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北欧的航海家说过这样一句话:“航海是必要的,生命是次要的。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李安的《制造伍德斯托克》。
过程,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
并不是着重描写音乐节上的见闻,所以很多认为这是一部有关那次著名音乐节的电影的人,看完后都非常失落。
影片的评价也因此参差不齐。
而李安正是抓住了举办这次音乐节的人们各种各样的心理,非常细腻地把一个完美的过程展现了出来。
有时候结尾不是那么的重要,而恰恰是过程,才是我们应该认真享受的。
就跟人生一样,最后再怎么样都得一样地死去,回首望去,让自己不后悔,让自己高兴的,都是那些在路上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好是坏。
那一代的青年爱自由,向往着美好梦想。
他们反战,他们反权威,他们爱好和平,她们向往爱,她们是女权主义者。
这一切在现在看来是那么的单纯,那么的不可复制,因为思想与青春的结盟是强大的。
他们抛开了一切束缚,来到伍德斯托克,享受爱、自由与音乐。
我们在路上,本身就是种自由。
就像凯鲁亚克那本《在路上》里写的一样,生活不会不断地复制,主人公们永远都在路上,结识新朋友,开着车全国到处跑,没有目的的活着,虽然这些使内容读起来很费劲,但正是这种后现代风格,体现了当时乃至现在很多人崇拜的精神——爱自由,在路上。
李安在电影中想表达的或许就是这种享受过程的思考。
没有通往自由的列车,自由是靠自己争取过来的。
埃利奥特和家人朋友克服种种困难,制造着音乐节,最后如此的成功,难怪影片的最后他站在那里不停地说:“真美,真美。
”难道不应该么?
什么叫人生?
难道只是一个干巴巴的结尾么?
不,不是。
人生是一个过程,从我们出生那天起就已经在路上了。
我们在路上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发生千奇百怪的事情。
为什么会回忆,为什么有故事可讲,那是因为大多数人的人生不是被设计好的,我们并没有因为知道前方道路充满荆棘就放弃前进,而是抱着不知道的态度面对它,这才是平凡的人生。
所以说李安的这部作品很像是一部公路片,一部包含了许许多多真正美好事物的公路片。
它反映了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其实这才是关键的,人们总强调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多么多么伟大,但若是没有整个大时代背景,那种特有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它的伟大体现不出来。
制造伍德斯托克的过程不光有和平,有音乐,有女权,有反战,最关键的,还有爱。
音乐节结束后的一天早上,埃利奥特和父亲告别,他问父亲:“这么多年你是怎么忍受妈妈的?
”老父亲停顿了一会儿干脆地回答:“我爱她。
”
越是的得不到的越是可愛,緬懷從未生活過的時代的風華,從來最有樂趣。
69年的歐美,真是恰恰“聽起來很好”,用Dylan(此Dylan非彼Dylan,乃是愛爾蘭卷卷小黑Dylan)的話說叫:they got everything right。
多少次了,多少次我也是那么想把劉海留長,燙起卷發,梳個中分,穿上一身多彩而寬大的衣服,含著一片0.5cm2的紙片,真真切切的,為愛與和平哭TMD那么一回。
好可惜的是當我知道這部片子時,已經過了上映日期。
但還是非常匪夷所思,因為明明上映的那陣子我很常混跡電影院,心說這海報得做的多不顯眼我才能完全沒看見。
總之錯過了在大熒幕上看泥地裸奔的情節實在很扼腕,你看看,那個年代就這樣總是讓我扼腕。
直至今天,才終于把它看了,于是我和同屋就開始一起扼腕。
安李還是很靠譜的,自己縮的很靠后,把時代放的很靠前,除了講講Woodstock,還不忘幾次三番的提醒大家登月(再次因為沒看到而扼腕)和越戰。
通篇總結下來,就是個偶然。
回顧起那個年代,真的是太多偶然。
那時的偶然,卻統統成就了現在的必然。
你看看,我真是看進去了,說話都變得如此故弄玄虛起來。
說起來這種對白正是本片一大笑點,那些嬉皮們真是三句話不離宇宙,存在,和平與愛,形而上到那樣一個極端,真是很可愛。
全世界都是詩人是什么樣子,就是那個樣子。
詩其實是文學中最廉價的,就像性是男女關系中最廉價的,但最廉價的,總是最有快感。
最有快感的,也自然最短。
詩性的美好,幾個字就完了,性的美好,片刻就完了,Woodstock音樂節,幾天就完了,那個時代也,嘩啦啦就完了。
如果不是后來的艾滋病,那個時代會怎樣做個了結,是我很樂于知道的事。
但這個如果一說出來,就覺得艾滋病的發生似乎是必然的事,如同那些教徒口中嚷嚷的天譴一般。
心中有座斷背山的安李,倒是很妙的緬懷了69年的那座山呢。
果然是不見盧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高妙手法,臺灣全民嗜好的小清新,唯獨在安李這邊不做作而可愛。
這部片子導演技法平淡到如同日本酒,但也清新到如同日本酒。
通篇最妙的,就是那座云深處的山。
比起那個時代,片子到只是平平了,我看IMDB上給的6.9分,真是很公允,69,6.9,“69”,又是一連串偶然。
但總之謝謝安李老人家了,又讓我們這些后生意淫了一下那個夾在中間的好時代。
安导(递上话筒),请问你在生命中错过了谁吗?
