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不觉得穷人不能玩音乐,但我觉得是人都得先养活自己,越穷越坚持或越坚持越穷,这两者有哪个是好的,有好的但肯定不是这两者。
2、穷不是原罪,关键他是穷困潦倒+普信3、请问剧中男主这样的形象是能映射出民谣的魅力?
4、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
非常感谢豆瓣的最热门影评,不然真的就把这部电影当作一部描述卢瑟歌手的失败故事。
事实上科恩兄弟没有变味,这又是一个带点存在主义味道的科恩兄弟故事,一个“梵高”式的故事,可惜兄弟俩放弃了文本的封闭性,使我这样丝毫不了解民谣的观众完全没有理解到这层意味。
或许兄弟俩就没有定位于普通观众,民谣圈或爱好者才是他们的观众,但无论如何,对封闭性的无视使这部电影“失败”了。
对于一个电影作者,让观众在影院开始前有一个期待是重要的。
像科恩兄弟这样个性突出的作者,观众了然其风格和故事特点。
以我个人而言,从前期宣传和观影经历,我期待看到一个有关民谣歌手的黑色或存在主义故事。
但对于这部电影,这个期待或者背景远远不够。
我完全不了解1961年是民谣复兴的前夕,完全不了解组合是那个时代的滥觞,完全不了解独唱是那么不合潮流,我甚至不知道片尾的那个歌手是鲍勃迪伦。
对于背景的无知造成了我对片子主题理解的巨大偏差,主人公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卢瑟,但更是一个逆流而上的英雄,主人公是一个热爱音乐的歌手,但更是一个坚持理想的斗士,主人公是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更是一个牺牲在复兴黎明的先驱。
而这一系列理解的偏差皆在于观众背景知识的缺乏,但我认为还是作者对故事文本封闭性无视造成的。
故事并无高下之分,也没有真假之别。
观众期待一次有所感的观影体验,但这个体验要在两小时内实现,不需要事先做功课,事后上论坛。
所以文本的封闭性保证了即使缺乏背景知识,观众仍然听懂了作者的话,仍然能有效地移情于主人公。
交代背景是作者的功课,而这一次科恩兄弟显然没有在这方面及格,甚至显得毫无诚意,拒人千里之外。
现代电影或多或少都有点突破文本的封闭性,譬如各式各样的致敬,各式各样为粉丝准备的彩蛋。
但这些对于影片的整体把握并无大碍。
而科恩兄弟这次的作业似乎越界太多,以至于无背景观众完全无法理解其中机场戏,譬如主人公无法忍受老太太为他和声,譬如经理完全被主人公歌声打动但还是认为他不赚钱。
有了背景知识我们当然知道原来那个时代组合是大势,但恕我孤陋寡闻,一个1961就指望我这样的观众了然全局太强人所难。
作者应该有所交代。
回到科恩兄弟个人风格,自严肃的男人开始,兄弟俩似乎对浓烈的个人风格有所抑制。
超现实场景和黑色幽默在渐渐减少,影像风格上也收敛很多,巴顿芬克中那样浓烈的色彩不复出现,提喻或是比兴式的开头小段在这部影片中也没有了。
这部电影中,只有那个让人讨厌的胖子让你看到了科恩兄弟的签名。
但科恩兄弟一以贯之的存在主义主题依然没有改变,而这一次兄弟俩似乎异常温柔,我们感觉到作者对主人公充满赞许的爱意和怜惜,而不是如缺席的人或是巴顿芬克中那种嘲讽的感觉。
总而言之,没诚意,欠雕琢,但依然很科恩。
我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坏男孩儿,但这丝毫没有妨碍我从去年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一位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凯瑞·穆里根。
小凯同学小时候长的应该并不好看,高中毕业时她申请了三所戏剧学校,没有一所要她。
父母也不同意她当演员,而是觉得这女儿还是规规矩矩地去念大学比较好,可小凯铁了心。
小凯17岁那年,著名编剧、制作人朱利安·费罗斯到她所在的高中做演讲。
演讲之后,像所有的有志青年一样,小凯拉着他述说自己的银幕理想,可朱利安先生显然不觉得这个满脸婴儿肥的姑娘能在这一行混得开。
“嫁个律师得了。
”朱利安这样对她说。
要知道,后来拿奖拿到手软的《唐顿庄园》就是朱利安先生的作品,而他当年就已经如此吊炸天,可见对自己的判断实在是信心十足。
面对此等羞辱,小凯不为所动,之后又写了一封信给朱利安先生,信里说来说去其实就这么个意思:“姑娘我是认真的。
”这下朱利安先生的夫人看不下去了,邀请小凯参加一个招待青年演员的party,就是在这个party上,小凯得到了第一个演电影的机会:饰演BBC新拍经典剧《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家众多女儿中的老四Kitty。
班家五个姑娘,老大是美貌女神,老二是女主角,小凯同学连老三都没混上。
在她的银幕首秀里,小凯留下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傻妞的形象:个子不高,身材不好,笑起来时婴儿肥堆起,有点儿傻气,像一只小苹果,表皮带一点凹陷——居然有酒窝。
也就是说:除了这只小酒窝,这个姑娘不会让人记住太多。
你仿佛能看见一个三线小演员未来的奔波生活。
而现实生活也的确不尽如人意,在跑龙套之余,为了维持生计,小凯给制作公司干起了跑腿的活儿,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酒吧女招待。
22岁那年,小凯的生活似乎有了一点儿起色。
在电影《我的儿子杰克》里,小凯搭档哈利·波特的男演员拉德克里夫,饰演他的妹妹。
电影本身并不叫座,角色也无关痛痒,但毕竟和明星演过对手戏了。
在演艺界的银河系中,小凯似乎往中心地带挤了那么一点点儿。
也是在这一年,广受好评的电视剧《神秘博士》邀请小凯客串某一集中的女主角,在神秘博士的指引下破解了一段时空密码。
小凯显然已经不是5年前的那个笨笨的四女儿,她说话时充满自信,脸上神采飞扬,眼神里有异彩闪动。
刚认识他的男警察居然在工作时间向她表白。
”Will you have a drink with me?” ”What! Why?” “Because you are hot,and life is short.”(“一起去喝点儿东西?
