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第3次看这部片子,但是已经没有第一的那种神秘的感觉但是感受到了另一番的人生回味向前,你敢进去吗?
向后,你情愿吗?
多少你输得起?
多少你赢得来?
假如你进去了,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还是往左偏点地往右走呢?
或者 也许 不左也不右?
你头脑中一团麻……跳上一条弯弯的小路……使劲地跑……坚定无疑的跑了很远 沿途景物古怪又可笑……我怕你会一头载进一个最无聊的所在……那个讨厌的地方叫作“等待”在那里人们没完没了的等啊……等着火车隆隆驶过……等着巴士开来……等着飞机起飞……等着邮件寄到……等着大雨停了……等着电话响起……等着雪花纷飞……等着别人说“是”还是“否”等着串一串珠子 或一条裤子过春夏 或等着全是卷儿的假发或等着下一个机会飞黄腾达这段话,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去品味,去享受你生活中的一切,不轮胜利或者失败
看到评分才7.2就忍不住来写影评了!
很多人都觉得此片拖沓,破绽太多,情节可有可无,结尾莫名其妙!
细想之下其实一切不仅仅如此!
结局是一罪不二审的法律原则下高司令通过蓄意谋杀的罪名再次将霍老爷子拉回了法庭,导演选择在此刻戛然而止,开放的结局,无非两个模式:罪名成立牢底坐穿与当庭释放周游世界。
但导演明白首先要是破绽在法律上成立霍爷伏法此片只能沦为狗血犯罪片,如果霍爷逍遥法外那这片就是再鼓励谋杀并且狠狠的嘲笑了法律。
横竖不是人。
谈破绽。
很多人说,高司令最后和老爷子的对决其实是在激霍爷说出真相然后录音来做证据,按照第一次开庭我们得知的美国法律中的毒树之果原则,这个录音是不可能当有效证物的,霍爷完全可以说是在高司令拿枪的情况下被迫说明自己的杀妻!
要说豪宅有监控录像那更不可能,要是监控真有存下来的资料,第一次审理的时候肯定要拿来做证物的,这事也早就结案了。
然后再看换枪,虽然高司令明白了鸡蛋上的缝到底在哪,但这个缝是没办法撬开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枪是霍爷换的,那个酒店录像是否证明霍爷去过前边已经说明不成立,而且霍爷去过也不能说明枪当时被调换过了。
通过弹道监测与妻子头部的子弹只能说明杀死妻子的枪是警察的,霍爷也完全可以把罪名推到奸夫警察身上。
反正第二次审理的时候奸夫警察已经自杀,无法辩解,也不能找人做不在场证明。
还有霍爷既然能想到换枪,不可能不明白不换子弹吧。
就算换枪留下了指纹,可是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人易手,怎么可能还能提炼到完整的凶手指纹!
细节上也很完美,看似没来由的杀妻后射空的三枪是为了吓跑园艺工人好让现场无人接近然后不明真相的报警,让警方误以为是人质劫持只能僵持等待人质调解员奸夫警察到达现场,趁着这个时间霍爷销毁身上的火药残留和衣物,擦掉弹壳上的指纹。
把妻子拖到门后,是为了指定奸夫进入现场后看到被枪击的情人然后情绪失控,不会发现枪还在那搁着会被换枪。
后面的迅速认罪是更是为了避免没有找到真的凶器侦破拖延奸夫怀疑枪的问题露出破绽,只要先认罪了,就可以提交法庭审判,然后霍爷在法庭上无视其他证人,等到警察出庭的时候把奸情公布,通过认罪书是在奸夫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签的,按照法律可以理解为胁迫所以无效,且证据不足,一举翻盘!
高司令演的检方律师也很出彩,春风得意马上要出人头地的年轻律师漫不经心的接下了离开前的最后一个看似绝对胜诉的案子。
却始料不及的在霍老爷高明的手段下一步步掉入陷阱无能为力变成一团糟。
面对女友律师的不理解,上司同事嘲笑和排挤,推掉警察制造的伪证,想唤醒受害者却被医生打击,还有求未来法官岳父给的限制令等等细节展现了小律师对正义的坚持。
霍普金斯的演技更没得说了,一个优雅的老头微微一笑制造了一场完美的谋杀和一次无懈可击的辩护!
老奸巨猾到炉火纯青绝不为过!
这部片子很好的诠释了司法应有的公正性!
虽然是在指出了法律的缺陷,但反过来看却是保证了被告应有的权利和审判的绝对公平!