啊啊,不要想用腼腆的笑蒙混过去啊,我很肯定你是错过了很重要的人吧,你知道电影是不会骗人。
不过我不认为安导一定错过的就是男人啦(虽然以他最近拍片的迹象来看……),只不过相比于男女间的关系来说,同性之间的感情多少是超越于社会责任之外的。
我从来没有听说哪一对男男,或者女女是为了“年纪到了,家里开始催到了,差不多要结婚生子”而交往的,所以这种感情可以说更加生物性,也可以说更加纯粹,至少可以首先保证是“看对了眼”才开始的。
安导说“人人心里有一座断背山”,那不是指“禁忌之恋”,而是单纯的指“没有未来,没有理由,就是单纯的死心眼的爱上一个也许并不值得的人”。
人一生多少会有那么一个人——啊,等等,我好像串去王家卫的台词了。
我对安导的感情也许比王家卫还深一点,一来《喜宴》跟《东邪西毒》一样是在我青春期中扮演了非常重要角色的电影,二来也是当年作为极少数读过“前-新武侠小说”时代的作品人,在那段为了《卧虎藏龙》跟人口水大战不休的年代里,培养出了一种“同仇敌忾”的阶级感情。
三来,安导是极少数在摄影机后不设定预先立场的导演,可以看得出他为自己电影里的每一个角色都设身处地地想过,考虑过他们的背景,他们的难处,他们的决定,给每一个角色留出余地,他理解也同情着每一个人,我喜欢。
但是套用Forman对13说的话(见美剧House),一个人对待这个社会的态度往往取决于其自身,所以如果一个人极力反对“贴标签”的行为,就说明其自身是个“很难分类”的人。
同理,如果一个人不愿意去表达过于强烈的个人意见和情感,就说明其自身存在着某种伊还不懂得或者无法正视或者无法决断的情感/意见。
就好比说,很多人觉得我对各式各样的怪人怪事都能很心安理得地给伊拉找理由并最后发表诸如“我理解”或者“干旁人P事”之类的意见,其本质原因,是在于我本身就是个怪人。
安导和嘻皮士——说真的,我看不出这当中的联系。
倒是我的某些行为被人说有几分当嘻皮士的态度——比方说只把家当成“睡觉的地方”,不在乎房子多大,装修多好,所以一直也没有“存钱买房”的概念;不会预先几个月做准备,把旅行当成冒险,常常背上了背包就出发,没有旅馆的时候就无所谓地睡在车站,公园的长椅,或者被陌生人捡回家;如果在路上遇到下大雨,就索性脱了鞋子顶风而行;对于裸露相当随兴(某同学:我某日看到你露点耶。
某只:哦。
某同学:汗!
)等等,不过我把这种归结于“随遇而安”的天性(这一点有点像片中的Micheal Lang,我也是那种再大的事都一副死样地擅自决定“反正总有办法解决的”态度),还有就是我曾经在农村住过三年,除了学会采茶,插秧,捉蚱蜢,还有如何跑得比邻居家的大黑狗快之外,就是能够跟野地(甚至乱坟岗)都和谐相处。
而Hippies,据某个父母是Hippies的美国人说,是以“love and peace”为座右铭(嗯,请问,你们是跟哈达王子一个星球来的吗?