”“什么!
搞笑呢吧?
”“我是认真的,生命短暂,而你美到不行。
”)你知道这个情节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于它一点儿都不出人意料:小凯充满灵气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征服了男警察,也征服了观众和评委。
她被《神秘博士》的观众们票选为最受欢迎的客串女演员,并且收获了英国电影学院奖的表彰。
幸福来的太快了!
接下来的2009年,小凯在《成长教育》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就获得了当年的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女主角奖,并在金球奖和奥斯卡奖获得提名。
英国有影评人为之欢呼,认为她的表演已经可以与奥黛丽·赫本相媲美。
事业如此顺风顺水,按照寻常套路,过了多年无名小演员生涯,小凯应该广接商业电影,多增加曝光率,搞好和媒体的关系,再时不时弄出点花边新闻——名利场的大门已经打开。
可小凯的选择很是奇怪:她去主演了两部独立电影。
这种电影导演没名气,观众少,影响力小,也没钱挣,可小凯依然很认真地表演。
在其中一部《别让我走》里,小凯饰演一名临终关怀者,面庞柔和,眼神温润,举止淡然。
看着电影时我出戏地想,或许小凯想让自己的生活慢一些。
2010年,小凯在那部名头很响的电影《华尔街:金钱永不眠》中饰演女主角。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好莱坞大制作商业电影,可小凯拍完了心里很不开心,歇影了一阵子,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电影。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沉潜,2011年《羞耻》里的小凯的表现显得更加有层次。
她饰演男主角的妹妹,一个酒吧女歌手。
男主角哥哥在纽约大公司工作,孤僻成性,冰冷至极,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毫无兴趣,偏偏有一个粘人的妹妹,天天求着他去酒吧听她演唱。
哥哥终于去了一回,出乎意料地被台上妹妹的演唱感动到流泪。
与在哥哥家时邋里邋遢的形象不同,女歌手的小凯妆起粉黛,风华间有绝世女伶的味道,在台上幽幽地唱道:“我要成为你的一部分,纽约,纽约。
我要站在众山之巅,我要名列榜单之首。
” 这段演唱长达五分钟,镜头一直近距离对准,对任何女演员都是十足的考验。
2013年,菲茨杰拉德的不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第四次被搬上银幕,小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一道主演。
想想吧!
1997年《泰坦尼克》上映时,小凯才12岁,心中演员的梦想尚未生根,可曾会想到未来与杰克一起对戏?
电影中,盖茨比对女主角黛西说:“你可以登上《Vogue》的封面!
”这并不是原著里有的对白。
我去买来2013年5月的《Vogue》,封面上的小凯衣着华丽,坐在昂贵的贵妇椅上,笑容微妙,仿佛在说,她并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可在这一刻,又有谁比她更有资格做《Vogue》的封面女星呢?
小凯最近的一部作品,是科恩兄弟的《醉乡民谣》,《纽约时报》评之为2013年十佳电影之首。
小凯在其中饰演一位民谣女歌手,齐刘海儿,面色苍白,笑容温暖。
演得好就不必说啦!
有一场戏是她痛骂男主角,不过一分多钟,脏话连篇,我认真数了一下,不算shit,damn,光fuck就说了6次——我承认,在这脏词如潮水般涌来的一分多钟里,我的心里无比欢欣温暖,就仿佛——爱如潮水它将要把我包围。
小凯肯定是要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我心里有数。
所以现在把对她的喜爱写下来,好在未来的那一刻翻检出来,对大家说:“看!
这就我爱过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
”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不同的种族、国界、社会制度,以及,婚姻状况——作为女明星,小凯27岁就已经结婚了。
这又有什么呢?
