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的男主角因为一场事故,只存有瞬时记忆。
因此他只能依赖纹身和一次成相快照和文字附注来了解过去和自己。
因此,他的这个弱点使得他人得以操纵(Manipulate)他对过去的记忆。
同时,男主角还有一个初始记忆,即事故发生前的记忆。
这个初始记忆,方使他保有一个人格的我(众所周知,因为有记忆才有人格)。
并成为其全部行为的唯一动因,即为死去的妻子向真凶报仇。
于是他以初始的我,和初始的仇恨,飘浮在无数记忆碎片中。
编剧将一个正序的情节裁成多个片断,片断长度理论上以瞬时记忆的长度为限,因为只有这个长度里,主人公才能有理性地行动。
然后反序逐个展开片断。
(初始记忆同样被切片后,搀在瞬间记忆的片断之中。
)观众所要做的就是用自己对各个片断的正常记忆,重建正序的情节。
这和眼睛将倒转的影像正过来一样简单。
这种简单的记忆体操带给观众的成绩感和全知全能的幻觉,可以部分解释对本片的种种赞誉。
在片尾的瞬间记忆片断里,TEDDY将主人公的初始记忆被颠覆了,于是初始的我,初始的仇恨以及影片的所有意义均被消解,影片成了编剧玩弄(Manipulate)观众的无聊洗脑游戏,即你的人格,你的记忆,你的动因全是我告诉你的-对男主角如此, 对观众也是如此。
这是一部轻薄观众的影片,全知全能的上帝实际上是提线木偶。
1.最神的一个片段是在电影1:30:02时,一个人走过后,原先在医院的Sammy变成了主角,暗示了最终的真相。
2.影片1:39:45时,主角看着Jimmy死去的照片,慢慢地影片由黑白变成彩色,影片中倒叙的黑白片段和顺叙彩色片段汇于一点。
3.电影在1:49:52时,主角的的胸部上赫然纹着 I've done it。
《记忆碎片》的一部分灵感,应该是来自于关于“记忆”的一些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研究。
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记忆碎片》的几个关键情节。
所以本文分成两部分,Part 1写《记忆碎片》的心理学灵感,Part 2解读情节。
PART 1: 来自心理学的灵感——记忆的两大特性在关于“记忆”的研究历史中,有一位实验对象因为他罕见的重度遗忘症而被载入科学史册。
这位实验对象名叫亨利·莫莱森(Henry Molaison)。
直到他去世,普通大众才知道他的真名。
在此前大量提及他的论文与著作里,出于隐私保护的缘故,他都被称为H.M.。
H.M.(咋这么像老白?
)H.M.出生于1926年,他因为小时候一次事故而患有癫痫症。
到了他27岁那年,癫痫已经严重到让他没法做任何事。
研究表明,他大脑里被称为“海马”的一部分脑组织与他的癫痫发作有关。
在药物治疗完全失败之后,H.M.希望找到一位医生帮他切除海马,以根治癫痫症。
那是一个对大脑功能的认识还十分浅薄的时代,但居然真的有一位不怕医疗事故(无知者无畏)的医生同意为他做手术。
他为H. M.做了开颅手术,用一根小管子吸出了海马以及周围的脑组织。
手术的结果是,H. M.的癫痫症状大为好转。
但手术带来了巨大的副作用:H. M.丧失了手术之前10年左右的记忆,更糟糕的是,他从此对新信息的记忆不超过20秒——他不能再形成新的记忆。
后来科学家们才了解到,海马是与我们的记忆关系最密切的脑组织,H. M.的大部分记忆功能因此被彻底捣毁了。
他的大脑似乎被永久凝固在了手术的那一天。
H. M.的后半生基本上住在医院与疗养院里,每一天他都要一遍又一遍地将自己介绍给医生和护士,尽管那些人其实已经照顾他很长时间了。
一开始,研究H. M.的科学家和医生们以为他不可能再形成任何新记忆,但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有一位医生在H. M.身上做了个小实验,他在手指内侧套上一个能模拟电击感的恶作剧小玩具(joy buzzer),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去跟H. M.握手。
在头几次,H. M.看起来不记得与医生握过手,于是每次都被“电击”。
但奇怪的是,反复几次之后,H. M.忽然就拒绝握手了——尽管他不记得见过这位医生也说不出拒绝的理由。
这个小实验说明,H. M.并没有丧失全部的记忆。
后来大量的心理学与神经科学研究证实,人的记忆其实分成很多不同的类型。