),将一切行为都“自然化”的奇特种族,那位美国同学称当时为“美国最为文明的时代”,把我乐得半死。
大致特点就是热爱音乐,热爱野营,热爱大麻,热爱天体运动,热爱随处做爱,之类的……换句话说,是在追寻着人类天性中能与大自然产生 “美”的共鸣的声响而生活的方式,所以那位同学从小长在大篷车里,受的是“家庭教育”,有印第安名字很难想像一个始终在讲述东方式伦理和感情观念的导演突然采用这个题材。
如果不是开头大打出Ang Lee的名字,我会以为这是部新进导演拍低成本影片(成本应该就是很低吧),当然如果不是海报上有这个名字,电影厅里可能也不会坐那么多人,毕竟这部电影相当的“流水账”,几乎没有故事,只有“事件”,所以无所谓什么开端发展高潮之类的,主干由各色人物,各个片段,另加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拼成的,相当像电影中的嬉皮士穿的花花衬衣的“非主流”电影。
虽然法国很多这种类型的电影,但嬉皮文化在这里没什么共鸣,欧洲似乎没有出现过这种大规模的文化族群兴替现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越战时期,法国正是“咖啡馆文/哲学”蓬勃的时候,不太一样——啊,不,应该说太不一样。
至于中国么,咳咳,应该说中国人就没怎么自然过,而且自从我懂事以来基本上受到的环境熏陶就是“一切向钱看”,因此以我的成长背景似乎没有办法来评断说本片是否有正确地反映出Hippie精神和当时的Hippie文化。
不过我还蛮欣赏安导在影片开头切入影片发生的地点和时间背景的方式——坏脾气的老妈看当时代的电视新闻,旁边摆着全家福的照片。
安导拍风景,点细节和安排音乐一向是强项。
整个“音乐祭”,从一开始死气沉沉,几乎感到无路可去,无可无不可被抛弃的一个决定,到时来运转渐渐的激发出Eillot和Billy内心的叛逆青春,到最后在兴奋剂的幻觉下腾升为某种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感觉终于不受控制激荡而出的华美。
终于选择离去的Eillot,跟他那个用20年存了近10万美金,却每天吃着无味的食物,过着单调的生活,天天不见笑脸,只是在吸食了大麻之后才抱着它们睡过去的怪脾气妈妈,是两种生活方式代表。
不能说安导赞同了某一位,否认了某一位,毕竟最感人的台词我认为是当Eillot问他父亲说“你怎么能忍受跟她生活40 年”,爸爸桑只是简单的回答“我爱她”,这个“爱”字当胜过无数浪漫爱情剧的表白了,无法责怪的,甚至连我这种一直觉得不可能在婚姻关系中完整存活下来的人也觉得的温暖,最为平凡也最为深沉的话,我想,即使我对婚姻制度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怀疑,但是仍有很多白发携手在十指交扣间传达着这样的情感(是的,我是单亲家庭的小孩,但不代表我不相信人世间存在这种“无论贫穷疾病困苦,即使见过你最难堪的一面,我仍然不离不弃”的感情,事实上,我信的,所以朋友结婚的时候,每个祝福都是真心的)。
那些音乐祭中遇到的困难,是我们青春中所受到的约束,而音乐祭则是人生的“机遇”,用Micheal Lang同学的话说,在这样的时候,来到这样的地方,恰恰好,“这是命运”。
有些人选择敌视,有些人选择接受,有些人选择离去,有些人选择留下。
无法评述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只希望每一个选择都是发自真心,而不是出自“无奈的责任”。
我被人说有“魔音穿脑”神功,大概是说我鬼话连篇,偏偏在说的时候老神在在,论据十足,仿佛对自己说的每句话都十分有把握的样子,因此影响了一些人的决定,从而也不知道是好是坏的影响了别人的人生(范围从学习选择专业,到决定别人性向,到提点别人“喂,你实际上喜欢xxx”,无论入错行还是嫁错郎,都有一笔烂账背在身上,后来翻然悔悟,知道自己不是一个适合 “给意见”的人),安导的电影也有这种功能,或者可能只是我们的频率能对上吧。
实际上在这些年的行程中,我做过无数吓掉别人眼镜而在我看来根本无惊地险不需要在意的事情,只有一桩,每次出行的时候都觉得“是时候做了”,每次却临阵退缩的——就是在旅程中找个帅哥或者美女“站一夜”。
我自认还无法承受“长期的一对一”这样的关系,是个性太糟糕了,而且在没有爱到的状况下,真的一点都妥协不来,但在旅程中就无所谓,两个陌生人,名字都可以是假的,没有什么后续,只存一段回忆,应该是蛮好玩的。
很妙的是,安导这部电影居然给了我“下次一定要站”的勇气,神奇。
从《断背山》到《色·戒》到Woodstock,安导,错过的人和事是无法再重来的(过来人语气),再回首已然百年身,一切都变了。
但是只要火山还没有死绝,你也听过那个渔翁和作家的故事吧,得到了一切却错失了自己,绝对是遗憾啊,所以人生中至少一次,请恣意。
PS:Liev Schreiber演的Vilma我觉得还蛮性感的耶,有打动到我(是的,我是说“那方面”)。
他比较适合扮女装,别有一番风情,比男装性感(众:你的口味有没有太重了一点啊啊啊啊啊啊!
某只:我就不相信只有我一个人这样想!