好演员在角色内外都会行正确之事,而这显然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坏男孩儿,我对这一点很有信心。
有一些地方足够蹊跷以至于让我怀疑这部电影之原始意图。
(一如巴顿芬克)同样是艺术家,民谣歌手相比剧作家的所谓“创新性”必定低上一头;或许导致其构建的虚拟世界复杂度不同。
但当然,虚拟世界的滤镜、情节、结构也会有相应之改变。
科恩兄弟剧中的人物均非常脸谱化,使其更偏向于戏剧而非现实。
而《醉乡民谣》此一戏剧的间离感较巴顿弱化了很多。
在这一进程中,人物的丰富程度及音乐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超现实画面均被音乐所占据:民谣古典到爵士。
(音乐的剪切无疑是分析它的最好抓手,如同分析巴顿之超现实意象)。
仅剩下的一些“超现实”强度也不大,更应该被说为“现实本身之无意识”,例如杵着双拐在厕所突然睡倒的爵士胖子……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从film noir,希区柯克,再到科恩兄弟(考夫曼或许不在此序列),以及芬奇;他们呈现了一个总会在某一时刻略微“切入”(后室术语 clipping)异世界的现实。
《德州巴黎》无疑意识到并同时拒绝对这一“切入”之运用。
当然我们也能联想到与其相对应的“切出”(no-clippibg)的最好范例——《楚门的世界》利用后室及各种“核”去分析此类影片(大量出现于21世纪交界点),或许是一个有趣的事情?
但,这部电影为何不够“好”(对于理论家而言)?
为何没有吸引足够多的分析?
我想可能是因为其本身足够“天真无邪”,并没有让观众看完后有一种“隐隐作怪”之感。
略显cliche的情节、对话以及节奏;占据了它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空间。
而其各方面完成度都极高,便让大多数理论家们认为他仅仅是一部《绿皮书》。
但当然,我说了这么多,意味着它一定蕴涵着足够多能被诠释的潜力,不弱于甚至更有趣于《巴顿芬克》。
(毕竟后者研究应该已经汗牛充栋,我没赶上)
失败的人和时代的挽歌——电影《醉乡民谣》解读魏 丹作为独立电影人的科恩兄弟,导演了一部与众不同的音乐片《醉乡民谣》,不仅延续了他们的一贯风格,更赢得了2013年戛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获得了广泛的赞誉。
这部电影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显现出科恩兄弟的独特风格和高水准, 科恩兄弟的电影既有商业元素的标志,又有深刻的文化意义。
他们的作品同时具有的娱乐性和深远性使得电影难以解读,然而其作品却总是在关注普通的民众,《醉乡民谣》是科恩兄弟电影作品中非常独特的一部。
一、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科恩兄弟的电影常常讲述失败者的故事,伊桑曾坦率地认为“事业到后来很容易就会变成职业。
当你开始的时候,一切都是崭新且令人激动的。
这种感觉一去永不返,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当你开始踏出第一步,一切就都在走下坡路。
影片《醉乡民谣》中的主角卢恩就不是一个励志的成功人士,而是一个沮丧的失败者。
电影中卢恩的生活困顿落魄,他寄宿在朋友的沙发上,靠在酒吧演唱谋生;甚至他事业也没有起色,录制的唱片无人问津;他甚至要借钱度日,片中他爱的吉恩对他的评价也非常糟糕,和他的对话满嘴脏话。
电影的开始是卢恩在小酒吧演唱完一曲,就在漆黑的后巷被狠揍一顿。
随着电影的展开,这个小人物尝试着做出改变,他经历了一次从纽约到芝加哥的旅行,最终无功而返。
这个有些才华的民谣歌手生活中处处碰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和失败者。
整部电影中隐藏着一类卢恩一样的失败者,这些人和卢恩又构成了强烈的对照。
首先是吉姆和吉恩,这对男女二重唱既是和卢恩一样的民谣歌手,又是卢恩的朋友,他们同样靠在小酒吧演唱为生,但又与卢恩有有明显不同,在吉恩和卢恩的一次争吵中,吉恩指出了差异,相比吉恩和吉姆一直在努力进入主流音乐圈,卢恩拒绝成立组合,也相当排斥演唱流行歌曲,从吉姆创作、录制歌曲《Please Mr. Kennedy 》中可见一斑。
其次是并未出场的麦克,麦克是卢恩曾经的搭档,电影中没有交代他的死因,我们却可以从他们曾经合作的歌曲《If we had wings》中明白,麦克也是一个有志青年,因为承受不了压力和理想的破灭而跳下华盛顿大桥。
而麦克的死亡也给卢恩带来了巨大的阴影,不仅是组合的破裂让卢恩的歌手生涯变得日益艰难,他无法进入主流音乐圈(60年代十分流行组合音乐人),而且带给了卢恩巨大的精神打击,他在演唱歌曲时,拒绝朋友莉莲哼唱麦克的合音部分;也拒绝再一次成立组合。
这些围绕在卢恩身边的人物构成了一个时代里的底层艺术家的缩影,影片的背景是60年代的美国,正是民谣黄金年代的前夜。
由此来看,卢恩对音乐的坚持是那个年代里一群人对音乐的坚持,卢恩的失败也映射了一群人的失败,这才是电影打动人的地方。
卢恩的人物原型是60年代民谣歌手戴夫•范•朗克,但电影却不是民谣歌手的传记片,电影中卢恩的失败就有真实情况有出入。
卢恩的失败可以看作是命运的偶然,他在芝加哥面试失败,又失去了一炮而红的机遇;也是命运的必然,卢恩尝试妥协成为一名水手(这是之前他非常看不起的职业),但命运最终没有让他得偿所愿,他没有成为水手,而且连身上仅有的钱也没有了。
兜兜转转之后,卢恩又回到原点,继续在小酒吧唱歌。
二、电影中特殊的符号电影里除了剧情发展需要的角色之外,往往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角色,他们承担的是一种象征意味。
首先是无处不在的猫。
电影有趣地将卢恩的挣扎、抗争投射到猫的身上,所以片中出现的猫和卢恩基本上是异质同构的。
刚出场时,猫从卢恩开门的瞬间溜走,就已经暗示卢恩试图冲破现状;紧接着猫从消防通道彻底逃走,之后卢恩开始踏上去往芝加哥的寻梦之旅;卢恩返回纽约时撞上一只猫,车上残留的鲜血暗指着卢恩抗争时付出的代价。
