的。
之前看有人评价,这是一个披着律师的皮,卖推理的剧,而且剧情还很薄弱,我非常赞同。
很多故事其实大概我都能猜到结局了,每次看完都觉得,这警察和检察官都是傻子吗?
明明那么明显的漏洞都不察觉不出来?
你说那伪证,涉及到一座正在施工呢桥都查不出来吗?
感觉是故意营造一种官场勾结徇私枉法的现状,来达到实现本剧中心思想的作用。
上一次看到类似的剧,还是大神的hero,被这个剧的神话吸引,追着把所有的都看了,我就喜欢这种追求大意里正义的剧。
所以当初看李狗嗨的时候,我一集都没看完。
3.5;推理+卖萌,看得挺开心,卡司也好(虽然多少有些浪费);案情偏简单,但风格走向不一样嘛,此剧重点在于卖萌,何况有两集讲述双案联动的设置挺不错;细节照顾得很到位,包括奈奈的包;不懂日语的人很难搞懂其中冷笑话的笑点,还有诸多戏仿,如果看懂了估计观感更好。
剧情方面破案推理元素太弱,把99.9%有罪概率当噱头,却让律师去做寻求真相的事...除主线外,来点搞笑又很突兀,来点温情又不动人...表演方面,恶意卖萌太多,抓耳挠腮太刻意,松本润几乎没怎么进入角色。唯一能举出的看点就是男主和香川叔、奈奈的互动了。4集弃
松本润真的是越来越好看。
四分给香川照之,男主真是丑瞎我
现实中如果也有这样的律师该多好啊……
居然看了15分钟就想弃了,喜剧部分让人好尴尬,松润的设定应该是有能力但无需照顾周遭的牛人,而且时不时卖萌,但松润给人感觉一个词~尴尬,目前一集弃
刑事案件要推翻必须重证据,这点来说剧集是成立的,但是导演的手法真是太嘈杂了。
看了两集 放弃了 剧情弱就不说了 男主有在演戏么 还有这剧跟律师没啥关系
从这部get到了松润
有些情节还蛮弱的,女主不够美,mj玩耳朵那个梗真是很做作啊,破案还外加一点美食的形式有点意外,好评给里面的冷笑话哈哈哈
99.9per 这不是预告犯吗 不过没有预告犯好看
主要为了香川照之诶,大叔配角太棒了。男主整得很精致
有点无聊hh
试试能为了卡司坚持几集
半集弃 囧
有这么高分吗,我表示怀疑,反正我是一集弃的
·“食物是无辜的”! ·E7砸花瓶再敲碎这个好像《世界著名童话精选》里的一篇…… ·“正义”永远属于胜利方,只有事实才是真相
豆瓣评分对日剧很宽容
剧情太弱了,老套路。
越看越失望。白瞎了这么好的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