哼)
十年前,我刚工作,是一个小小的程序员,是个新人,每天大部分时间读成千上万行的代码,Debug,偶尔写点新的代码,老员工小孟有天对我说,别的公司程序员都是在音乐中写代码的,据说程序员开着暖气穿短裤喜欢巨大的音箱播着《SUper Star》写代码。
而我们办公室,大家穿的中规中矩,闷的像台风到来前的阴天。
后来谈起音乐,我说我喜欢摇滚乐,小孟语重心长的说,据说喜欢摇滚乐是不成熟的标志,人越成熟会越喜欢轻音乐。
Light music,blues什么的。
十年过去,不知道我是不是成熟了,我现在仍然爱听摇滚,而在我看来,许巍已经算我听过的最轻的音乐了。
年轻时摇滚乐像一道闪电劈进我的生活,直到现在都没有离开,听见崔健的声音我还是会激动不已,《快让我在雪地里撒点儿野》那漫长的前奏现在还是让我着迷。
所以,2006年,《读库》试刊号上袁越的那篇写伍德斯托克的长文,我几乎是颤抖着读完的,电影《昨天》看得我彻夜难眠。
热爱摇滚乐的人自会明白。
李安每部作品都让人意外,耗时数年拍《色戒》后,李安导演了一部小品式的《Taking Woodstock》。
李安的电影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是对于压抑和释放压抑感的探索,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强烈的东方特点了。
和以往我看过的woodstock不同,这部电影从承办人的故事出发,Elliot一家的生活和woodstock音乐节两条线索是平衡的,甚至看完第一感觉,不再是Woodstock多么令人震撼,反而是这一家的亲情与释放压抑的经历更深入人心。
在对伍德斯托克的表达中,家庭伦理第一次压倒摇滚乐和嬉皮士。
Elliot的家庭简直就是个东方家庭(电影中只说是从苏联逃到美国的犹太家庭),儿子规矩孝顺,处处顺从父母,并努力维持家庭的平静,父亲沉默寡言,母亲絮絮叨叨贪婪,爱占小便宜,但对家庭充满爱心。
整个woodstock那漫山遍野的肉体与狂欢,LSD,嬉皮士,要做爱不要作战,对美国,对世界音乐史,都是件大事,而很少会有人像李安这样,将目光投向这个大运动中具体的一家人,一个人(变性人,易装癖退伍军人)。
这部电影缓缓道来,在woodstock音乐节的影响下,Elliot发现了自己,他的父母也经历了一场空前的心灵释放之旅,在这场狂欢中,彼此重新认识了家人。
虽然嘉年华结束后,盛筵散场,大家都回复自己的角色,继续过普通的生活,但这经历足以令他们人生变得更有意义。
最后Elliot父亲静悄悄的离开,转头回答儿子的疑问:你是怎么和母亲(这个脾气暴躁,目光短浅且贪婪无比的家伙)生活了四十年的,他缓缓的转身答道:因为我爱她。
这一幕和《饮食男女》里父亲尝了女儿煮的汤后味觉恢复几乎一模一样,代表着家庭关系中紧绷张力的瓦解,两代人的和解。
令人感动不已。
说起woodstock和嬉皮士,我挺欣赏且羡慕的,那个年代里,他们的事迹,在克林顿乔布斯的传记里都能看到。
在阿甘正传里也能看到。
这批”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年轻人,有不少后来穿好衣服,剪去长发和胡须,做了总统,公司CEO,时代的领航人。
这部电影对于嬉皮士的表现也是比较准确的,演员表情的纯真无邪,那种乌托邦式的热情和无所谓看上去像纪录片。
在大家都不穿衣服时,穿衣服的人就成了怪人。
在此情此景下,露体是得体的,一点儿也不觉得肮脏猥琐。
艺术也在LSD的催化下变得虚幻、神秘,这种经历难能可贵。
影片中那漫山遍野的人潮,在high了LSD后仿佛波浪一样起伏涌动,堪称经典。
据我所知,同一时期,一路歌唱一路搭顺风车流浪这事儿在中国也小规模的发生过,结果是被抓进监狱劳改。
张广天即是其中之一。
这批嬉皮士就算最后人模狗样的做了领导,并不代表他们否定自己的青年时代,相反,他们从这些经历中绝对获益良多。
现在人更加需要解放,解放精神和肉体,so,最好天时地利人和,再来一次嬉皮士运动,再来一场woodstock。
连摇滚乐都变得无聊了,the offspring、Linkin Park、greenday那帮油头粉面的家伙整日价在那儿怒吼的东西不过是一些空洞的我讨厌总统你又抛弃我了我很恼火之类,实在听不出今天的谢天笑新裤子木玛们跟哪些唱口水歌的流行歌手们有什么分别,听来听去还是三四十年前的那些歌耐听,至今我的CD架上仍然还是远则90年代近则七八年前听的那些专辑,the sex pistols、led zeppelin、bob dylan、jimi hendrix、guns n'roses、Bauhaus、Sonic Youth这些要么归隐要么解散要么发福要么尸骨无存的家伙仍然大量占据着我的听觉器官。
时代造就英雄,那是一个令人绝望人性解放的伟大变革时代,江山不幸诗家幸。
据说摇滚的本质是追求真的东西,按照加缪的说法人的本真面目之一就是反抗,但是新保守主义盛行的今天,没有了世界大战越战学生运动共产运动大屠杀大萧条这些大背景,歌词写什么呢?