在夜色中,卢恩与猫凝视的一瞬间完成了二者的同构,猫就是卢恩。
影片中卢恩抓错的猫暗指卢恩的迷失;走失的猫最后又回到了教授的家中,预示着经历过一番头破血流的抗争后,卢恩再一次回到到原来的起点。
由此看来,猫其实就是卢恩的隐射。
有趣的是猫叫做尤利西斯,这个名字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这部史诗讲述了希腊英雄奥德赛(罗马名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取胜后及返航途中的历险故事,奥德赛经历了十年漂泊,最终和家人团聚。
电影中这只猫从走丢到回家,借鉴了这部著作,又将这样的流浪赋予了一种精神上的象征意义。
其次是卢恩前往芝加哥的路上遇到的两个人,爵士乐手罗兰•特纳和演员约翰尼•菲伍。
罗兰•特纳对卢恩的不屑与嘲讽、约翰尼•菲伍对卢恩的冷淡都象征着同时代人对民谣歌手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罗兰•特纳的一段话,“不管我做什么,就是无法成功,我简直就是一事无成。
我的人生就是一盆狗屎。
我不清楚自己如何制造出了这样一盆狗屎。
” 其实爵士乐手罗兰•特纳和演员约翰尼•菲伍也是一事无成的失败者,他们的存在验证了一个群体的存在,而他们俩在卢恩逐梦途中消失(罗兰•特纳倒在厕所,约翰尼•菲伍被警察带走),都预示着这趟旅行的结局。
三、电影的镜头语言镜头语言可以看出导演的拍摄意图,科恩兄弟擅长运用丰富的镜头语言来表现人物情绪,凸显主题。
《醉乡民谣》中常用特写镜头对准人物面部表情,配合大面积的明暗对比来表现人物的情绪。
在电影开头,声音先行,紧接着是话筒的大特写,镜头平移后,卢恩的头部特写占据右边屏幕,灯光只照亮卢恩的半边脸,随着镜头的微晃和主角身体的自然晃动,明暗不断在卢恩的脸部变化,传达出主角内心的微妙情绪。
紧接着镜头拉开,我们发现卢恩正在一个灰暗的小酒吧演出,狭小逼仄的小酒吧里各色人物出于一种阴暗浑浊的画面中,使得在舞台上的卢恩身上具有明显的孤独感和与人群的疏离感。
还值得一提的是,《醉乡民谣》巧妙地运用音乐来推进剧情的发展,音乐的功能在于给人物不同阶段的情感做铺垫,让观众能够进入角色的心理世界,呈现出特有的张力。
片头歌曲《Hang Me, Oh Hang Me 》中的压抑和无奈,《Please Mr. Kennedy》显出的搞笑和不适。
其中也有例外,在号角之门演唱《The Death of Queen Jane》时,导演将镜头缓慢地推进,人物的情绪也随着音乐慢慢展露,当观影的期待着卢恩将实现命运逆转之时,音乐巨头巴德•格罗曼斯面无表情的形象占据了整个屏幕的正中央,卢恩并没有成功,这是电影最直接地展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
这种情绪与现实的反差不仅仅是故意为之的黑色幽默,更传达了对主角命运的调侃和反讽。
看似卢恩的失败来自现实的偶然,但影片最终都将失败归结于命运的不可预测和必然,《Please Mr. Kennedy》的大红并没有给卢恩的人生带来转机,就如同命运对卢恩的玩笑,让他在追逐梦想的路上一无所有。
电影的构图也配合着人物的发展,科恩兄弟的电影似乎特别钟爱狭小的空间,例如卢恩在敲开吉恩的房门时,卢恩出在画面的中间,画面中狭长的走廊和两旁的门构成了一个狭窄局促的三角空间,这个空间就是卢恩窘迫现状的写照。
约翰•古德曼饰演的罗兰•特纳用庞大的身躯占据汽车的后座,都具有象征意义。
电影中不时出现拥挤的酒吧、狭窄的走道和逼仄的车内,也不同程度地展现卢恩的生存空间,也揭示电影的主题。
四、电影的主题电影的开头与结尾是同一个场景——卢恩在小酒吧演唱之后在后巷被陌生人揍了一顿,然而这绝不能看作是一种重复,从内容上说,开头并没有完整地交代卢恩被打的原因,从而给观者设置了悬念;从形式上说,这样的安排十分完整地展现了卢恩人生的一个阶段,呈现出一个环形结构,卢恩从不满现状到出走芝加哥,最终又回到小酒吧;从主题来说,这样的圆形结构其实隐射了一批卢恩这样的失败者,在挣扎徘徊之后还是回到了原点,从来展现了小人物的悲喜和命运。
那么卢恩失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电影故事表面是卢恩的一次人生历程,其实这又是一次芸芸众生要经历的生命历程。
科恩兄弟电影中常常出现的命运之手总是折磨着这些底层的小人物,电影更应该被看作是对命运的解读。
《醉乡民谣》的主题跳出了反映创作个体的悲喜这个狭小的圈子,而具有广泛的指涉意味,卢恩的失败和孤独更是一种广泛意义上命运。
卢恩的挣扎和失败,是一种无意义的虚幻运动。
卢恩的人生中存在很多偶然因素,比如搭档麦克的死亡使得组合被迫解散,比如卢恩放弃了歌曲《Please Mr. Kennedy》的版权,结果歌曲大热等等。
但卢恩的失败又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既有卢恩的个人因素——他的不愿妥协,也是大时代的背景使然,整部电影笼罩着一股浓浓的怀旧情绪(画面的灰蓝色基调),这部电影既写出了一群人,也写出了一个时代;既有个体生命的伤感,也有时代的感伤。
在广阔意义上去关照个体的人生和生命,才能获得对这部电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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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纽约格林威治村六十年代除了迪伦以外为大众遗忘的小音乐人,去年有一部纪录片问世,片名就叫《格林威治村》,首映来的都是一朵朵银发,女导演上台来辛苦谈,说缺钱差点要不拍了,好巧不巧有一天走在切尔西,地上飘来一张迪伦旧唱片封面,深以为是天意安排。
本来纪录片就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女导演的心路和她片中那些遗珠倒是相当契合,都处在最多“几近成名”的半红不紫的状态。
而科恩兄弟显然和他们写的那一群卢瑟大相径庭。
他们“出名趁早”,红遍大西洋两岸,主流cult界通吃。