比如,记忆至少可以分成两个层面,在意识层面上,遗忘症病人无法形成新的记忆,而在无意识层面上,遗忘症病人其实会对经验留下印象。
对于H. M.来说,他的意识层面不能形成新的记忆(不认识医生),但无意识层面却保持完好,因此可以形成新的行为习惯(害怕握手)。
后来的神经科学研究发现,这类与行为习惯有关的无意识记忆大多跟另一个脑组织“基底核”有关。
因此“基底核”保持完好的H. M.虽然不能有意识地形成新记忆,但他的身体却可以学会各种新的行为习惯。
这就是记忆的第一大特性:不同类型的记忆很多时候是分离的,一种坏了并不意味着另一种跟着失灵。
要想更好地理解《记忆碎片》,还有一个特性是我们需要了解的:记忆里的内容未必都真实,有时候你会记得一些你实际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美国曾发生过一件相当轰动的案件。
1990年,艾琳·富兰克林指控自己的父亲乔治·富兰克林在二十多年前奸杀了自己的朋友。
艾琳声称自己当年亲眼目睹父亲的行凶过程,之所以过了二十多年才提出控告,是因为这段记忆过于残酷,所以她的心理保护机制将这段记忆压抑在了意识的最深处。
直到成年后她在接受心理治疗的过程中,内心最深处的记忆才被唤醒。
陪审团完全相信了艾琳的证词,乔治•富兰克林被判一级谋杀罪名成立。
可是,“被压抑的童年期记忆”真的靠谱吗?
至少弗洛伊德和他的信徒认为是的。
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压抑”。
在弗洛伊德看来,为了保护我们当下的感受和减少焦虑,我们可能会压抑痛苦的记忆。
表面上看起来,我们会忘记这些记忆,但是,它们可能会因为一些线索被提取出来。
因此很多治疗师认为,通过催眠以及其他一些暗示疗法可以恢复那些童年期的创伤记忆。
这些在催眠中被恢复的记忆一度曾在美国的司法审讯中被当作可信的证据。
除了前面这个离奇的案件外,也还出现过不少成年人通过心理治疗突然回忆起童年时曾被父母虐待,然后对父母提出控诉的奇案。
但是后来的研究发现,这些被“重新唤醒”的记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很可疑。
心理治疗中的催眠不仅不能提高记忆提取的准确性,还会导致虚假记忆。
事实上,在催眠过程中,治疗师会有意无意地诱导患者,使得他们更容易用自己的想象来建构记忆。
心理学家沙赫特认为,催眠让人们比平时更易于将内心经历当作记忆,并且对这些虚假的记忆表现出极大的自信,以至于混淆真实与想象。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相信,所谓“被压抑的童年记忆”即使存在也是很罕见的。
基于这样一些新的研究证据,富兰克林案终于在1996年被推翻。
此后,心理治疗中恢复的记忆被用做司法证据时变得越来越谨慎。
毕竟,谁能保证这些“恢复”出来的记忆不是当事人自己的想象呢?
它们很可能都只是被建构出来的虚假记忆。
PART 2: 追寻幻影的历程 ——《记忆碎片》自白有了以上两个“理论基础”,我就可以试着解读一下《记忆碎片》的情节了。
我做了这样一个设想:假如《记忆碎片》的男主角Leonard在多年以后恢复记忆,那他会如何述说影片中那一段经历呢?
以下就是我模仿男主角Leonard口吻写的一份自白书。
当然,里面述说的不完全是影片直接呈现的信息,其中夹杂了我对情节的分析。
很多年以后,我恢复了我的记忆。
这是我的自白——我叫Leonard,我的妻子喜欢叫我Lenny,不过我不喜欢别人也这么叫我。
我至今能回忆起那些与妻子相处的美好时光,虽然它们只是记忆的零星碎片,但把这些碎片拼凑在一起,我就觉得她像回到了我身边。
这些碎片足够让我感受到我有多想念她,也足够让我知道我有多么痛恨那个把这一切都夺走的凶手。
在那个变故发生之前,我本来是个保险公司职员,我的职责是为公司甄别保险欺诈。
我很胜任这份工作,因为我很善于识别谎言。
我职业生涯最大的挑战来自Sammy Jankis一案。
Sammy在一场车祸中受了轻伤,却从此不能再形成新的记忆,车祸之后的任何经历,都只能在他脑子里保持几分钟而已。
我知道这种病症叫做“顺行性遗忘症”,某些经历脑外伤的病人的确有可能罹患此病,但它极为罕见。
Sammy做了脑部成像的检查,结果却没有发现明显的脑部损伤。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只是一个装病骗保的骗子。
我开始与Sammy接触,可仅凭察言观色,几乎找不到任何装病的证据。
我该如何让这样一个演技高超的老狐狸露出破绽呢?