对抗政府?
8和谐9之后有人敢吗?
倾述忧伤?
郭敬明非主流们已经集体把这个词儿变成了个贬义词,说你忧伤等同说你丫傻逼。
凡夫俗子们除了每天面对柴米油盐汽车房子领导同事你爱我我不爱你那点破事儿之外,你找谁对抗去?
那天在小书店买了这本书,观影在先,看书在后,回来一口气看完,方知李安其实并未把握住那个时代,别的不说,单说省去了本书长篇累牍的同性性描写,电影就不是那个味儿了,音乐节仅仅沦为了背景而非叙事的对象之一,也许每个人对音乐节的理解有方方面面吧,但至少,李安没有拍出Tiber在书中所描绘的那份对woodstock的感情,那毕竟是改变了他一生的大事件。
其实就文化而言,李安虽有屡破禁忌的先例,但要驾驭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一个外来人明显还欠火候。
让人大倒胃口的是本书的背页居然还有一条陶喆写的评语,不知道本书的中文出版商出于何种目的要请这样一个不靠谱的人来给本书下评语,因为我压根不相信这小子会对嬉皮文化有多深刻的见地,哪怕只要对摇滚或是对嬉皮文化有一点情结的家伙都不会去写去唱那种操蛋音乐,伍德斯托克是一种态度,这里不讲究什么音乐无边界。
伍德斯托克是个离我们既近又远的名词,恐怕大多数国人看这部电影都是冲的李安的名号去的,连我妈都听说那个拍了色戒的李安这次又拍了部新片,看过电影她才知道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个音乐节,间或了解了一些零星的符号:垮掉一代、嬉皮之类。
究其原因其实摇滚是个后现代的东西,脱离了文化背景就很难理解,中国有后现代吗?
我看未必,没有吗?
那当下中国召开的一场又一场个展们双年展们又是个什么东西?
为什么又有这么多人以后现代艺术家自居?
其实要承认的是中国有后现代现象,但并没有滋生后现代的土壤,中国连现代文化都刚刚建立还谈什么后现代。
就像行为艺术在中国的境遇一样,你脱个衣服泼点墨闹点事儿大众能接受吗?
同样的道理,就像当年白湖镇上的那帮连纽约州都没走出过的土农民能理解这场演出吗?
在他们眼中看到的只有毒品、滥交、同性恋、一群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和跟工厂里发出的一样的噪音,那是无根的东西。
理解也罢不理解也罢,制造伍德斯托克讲的就是一帮胸怀大志愤世嫉俗逃避现实闲得蛋疼的青年组织一场摇滚演出的故事,其实任何电影的魅力不在于什么专家教授言必谈的多元叙事二元结构文化内核,打动观众就俩词:共鸣、感动。
看过之后想想原来当年我们也有过类似的青春,记得当时我在把书插进书架的时候顺手翻到那年我们在大学办的那本布满灰尘的傻逼杂志,想想当年的那些操蛋岁月,他妈的泪流满面。
对于习惯了安导《喜宴》、《推手》和《饮食男女》此类中国风俗理念的观众而言,安导的《伍德斯托克》多少让人有点难以下咽入喉。
可是,不管你愿不愿意,安导还是把这部电影摆到了台面上来。
而且还凭着这部电影角逐戛纳,至于结果如何,那是后话,这里不再提起。
反正个人觉得,戛纳和安导是互不来电的。
所以,安导大奖拿了不少(俨然一得奖专业户),可是,戛纳的那帮评委就是不给安导面子“话说,2008年的一天,安导来到旧金山,遇到了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创始人艾略特•蒂波,当时年逾70的蒂波正在宣传他的个人传记——《制造伍德斯托克:一个关于骚乱和音乐人生的真实故事》。
蒂波马上拉住安导,向他喃喃介绍起自己往日的光辉岁月“1969年••••••”,安导当时马上拿出老黄历,掐指一算,2009年刚好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40周年,于是当下拍板,买下版权!
”——摘自405期《看电影》于是,我们就在2009年的一天,和安导的《伍德斯托克》不期而遇了。
有些电影是需要看细节,在细节里揣摩故事;有些电影是忽视细节的,人们看重的是故事的整体和框架结构。
而安导的《制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无疑属于后者。
缓慢的故事情节叙述和波澜不惊的剧情节奏,依旧走的是慢熟型的故事叙事手法。
可是,我们不禁要问:安导,你拍出来的电影到底是要告诉我们一个怎样的故事?
想了解“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们可以上百度、上谷歌,没必要花费Money去电影院捧你的场,可是你至少要拿出点新意和创意吧。
可是,看看你的“音乐节”吧,有音乐,但只是外衣,有人性,但太过深刻。
你可知道,如今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早已成为了美国的一种精神和象征:1969年三天,成了永恒。
三天,40万美国青年云集伍德斯托克三天,“要作爱,不作战”的反战革命口号响彻整个会场可是,我的安导啊,你的外衣披的很好,可是,音乐在伍德斯托克里面是一种精神,但到了你的电影里面却变了味道,音乐有了,很少,人性刻画的太多,音乐,很浅薄,人性太深刻。
于是,这电影,看着多少有点头重脚轻,给人迷离恍惚的感觉,该不是抽了大麻吧?