因此有影评人说科恩兄弟提醒我们人是那么自私渺小百无一用,不过拆穿这一系列人性弱点的艺术品,像音乐电影诗歌倒是可以臻于完美。
电影用了Dane Van Ronk的音乐,封面《inside Dane Van Rock》上的那只猫,不过整个故事和他没有关系。
这一点Dane的遗孀也为之背书。
凯瑞·穆里根的老公Marcus Mumford唱了卢恩的前搭档马丁的部分,她也一展歌喉。
和贾斯汀唱了hedy west的五百英里,重演的不是hedy没心没肺的轻快原版,而是Mary paul and peter的慢板抒情风。
拉丁裔美男奥斯卡·伊萨克扮威尔士血统的男主角。
尽管胡子拉杂,劈头盖脸就被爵士痴肥瘾君子戳穿“你叫pablo?
”算是开了casting director一个玩笑。
科恩兄弟的御用John Goodman凭这少数几场车内戏足以得个男配了。
卢恩这个“人畜勿近”的零余人渣(穆里根演的被他搞大肚子的Jean说他是“点石成金的迈达斯国王的蠢弟弟”,说经他手碰过都变成屎,tvb里常说的“不死也没用”)只会给人给猫惹麻烦,几分钟之内就耗尽好心人的耐心。
连忽然义气上头想在言语上保护自杀的前搭档,最后也只会像阿Q一样欺软怕硬。
只有谈起吉他唱起歌才会散放出光晕。
一首讲鲱鱼的小调唱哭了他爹,最后最憎他的jean也希望能在气灯咖啡馆唱歌给大家听,间接劝他别放弃,没有音乐的他什么也不是。
但是芝加哥的经纪人告诉他他的歌不会卖。
“他在大家都想听恶魔之声的年代还在发出天使的歌声”。
卢恩也知道的,娱乐业不论天资讲的是时势潮流。
《唐顿庄园》的编剧在解释为什么总不让二小姐得遇良人的时候说“有些人永远错过火车。
”卢恩在后巷被寻仇的时候,年轻的“恶魔之声”迪伦悄悄登场。
用更粗糙的嗓音唱出他这一代的心曲,和前一代一样,也是唱告别告别,我要上路,去各种有名字没名字的远方,心爱的人儿留在身后。
Upon Steve Jobs’ death, Apple released a one-hour interview from 1994 with Jobs and a computer company called NeXT in memory of its creative father. As a very organized and self-aspired speaker, Jobs always gave the best composed yet inspiring interviews. However, unlike his powerful Stanford Commencement Speech which was about the pride of making history, the back-then already-succeeded Steve Jobs showed his rare humility. On his legacy, Jobs elaborated how Apple and Mackintosh were not Renaissance paintings that would last two centuries for people to admire, they would become obsolete and forgotten very quickly. He repeated the word ‘obsolete’ over and over, emphasizing how what he had done was just one thin layer of sediment in a mountain. People who are enjoying the scenery on top of the mountain would not know or remember the past or the buried. Only some rare geologists may come along and have an appreciative smile about the little obsolete layer he contributed. This humbling remark showcased how much of a visionary and perfectionist Steve Jobs was. It is the ultimate confession of a true artist. Jobs spent his entire life advocating his puristic idealism about the art of technology. Lucky for him, he did not have to make compromises. He made the exceptions into rules. As a survivor and a winner, he was grateful for being remembered by even an appreciative few.Not everyone is as lucky as Jobs.Certainly not the fictional folk singer Llewyn Davis in Coen brothers’ new film “Inside Llewyn Davis”. Llewyn Davis is not Dave Van Ronk even though the script is loosely based on Von Ronk's memoir. He is certainly not Bob Dylan despite of being in Greenwich Village in the 60s. Llewyn Davis is simply not real; or even if he is real, we will not ever have heard of him because he represents the musicians who struggle to make a living out of their dreams, who do not lack the talent but the luck. He is too stubborn in his