这样的制度虽然让一个霍老爷子逍遥法外,但却少更多的窦娥冤,尤其是对比我们,呵呵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看似充满破绽的情节细想却牢不可破,拖沓的情节是为了更好的体现故事的完美,在霍普金斯和高斯林精湛的演技与超赞的背景音乐下,五星谋杀!
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
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
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
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日本的偵探都喜歡發明一兩句口頭禪,在結案之前幽幽地說出來,緊接著是“廣告之後謎底揭曉”。
這部電影的兩位編劇Daniel Pyne和Glenn Gers大概想說的就是“破綻永遠只有一個”,但是抱歉,你們二位跟三谷幸喜實在不是一個水平的,雖然影片的開頭很像古畑任三郎。
大明星亮相,幾個鏡頭交待了兇手的個性——那個怪機器和快車,他和被害人之間的關係及犯罪動機,這部分Gregory Hoblit還是處理得很利索的,帶出了一點風格,但也犯下了第一個錯誤,廣告之後就要說到。
接下來就是大明星有計劃有步驟臉不紅氣不喘心照跳地殺人,然後處理案發現場,警察登場。
我正哼著屬於古畑的調子,結果沒看到那輛貴得要S的自行車,卻看到了之前的姦夫拿著槍登場——眨眨眼睛——沒錯,正是姦夫,他好像不知道裡面住的是他的淫婦——歪歪腦袋——對了,姦夫和淫婦好像用Smith夫婦相互稱呼的,好有創意。
導演省去了中間兩方交涉的過場,給人感覺是美國真不愧是恐怖事件的寶庫,美國警察就是適合暴力型罪犯,思維都跟人家兩樣的,園丁聽到了五聲槍響,正常人一般都以為裡面發生謀殺案了,SWAT一開口就是“人質案”。
姦夫一進門就被正牌老公耍得團團轉。
導演用的鏡頭大約是想讓觀眾覺得Hopkins要KO了姦夫,但是不可能嘛,兇手之前做了那麼多準備工作難道就是為了襲警?
這個懸念一點也不驚險。
廣告結束,說回到導演犯下的錯誤——就是讓我等觀眾早早就知道這個是姦夫,所以我們很自然也就開始懷疑起姦夫的智商——只要是IQ>70的,一看淫婦被老公槍擊,第一反應就是“哎呀,被抓姦了!
”他倒好,直到在庭辯時被踢爆之前,都是一副“俺不清楚兇手的殺人動機”的無辜(無腦?
)樣子,更BH的是警察和檢控官竟然也都沒想到要問這個問題,也沒叫兇手在供狀上寫下來。
難道因為演兇手的是Hopkins,所以他殺人就不用理由了?
你們全都看過Hannibal三部曲是吧,看出Hopkins就長了一張以殺人為樂的臉孔?
一出好戲,除了要有狡猾的狐狸之外,也需要聰明的獵人配合,我等扼腕配角姦夫的智商一低至此,只怕是沒有建設只有破壞的份,只好雙手合什,希望另一只影帝配做Hopkins的對手。
接著又是幾個場景,Ryan Gosling出場了,少年得志的花花公子,油腔滑調,好強爭勝,還有點漫不經心的小毛病。
仍然是很利落的,但此為止,這部電影的豹頭,也就是最好看的部分就全部結束了。
Hoblit以前雖然拍過Hart's War,讓人誤會他擅長法庭戲,其實細想年年那部戲還是人性之爭要多些。
Hoblit大約是喜歡這個調調吧,所以滿不在乎地又讓Hopkins去自辯,也不管他飾演的角色並沒有受過什麼法學教育,跟有99%勝率的金牌檢控官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庭辯的戲自然很少,也頗無趣,Hoblit把全副心思都投入到兩位男主角私下的較量上去了。
說是較量,其實互動也是很少的。
要說關鍵只有這麼兩點:一是Hopkins說“每個雞蛋都有裂縫。
喂,小子,我抓住你人性上的弱點了,你是個好勝的傢伙”。
二是兇器在哪裡啊?
兇器在哪裡?
兇器就在那……這仍然是導演犯下的第一個錯引發的多米諾效應,就在警察報告說找不到兇器的時候,我就知道兇器是如何消失的。
我想所有人只要在那部分閉目想上十分鐘,回顧之前的犯案過程,都能想到兇器在哪裡。
但Gosling偏偏想不到,固執地認為“兇器一定在房子裡”,但警察明明就找不到嘛,你的腦子是沒有拐彎的對吧。
於是乎,這兩個關鍵就起了衝突,Gosling找不到兇器就一直處於下風,我不知道Hopkins是怎麼在一個照面之後就肯定他是個"winner",我反正一直也沒看出來。
法庭戲拍得很糟糕,那Hoblit擅長的人性的分析上呢?