1969年舉辦為期三天的「胡士托音樂會」,這場一直被視為音樂界神話的盛會,如今已經邁入四十週年。
當年與會的年輕男女,現在都已白髮蒼蒼,許多與會的巨星早與殞落,但是這段被視為傳說的音樂盛會卻不停的被人傳頌著。
以往一直被視為自由民主的美國,在那個反戰激烈及社會運動高張的動盪年代,並非那麼的開放與自由。
對於性與種族的歧視,讓人很難與現在的美國畫上等號。
可是如同狄更斯【雙城記】所述:『那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當時的人民雖然生活於一個動盪不安的年代,卻因此創造出一場和平與愛的傳奇。
不論是參予這場盛會,或者是聽說這場盛會的人;身楚那個年代的人,又或是生長在而後世代的人,都被這場音樂盛事給深深感動。
很難想像一場演唱會能有那麼強大影響力,發生在我還沒出生的時代。
雖說沒有親身與會,但是在求學的過程中,偶然的被《伍茲塔克Woodstock》這部紀錄片的影片紀實給深深感動。
那時候才對所謂的搖滾精神有所頓悟,當時的我心想「如果搖滾真的有一個形式上的精神,伍茲塔克就是那所謂的精神象徵」。
幾年後伍茲塔克因為幻化為胡士托,這場被不斷歌頌著的盛會,又再度勾起所有人對於這為期三天的無盡感動。
[劇情簡介]1969年,室內設計師艾略特泰柏(狄米崔馬丁飾)原本在紐約工作,因為父母一再的懇求,決定回到家鄉重整岌岌可危的家族事業---快要倒閉的破爛汽車旅館,正當艾略特還在苦惱要如何挽救這間旅館時,他聽到了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那就是隔壁城鎮推掉了『胡士托音樂祭】的舉辦權,於是他毫不猶豫馬上打給音樂祭舉辦人,邀請他們來白湖鎮舉辦萬眾矚目的『胡士托音樂祭』,希望音樂祭的人潮可以為乏人問津的旅館帶來生意。
在電影推出前,我就按耐不住去買了原著小說來看。
【胡士托風波】這本小說是主角艾略特泰柏的自傳小說,在書的前半段除了敘述他與家人格格不入的關係外,也露骨描寫他的性向以及對於性愛的渴望與病態。
當初邊閱讀時邊思考著,在《色戒》後,李安又挑起他擅長描寫的同志題材作為創作的主軸。
相較於《囍宴》及《斷背山》那種內斂、壓抑的情感,艾略特泰柏的《胡士托風波》顯得開放或者可以說是放縱許多。
而小說取名為【Taking Woodstock: A True Story of a Riot, A Concert, and A Life】,其實與我們以往印象中的《伍茲塔克》紀錄片有所差異,也因此不論小說或是電影,對音樂的部份都少有著墨。
簡言之這本小說其實就是架構在「伍茲塔克音樂會」的一個故事。
也因此在看完小說後,讓我充滿好奇,卻也有點失望。
好奇是李安這次要怎麼去詮釋艾略特泰柏內心對於愛情的渴望與掙扎;失望的是當初希望藉著電影重溫音樂盛事的期待。
於是我抱著矛盾的心情進入電影院,電影開始沒多久,便意識到電影其實不同於幾天前才閱讀完的小說,讓當時在戲院中的我腦袋裡起了不小的衝突。
《胡士托風波》像是撕烈般的在我腦袋裡,變成李安版與艾略特兩個相似卻相異的兩個故事版本。
前面提到,艾略特在小說中非常詳細的描寫著他對於自己性向的想法與感覺,前三分之一對於自己性向以及對於性愛的想法與從小到大的經歷。
但是電影相較於小說,書中同志間性與愛的描述隻字不提,片中僅有幾幕以隱喻的方式輕輕帶過主角的性向。
很多人說李安這樣是為了把這部電影將主軸放為主角與家庭之間的描寫,可是我覺得不然。
在小說中因為在那壓抑、不開放的年代,主角艾略特在面對自己的性向的掙扎以及對於家人的認同的追求,藉由這場充滿愛與和平的音樂會,對家人開誠佈公真實的自己。
也因為有那些故事的鋪陳,才讓故事那麼的感人、真摯。
在閱讀小說時,書中的點點細瑣的故事串聯著,給我某種《搖滾芭比》、《冥王星早餐》這兩部電影融合一起的感覺。
但是李安抽離了這個元素後,就像是抽掉了小說的靈魂。
也因此在故事末端父親與艾略特之間的真情告白,這當時在閱讀小說時情緒被推至頂端的章節,在電影中卻顯得突兀又單薄了許多。
就在電影與原著的概念漸行漸遠下,對於胡士托這場音樂會的著墨也並沒有也增加許多。
畢竟電影還是以主角自傳式小說為基本,所以也不可能添增太多與小說不符合的部份。