pursuit of music, too unrealistic in his isolated existence and too lonely even for the cat (who, as it turned out ironically, is called Ulysses). I quite disagree with New Yorker’s interpretation on Coen brothers’ intention with the gloomy weather and constant snow. I don’t think the Coens are trying to make the audience feel sorry for Llewyn (he alienates himself almost perfectly), they merely show that Llewyn Davis is a choice, a consciously desperate yet uncompromised choice. The movie itself is written and directed out of that choice. It’s exquisitely comic yet carefully angry. Every now and then, the audience see hints of Coens’ applause to the folk singer with a cat. Even in John Goodman’s mocking comments on Llewyn’s music partner (who killed himself upon pressure of life):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You threw yourself off the Brooklyn Bridge, traditionally!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Who does that?” For the Best Director speech for “No Country for Old Man”, Joel Coen thanked people for “allowing [him and Ethan] to continue to play in their corner of the sandbox”. They are, at heart, just two peculiar film makers who got lucky. Llewyn Davis is the Bob Dylan who never succeeded, and the Coen brothers who didn’t make it. Inside Llewyn Davis lie the genuine, artistic endeavors that insist on its untainted vision; Inside Coen brothers, there is gratitude to luck and salute to persistence. A movie about folk music, “Inside Llewyn Davis” is Coens’ beautiful love letter to the tried, the failed and the uncompromised.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全世界都陷入到一种“革命”的热情之中,人们追求自由,追求平等,追求进步,以及追求更好的世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无论是文学、电影还是音乐,都迎来了爆炸性的发展。
当鲍勃•迪伦在演出后走出煤气灯俱乐部,他走向的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
然而在这样的,鲍勃•迪伦成为一代传奇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的前夜,是无数民谣歌手在社会底层潦倒而又卑微的争取着生活的时代。
《醉乡民谣》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前鲍勃•迪伦时代”的一个所谓失败者的故事。
影片从勒维恩演唱[Hang Me,Oh Hang Me]开始,到勒维恩演唱[Hang Me,Oh Hang Me]再结束,结合片中那只叫做尤利西斯的猫,不动声色的告诉大家,这就是一个失败者,一个Loser循环往复,日复一日的绝望故事。
勒维恩的形象并不完美,他搞大好兄弟的女友肚子,居无定所各个朋友家蹭吃蹭住,对着热心帮助他的教授夫妇突然发火。
但他确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就像我们生活中认识的,真实的某一个人,他有理想,也为理想而努力,虽然命运并不眷顾他。
故事本身并不足为奇,因为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故事,我们身边到处都是,但是勒维恩一开口唱歌,那直接击穿人心底的音乐,就足够使这部电影成为我最喜欢的音乐电影,因为它实在是太真实了。
勒维恩和他的朋友们,他们委曲求全,他们卑微着,渺小着,他们只是想要唱歌,只是想要生活着。
我们今天仍然在传颂着那个时代声名显赫的音乐人,讲述着他们的传奇,沉醉在他们的辉煌成就之中,但是一个时代,不仅仅是属于那些功成名就的人,也属于那些被人们遗忘的大多数。
他们也曾努力过,也曾为了梦想挣扎过。
就算是最终淹没在了时代的洪流之中。
那又如何?
就像勒维恩在开头和结尾,在舞台上演唱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一首歌,既不新也不会过时,那就是民谣。
”那就是民谣,那就是他所能带给大家的最美好的东西。
这是一部迷人的电影!