這就要說到兩位主角的表演了。
Anthony Hopkins爺爺比起前幾年,頭發更白,皺紋更深,老人斑更多,行動也更遲緩了,所以導演也捨不得讓他大動,一出戲碼就全在那雙仍然藍得沒濕上一絲灰暗的眸子上。
我在想,換一個人來演他這個角色,說不定會處理成很陰險或者很狡猾或者很表面化BT的形象。
但Hopkins用很頑皮的方式去演,是真的頑皮,電影院裡一直在笑,那樣的眨眼,那樣的微笑,那樣的問“我叫你Willy可以嗎”?
像是小孩子突然得著了玩伴的高興。
看《少年漢尼拔》時,雖然那是個帥哥,但我仍然堅定地站在公平法律和月亮的這邊,但看到Hopkins老爺子那麼興高采烈的BT時,就想著把整個世界都送給你顛倒著玩才好呢。
可是這部戲適合這麼演嗎?
但不這麼演卻又要怎麼演才好呢?
兇手送蛋殼給檢控官,臨行前打電話給他,那麼得意洋洋的戲碼,本來留給演員選擇的餘地就很少。
他是演慣了Hannibal的,這樣似乎也很好,只不過此番又老了些,反倒演出驕傲自得的少年心性了。
另一邊的Gosling,大部分時候表現得像個醉漢。
這也怨不得他,編劇安排到他手上的籌碼太少,不足以和這麼老奸巨滑的兇手抗衡,導演只好去拍他如何把妹,如果在職場上得意了又失意,如果在妹妹和老闆兩頭的壓力下,那深藏在狡猾的外表下的善良的小宇宙爆發了,決心去代表月亮。
這還是走Hoblit擅長的人性化道路,但路卻不在腳下,而且崎嶇得很。
Hopkins演的兇手也不是為了樂趣或者愛好或者痛苦的少年時代去殺人,只不過是被老婆戴了綠帽,所以要代表太陽上的黑子懲罰姦夫淫婦而已,做法雖然冷靜聰明到常人所不及的地步,但從動機看並不是什麼人性上的陰影。
而Gosling也不能像紫龍一樣撕個衣服什麼的明志,我就弄不清他的小宇宙是幾時爆發的,其光明得毫無緣故。
我還沒回過味來,他已經坐在淫婦的床邊給她念詩了。
這一章要出個題目的話,大概是“人性的證明”,後面還要打個問號。
其實要是僅僅以“好強”的角度出發,真的讓Gosling去應驗Hopkins的判斷,為了不認輸所以不擇手段地和兇手鬥下去,反而會讓人看得明白些。
最後的結局處就是另外一個破綻了,因為兇手一開始應該就是打算把淫婦打死的,不可能不考慮到這個問題。
卻因此被抓了包,橫豎也是說不過去。
只不過美國的電影統統是要代表月亮的,就連Hannibal在大屏幕上也不能如小說裡一樣抱得美人歸,反而要用一條胳膊來贖罪,更何況這樣一般的BT,有個開放式結局就算很給面子了。
這部戲剛剛出海報的時候,我就在電影院前邁不動步了,拉著同行的人兩眼放光地大叫“爺爺又跑出來了!
”,被人很鄙夷了一番。
後來的幾個月,每次去看電影,總要嘮叨“預告片怎麼還不出?
”真的看到預告片,就踴躍地想看電影,主要就是為了看爺爺還能健健康康地在鏡頭前優雅地殺人,然後端一杯紅酒和警察小子們玩上一陣,這樣我就很高興了,說明老爺子身子骨還強健。
所以這部片子,雖然案子的破綻有很多,兩大影帝的對手戲也不夠豐富,但還是看得很高興。
中間有一幕,是Hopkins在和Gosling說雞蛋,導演鏡頭一滑突然去拍Hopkins的手,在一注光源下這麼搖啊轉的,不知道多少人和我一樣想到了歌德堡變奏曲,呵呵,難道導演是在向Hannibal致敬嗎?