片中許多橋段藉由畫面的分隔,讓電影看起來就像是一部類記錄片的劇情片,很多時候我感覺好像在觀賞《伍茲塔克》紀錄片的更新縮減版,男主角艾略特成為單純的紀錄片的導覽者。
電影在兩面不討好的情況下,一直到結束,我還是不太明瞭著力點到底是在什麼地方。
整部電影讓我較驚豔的地方也僅有男主角與福斯男孩與福斯女孩相遇,吃完LSD以後那飄然的感覺,那真正的人海,讓我有點理解《愛是唯一》中那段我不甚了解的橋段,一種無邊無際的歡愉。
也因為電影沒有想像中的精采(對我而言),也是我在上映那天就去觀賞,到現在才打出這篇文章的原因。
但是也不是全然否認這部電影,只是相較於原著,以及與《伍茲塔克》的紀錄片相比,這部片並沒有產生太多的共鳴。
其實片中也有許多可圈可點的地方,尤其是在演員的部份。
電影網羅眾多非一線演員都有很亮眼的演出,不論是艾米爾賀許、尤金李維、丹富樂...等。
尤其是李佛薛伯在片中戲份不多,但是每每出場都很搶眼。
就像是小說中的腳色,粗曠卻迷人,這種兩極的感覺,很難想像還有哪個演員可以像他那麼適合這個腳色。
最後 當年看完《伍茲塔克》紀錄片後,我帶著自己的熱情到了南台灣參加「春天吶喊」,可笑的是自己因為旅費準備不足,草草結束這趟自以為熱血的旅行。
兩、三年後我終於參加了,但是卻發不如自己想像中的那麼美好,但是到現在卻難以忘懷那種感覺。
我常常想這,要是能參加一場像是伍茲塔克這樣的音樂會,那會是什麼感覺。
我像那種情緒,就像是漫畫家Harold 作石的【BECK搖滾新團】中,夢到撿垃圾那幕的感動吧~。
李安这个超级文艺青年,再一次用胶片证明了他的实力,也再一次用它细腻的影像、独特的视角、全新的阵容给我们带来惊喜。
不知是回归还是突破,自始至终没感觉到这出自于一个中国人的手笔,也许该说这仅仅是一个会说中文的“人”而已。
一个平淡无奇的小镇正在酝酿一场音乐巨变,正是这场巨变让我们看到青春的力量、音乐的力量和对梦想执着的力量。
片尾的温情桥段无非是为影片画上希望的句号,略显艰涩;金刚狼他哥俨然成为美国版的“如花”,十分惊艳,个人认为这位男演员得火;群裸的镜头很具“李氏”风格;除男主以外,其他演员一水的很到位......总之,值得细细品味,特别先恶补一下woodstock的背景。
我不了解音乐节文化,就是简单的当做电影来看。
这也不是影评,更像是观后日记。
如果有一辆小巴,我也会找一个我爱的人去环球旅行。
关掉所有的电子设备,准备好干粮,酒,飞行物,然后就上路。
要去好多有趣的地方,偏远的地方。
遇到气场相合的人,就叫他加入我们,分享我们的食物,分享我们的地盘,分享我们的精神。
最后还可以弄一个二次造访,途中给想念的朋友寄明信片或者写信。
见到保安,要真诚微笑的对他说,PEACE,MAN!所有的人都和平相处,赤裸面对,随时可以拉起陌生人的手,跟着音乐就跳舞。
没有负担,没有烦恼,心中只一片和平和爱。
电影那一段我不禁流泪了,就和影片里的人一样,看着绽放出花朵的舞台,看着人潮涌动成河流,大家都只为了一个目的相聚在一起,这就是大爱啊,这就是自由啊,这就是和平啊。
小时候人人都被灌输了一大堆规则,成年以后会发现那些规则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我们亲手破坏掉。
我们一边拒绝早睡早起,一边心安理得的遗忘。
一边怀疑世界,一边憧憬世界。
七宗罪里摩根弗里曼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但这个世界,至少值得我们奋斗。
狄更斯写双城记的时候没有料到吧。
关于青春。
媒体都说李安老了,中年危机所以搞了个色戒出来。
这次拍制造伍德斯托克的时候,更是揪住女演员的体毛不放,就怕少掉一个细节不能挖出导演的隐秘生活和怪癖来。
与过去相比,这一次更动情,更冷静,就是一个少年的心灵史,那一代年轻人的青春群像。
无关音乐,有关记忆。
我一直觉得嬉皮士傻透了,说什么平等、自由、博爱,你看后来多少邪教打着类似的旗号干些坑蒙拐骗的勾当。
你要做什么去做啊,身体力行的去做啊。
光是叫嚣着要打到什么对抗什么,结果是拿自己短暂的青春去填了时间一个巨大的缺口。
DH里gaby质问女儿的校长:这是肖申克学校吗?