本片是民谣歌手Dave Van Ronk的传记片,向观众呈现了歌手生命中的一周。
在影片中主角勒维恩(Llewyn)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民谣歌手,他每周去煤气灯咖啡馆(The Gaslight Cafe)兼职演出,晚上就睡在朋友家。
虽然昨天晚上他挨了打,但他还是保持自己生活的规律开始了新的一周—每天疲于奔命地周转在朋友,前女友以及姐姐家—他的唱片没有赚到钱,还弄丢了朋友的猫,还把前女友的肚子搞大了……但他依然相信着自己的才华并争取着每一次机会。
他坚信自己能成为主唱,搭档的死却让他耿耿于怀。
演唱不成,他尝试出海打工,却发现自己丢了海员证。
他也只能回到酒吧的舞台,唱起从来不公开唱的搭档的歌儿,在下一周开始前继续被人打倒。
这就是主人公勒维恩的一周。
勒维恩趴在地上,目送暴打他的人坐车走远。
额,既然猫咪回了家,前女友也原谅了他,事业虽然没有起色,但也没有变坏。
影片的片段之间,时间总是离散的。
有的桥段有因有果,而有的桥段只有因,有的只有果。
事件的编排像极了记忆的重现,像是傍晚散步时心里想的往事。
这样的安排成就了本片优秀传记片的身份,也强调了电影元素应完全服务于故事的基本原则。
影片给男主角演唱时的打光,为人物的局部营造出了梦境般的虚化,优秀的歌曲与迷人的视觉效果让观众一度倾倒。
主人公独自等车时的悲凉也通过镜头展现地淋漓尽致。
同时贯穿影片的猫咪在增加影片趣味性的同时,也是压迫年轻人的富人的象征。
猫咪代表了勒维恩所追求的如同他朋友一样的富足的生活,契合了勒维恩这一周的命运。
最终,富人的猫咪回了家,而勒维恩的猫咪拖着双腿,爬进了路边的灌木丛。
对勒维恩来说,他的理想是靠自己的才华获得美好的生活。
但对于一个追梦的人,一周的时间或许太短了。
勒维恩可能还需要几十个如同这样的星期去实现梦想。
这部电影带给给观众任何的想象空间,没有暗示,没有所谓的美好,甚至与观众的共情都是消极的。
这一切都是戏剧化处理过的现实。
对于身处虚拟世界太久的观众来说,这部电影的教育意义超过了其本身承载的美学概念:生活中有曲儿,但没那么多。
看《醉乡民谣》(鲁温达维斯的内心世界)前,我问机器人这电影是否适合十五岁以下孩子观看。
给出的答案是不适合。
除了粗口,混乱的男女关系外,还有个原因非常神奇:It explores adult struggles like financial hardship, depression, and artistic failure. 简单翻译就是它呈现了成年穷逼艺术家的各种挣扎,会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调子太灰。
调子太灰色,展示了艺术家的贫穷这个我不必多虑了,我二女儿已经通过研究梵高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不要做艺术家。
艺术家太穷了。
我说,梵高幸运,有兄弟的支持。
你姐姐可能不会支持你。
我知道很多人从未思考过艺术和生存的关系,也有很多人曾经走到这个岔路口,曾经挣扎过,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艺术 或者 生活。
艺术是条孤独寂寞的路,无论成功与否,都是寂寞的,而生活是热烈的,无论贫穷或富有,它都是丰富的,热烈的,充满了各种艺术未曾触及的东西。
生活在艺术世界一生的人是幸福的,我相信梵高是幸福的,他被很好的保护,以发展他伟大的无尽的艺术世界,以及,他偏执的人格,人情物理的茫然无知。
这几乎是排斥的不可兼得的。
我们的主角鲁温达维斯就是这样,他是个生活在自己艺术世界的人,所以他的艺术--民谣创作--更好,是煤气灯咖啡馆的明灯。
他尝试过做海员,最后发现民谣是自己毕生追求的东西,就撂下不干了--像毛姆笔下的斯特克兰一样为艺术放弃了一切。
不惜到处借宿,靠表演的微薄收入惨淡维生。
可惜时乖命蹇,他本来发展的不错,组了乐队,出了唱片,似乎一切都在走向正规,但他搭档自杀了。
他只好单飞。
他瞧不起煤气灯咖啡馆那些总在唱着过去的歌谣的表演者,他想去大厂试试运气,去大厂前非常偶然的拿到一个机会,录了一首歌。
中国有句话叫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这种境况,奥威尔在《巴黎伦敦落魄记》里详细的描述过,大意就是当你越没钱你的麻烦越多,你的思维方式会因为贫穷而改变,更加捉襟见肘。
总之,他拿到这首歌的定金,准备去大厂碰运气时,前女友Jean说怀孕了,要去流产,需要钱,他甚至不确定孩子是不是他的,这位前女友Jean接待了好多流浪歌手,她有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
鲁温也懒得去争论,他跑去把录制这首歌剩余的钱也拿了,放弃了署名版权(后来这首歌红了,属于《遇见》那种,完全可以养活一个歌手的大金曲)。