可惜編劇的水平不可同日而語啊,對手如此愚蠢,也就顯不出我方有多麼狡猾了,可惜。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
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
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首先,感谢豆瓣,有豆瓣真好,昨天看了《破绽》DVD,然后可以到豆瓣看到许多精彩的影评,今晚又重温了一下结尾部分。
认为《破绽》的结尾很精彩。
老狐狸太过得意了,一案不二审,是的,但再次开庭的新案件是谋杀,而不是谋杀未遂,证据有枪、拔下插头等,有枪的证据在前,拔下插头就是不合法的了,是谋杀。
许多影评认为枪的证据性还是不足,我认为可能不足,但最重要的是帅律师和老狐狸平等的坐在了法庭上,再不是毫无准备,而且这次他掌握了主动,他在开庭前对老狐狸示意扶正领带,老狐狸扶了扶自己的领带,而不是像第一次和老狐狸见面,在老狐狸的示意下慌忙扶了扶自己的领结。
老狐狸百密一疏,并非疏在策划上,输在对道德毫无余地的践踏上,正是这激怒了帅律师。
最后,感慨一下国产大片和好莱坞大片在编剧能力、讲故事能力和诚意方面的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论语.里仁篇》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 --题记美国电影《破绽》讲述了智商超群的建筑工程师特德·克劳福(安东尼•霍普金斯饰)因为妻子出轨而设计将妻子珍妮佛枪杀并嫁祸于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警察罗布,从而引发的检察官威利与之斗智斗勇并最终扳回一局的故事。
故事悬念迭起情节烧脑,值得一看。
而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是年轻的检察官威利为什么会一直坚持要跟老谋深算的凶手斗到底。
在故事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威利作为检察官,是一个收入非常低微的公职人员,他的办公环境也能看出拥挤老旧,而作为在这个行业里面崭露头角的年轻才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向他伸出橄榄枝,除了非常好的薪水,还有已经被他打动吸引的女上司,可谓名利兼得。
但最后他放弃这一切,孤注一掷,要把枪击案的事实查个水落石出。
除了他那颗年轻气盛不服输的心,更重要的是他的信仰,虽然这一点甚至被特德来来调侃和打击,可是就是因为有这一点,才让威利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颗追求公正之心。
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威利在病房面对昏迷的珍妮佛,那么渴望对方能够醒来,他眼中的那种仁慈和关切与特德要拔掉插管的冷漠残酷的眼神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虽然面对高薪职位的诱惑,但是如果需要他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仁与义之道,不往也!
真的是高智商电影,要看懂不光要有点智商,还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绝对是上乘之作。
说是烂片的朋友们,拜托你们看完此文再看一次电影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
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
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
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
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
)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
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
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
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
男主角最高明的地方不是换枪,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原理。
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及嫌疑人有特殊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参加该案的调查和取证。
他取的证,在法律上均不能被用于对被告不利的认定。
所以只要是那个男警察进来处理,带不带枪,换不换枪都无所谓了——他取到的枪、子弹和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男主角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然后脱责这么简单。
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
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最后这段和盘托出。
这是他的大意和过于自信。
如果没有这段对话(毫无疑问被监听,而且男主角也知道极有可能被监听),即使女主角死后取出了子弹又怎么样?
照样是根据“毒树之果”原理,不能认定他开了枪,也就不能认定他停掉呼吸机是犯罪。
但有这段对话在,一切都变了。
他停掉呼吸机的行为是为了杀人灭口——这是有合法的取证的(监听录音)
开始10分钟就猜到到底怎么回事了所以看起来也就没意思了结尾不好,人物都不丰满,不知道导演着重刻画的是哪位?
看的不舒服
好看。
2个人说都放下枪我就猜到要换枪。
破绽?
尽管《沉默的羔羊》的主演霍普金斯为影片增加了几分悬疑色彩,但就影片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一般的,“破绽”起码没有达到我想象中的那么高深,只能说是嫌疑人耍了一个小聪明罢了,完全不是那种绝顶聪明、难以应对的高手。
看多了柯南一定就能解这谜
4星,实在是因为这两个男人我太喜欢了。
2011.10.27 演员好,剧情一般。老公说:“应该给汉尼拔更多的戏份。”
男主角演得差,女主角长得美。
一老一新对决,智力与正义的博弈,探讨高智商犯罪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
无论老少演员,表演真的是到位,但恰恰不给劲的就是剧本儿,说实话,最后的结果跟《王牌对王牌》很像。
老戏骨,入木三分。美国的司法制度原来是这样的。
老头子的演技还真是过硬,前面铺垫的不错,不过推理不怎么出色
没怎么看懂。。。
Ryan Gosling挺帥的
DVD
没意思,为了高司令强忍着看完的~
作为悬疑电影,最大的悬念就是枪藏在哪了,节奏非常拖沓,拖到最后揭秘了换枪小戏法,但是这个戏法成功的前提必须是情夫警察带枪进入案发现场,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变数。两个人物单薄到了极点,一个热血检察官为正义不顾一起义不容辞,一个邪恶杀妻魔毫无悔意非常享受。
故事不怎么样。。。
悬疑有点简单,故事还算不错
情節簡明,敘述得宜,角色圓潤,對白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