面对这个面无表情的世界,是被同化还是选择异化好呢。
谁会在乎?
每一个选择都指向内心深刻的自我怀疑,假设你还保留自我意识的前提下。
放弃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我们都是柔软的动物,体制下,只能这样生存。
达尔文教导我们物竞天择,我们没办法内裤外穿就当超人,外衣还没锥形成麦当娜就得扣上有伤风化的责难。
我们的常识让我们没得选择,或者自动选择无害的选择。
常识就是遵守,常识是不伤害自己为前提。
意识。
当历史让我们无法用经验的眼光来打量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忘记应该用什么样的速度和方式成长的时候,一些人选择愤怒,一些人选择理智。
一些人选择斗争,一些人选择自由。
“Freedom's just another word for nothing left to loose. Nothing ain't worth nothing, but it's free”。
--Janis Joplin
但是你非要为自己寻求理由。
意志的悲剧。
自由即一无所有。
记得有一个嬉皮士,流浪了若干年以后回到学校当高龄学生,后来做了教授。
他说人生里总有一段时间需要给自己留白。
印象很深,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这样坦然的接受自己,更不知道有多少父母会拍桌子怒目而视。
这里是中国。
我们只好师夷长技以制夷。
以此为借口享受盗版打开的窗口,那个世界就像许多年前的美国梦。
许多人心里神往的青春,就像同时住着苍井优和苍井空。
什么国仇家恨的都抵不过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
世界大同的理想,往往被文艺的用语言用音乐用绘画来掩盖了。
又青春又沧桑,又清纯又妩媚。
你不能躲在树上,你不能远远望着这个繁华世界,你不能拒绝你内心的渴望。
你知道,欲望太多,你无法一一抵制。
男主角有一对疯狂的爸妈,而他冷静理智压抑。
看着满山丘的男女老少,突然开窍,说我不想这么过了。
他老爸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去吧,go and see。
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不就是这样,不需要像凯撒那样征服它,把它踩在脚下。
仅仅是告诉自己,我来过了,看过了。
我将无悔。
常识,放弃常识的时候,自由,获得人生。
奥古斯丁说我憎恨没有陷阱的道路,渴望罪恶。
我开始理解那些爱与和平的年轻人,他们不过是选择一条看似比较轻松的路。
永远年轻,彼此相爱。
他们渴望的是一种超出常识以外的生活,当整个世界在战争中无法安静,他们希望选择的不过就是和平的革命,有人歌颂理想,有人歌颂爱情,有人歌颂自由。
但是你知道,文艺青年的宿命就是过于理想,不够激烈,于是他们的革命就是慢慢投降。
塞林格才会把一个愤怒的小疯子变成一个回归主流世界的浪子。
而你一直走,未必骑单车革命。
行过去,只为看一看,来过这个世界,盛开的希望海洋中,那一朵关于爱、自由、平等的一切美好事物。
仅仅怀着想象,在路上,微笑前行。
因此,这个世界总有希望,不至于绝望。
作为一个摇滚迷 还是必看的一部电影 追求崇尚自由的人们啊
在车里磕药那段画面颜色好美...
no cool
vilma演的最好
安大叔拍的,终究是温婉了些。
最爱瞬间:人海波动,中心处的舞台发出万道光芒,整个世界都在漂浮,深深迷醉。
真的很无聊,无聊到我没看完。我很讨厌李安的平庸的片子。很讨厌。
没有现场,没有乐队,李安还是一如既往地固执,家庭,父子,同志……中间节奏略显磕绊,否则又是一标准李安电影
真的不好看啊。李安大概触及不到这个文化事件的内核,所以拍得怪怪的,连拿手的成长、两代之间的戏拍起来都如同隔纱见人。
我对安导的感情比王家卫还深一点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摇滚梦
大闷片 太假了!笑料一点都不好笑 男主一直没表情 看得我难受
Peace & beautiful. 车厢里那段迷幻的描写太美了,让人不得不沉醉。“欢迎来到宇宙的中心”
这片的内容和结局都让我想到apres mai 但是远不及它。。说不上来缺什么,可能是一种嬉皮气质
想不到李安可以拍这样的片,六十年代的嬉皮士运动和音乐节的元祖盛况,peace and music, rock the world,国内的迷笛、草莓在Woodstock面前真是弱爆了!
我只想好好看一个剧情流畅、故事完整的电影,为什么就这么难?Billy原来是那小子演的!
相当好啊
55555 哭了
开眼界。养眼的骑马帅哥。
太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