钱给了Jean,他搭便车去芝加哥,当着格罗斯曼的面唱了首自己的得意之作,格罗斯曼一阵见血的说:你这歌儿,听着就不赚钱,才华,你是有的。
钱是赚不到的。
要不你跟着我这儿的乐队唱个和声吧,他拒绝了,又搭便车回到了纽约,真正的名士,雪夜访戴,乘兴而来,兴尽(败兴)而返。
因为喝口凉水都塞牙的时运不济,他打算重操旧业去当海员,结果发现没交费海员证失效了,他补上了费用,回去拿证时发现证被他姐扔了。
被悲剧笼罩的鲁温达维斯,瞧不上煤气灯咖啡馆的鲁温达维斯,对音乐,对民谣彻底心灰意冷的那夜,正是民歌复兴运动的破晓时分,年轻的鲍勃迪伦登上煤气灯咖啡馆的舞台,操着他独有的公鸭嗓唱起了《farewell》。
鲁温达维斯的确是比较倒霉,命运总在和他捉迷藏,现实生活中本片的原型戴夫范荣克还是坚持到了民歌复兴的日子。
甚至即便真如鲁温达维斯这样错过所有赚钱的时机,我也不会为他感到悲哀,毕竟,比起赚钱,写一首撩动人的心弦的歌难多了。
他做到了。
在这个机器人横行的时代,我还在努力的弹吉他唱歌就是因为我明白和音乐相比,机器人弹唱的再好都是浮云。
我挺喜欢片头和尾都唱的那首《绞死我吧》,这首歌写的情真意切,出神入化,他唱的也非常投入,我对鲁温达维斯唯一的怨念是,司机被抓走后,他竟然在冰天雪地里把那只猫留在高速上的车里就走掉了,这么狠心,活该你倒霉。
假装逼格很高
看到结尾唱歌处还以为主角真的两次被打,结果其实只是开头被揍完倒叙开始而已。循环的命题倒是通过两次被猫压体现出来,但循环外被揍的结尾才真的耐人寻味,理想主义的人无论怎样卢瑟,精神世界总是丰盈的,被揍后才能一笑置之。反之的人才会恼羞成怒。
一个落寞的歌手,一只流浪的猫,一段追寻理想的旅途,一个原地踏步的死胡同人生,配上几首醉人的乡村民谣,享受其中。
一部能算得上是美妙的片子吧,闷骚的环形结构处理,中间古德曼一段形似梦游的科恩标志性段落,配合雾气蒙蒙的玄学意味,像是战场上被你发现的陷阱一样——未必有实际作用,但提醒你身处战场。总碰壁并且丧而躁动的主角还算讨喜,至于民谣只是个生存状态的注脚,那只叫尤利西斯的猫找到家了,人继续漂泊
只有对着生活满嘴跑F**K,在现实里翻滚得浑身是泥,满脸是伤的人,才可能唱出最清澈的歌。我觉得观看这部片子的正确姿势应该和酒吧里那些听众一样,歪在椅子里,上翘着嘴角,时不时还踮起脚尖打着拍子。
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的确是个可怕的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他妈的金钱。他妈的爱情。到头来它们总会让你难过的要命。——塞林格
撸瑟儿的故事。即使歌唱得再好听,依旧是个失败者。可这就是生活不是么。画面色调很素很喜欢。环状结构很有意思。那只抢镜的猫也让人莞尔一笑。男主角在酒吧外被揍得趴在地上的时候,一个叫鲍勃迪伦的歌手正在酒吧里演唱……绝妙。四星半//20141227资料馆大银幕二刷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啊,才华当不了饭吃的时候,尤其如此。
很幽默。
开场即抓住人,一秒之内沉醉于那些音乐,美到想哭,给前半小时5星。后面的剧情没有提升乃至一路下滑不痛不痒,好听的歌少了,最抢镜配角的那只猫也不见了,又只能给3星。综合一下,加上之前歌曲印象分太深,还有年度最佳开场,以及《Five Hundred Miles》,4星差不多都是音乐的作用。
71项奥斯卡。。。我能说什么,欣赏不来
好听,讲啥木有太看懂。
这千疮百孔的生活!令人惋惜~
一个美国60年代名不见经传的歌手,纽约地下的小人物,故事结构不错,不过我看过很多格林威治村的资料,无论是人物精神状态还是居住环境,政治背景,这部影片都不够讲究,科恩兄弟还需要多下功夫。
越看越困。。。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我靠唱歌糊口,不靠它消遣别人。”艺术是私人的东西,商品是大众的东西。Llewyn执意搞艺术没问题,但他想把私有物变为畅销商品就有点自作多情,再加上运气差,难怪这个中二老愤青最后从哪儿来滚回哪儿去。五分钟快进完,片子闷,歌无聊,主题浅。不喜欢听民谣的就别浪费时间了。
这片值得上一个最差集体表演奖,演的最好的是猫。剧本过于松散,还有画面也太过于美图秀秀了吧,穆里根的脸完全就是深度磨皮的SD娃娃相。看在结尾唱歌的伪bob dylan和我很爱很爱猫的份上,三星。
非常独特的“拍了等于没拍”的,无法定位的电影,神秘的环状结构很科恩,其余彻底颠覆。有后劲,有诗,难以描述。
一个有点理想主义者的民谣歌手,如果你以为他最后能峰回路来个触底反弹从此一帆风顺就大错特错了,生活里哪有那么多荡气回肠的故事,熬过一个苦逼的冬天喘口气再接着熬下一个就是了。能挨过操蛋生活苦尽甘来的是电影,但这部电影就是你我平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