Sammy Jankis我想起我曾经看过瑞士医生Claparède的一个病例报告(注:这个病例报告与H. M.身上那个小实验极为相似,类似的报告史上还有若干个)。
Claparède描述的一位女性遗忘症患者从发病之日起,就不能回忆发病后五年中在何处度日,甚至记不住每天为她治病的医生的名字。
有一次,Claparède在自己的指缝间藏了一枚针伸向这位患者的手,并刺了她一下。
患者的手反射性地回缩,但很快她就忘了这事。
不久之后,当Claparède的手再次靠近患者时,发现她不自觉地将手缩回,问其原因,她却说不知道,催她解释,她说“有时候针藏在人的手里”。
这个病例给我很大启发:人的记忆分成两个层面,在意识层面上,遗忘症病人无法形成新的记忆,而在无意识的层面上,遗忘症病人其实会对经验留下印象,这些印象虽然不能被他们直接提取出来,但却会影响他们的行为反应。
也就是说,遗忘这件事有时候是身心分离的——而Sammy Jankis未必了解这点。
我决定让Sammy去医院做一项检测。
我们在他面前摆了几个金属摆件,要求他根据指示拿起其中的某一个。
其中有一个摆件是通电的。
Sammy拿起那个通电的摆件,触电,很愤怒,不过他似乎很快就忘了这件事。
一段时间以后,我们让他再做一遍同样的测试。
如果Sammy真的有遗忘症,那么他会像Claparède的病人那样拒绝拿起那个通电的摆件,因为他的意识虽然不记得,但曾经被电击的印象却会阻止他的身体拿起它。
可事实上,Sammy又一次看似毫无顾虑地拿起了它,又一次触电,又一次表现得很愤怒。
果然,Sammy并不知道不同层次的记忆会分离这件事,他以为遗忘就是彻彻底底的遗忘,于是他的戏码演过了头。
我就此抓住了狐狸的尾巴。
Sammy的骗子身份因此被识破,这一仗我完胜。
那时的我哪会料到,Sammy日后竟然会与我自己融为一体?
上图:Sammy参加的检测。
如果他真的得了遗忘症,那么他的表现应该像H. M.那样,在经历了几次之后拒绝拿起通电的摆件。
但Sammy显然是装的,他以为让自己装成完全不记得哪个摆件通电才合理。
变故发生在Sammy案之后不久。
那晚,两个小混混潜入我家,他们以为只有我妻子在家,残忍地强奸了她。
我惊醒后击毙了其中一个歹徒,却被另一个歹徒击伤头部。
大概是命运吧,就是从那时起,我自己变成了Sammy Jankis极力扮演的人——脑部损伤让我成了一个真正的遗忘症患者,我再也无法形成任何新的记忆。
尽管我妻子比我更快从这场变故中恢复,但我还是发誓要为我和我的妻子复仇。
警察并不相信有第二个歹徒存在,他们不会相信一个失忆者的证词,即便我告诉他们我对变故之前的记忆保持得完整无缺。
只有一个警察相信我,他说他叫Teddy。
他帮我拿出警察调查的卷宗,让我有机会自己调查凶手。
Teddy我没有记忆,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甚至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这样的我如何复仇?
歹徒夺走了让我生存的能力,我需要一个让我继续生存下去的“系统”。
我开始把那些调查到的重要线索纹在身上。
我随时用拍立得拍照,让我自己知道身处何方,知道身边的人是敌是友。
很快我的身体上就布满了纹身,不过我刻意在左胸留下一片空白,等我手刃凶手,我就在这里刺上我的胜利宣言。
复仇远比我预想的顺利。
我和Teddy很快发现凶手的名字缩写是JohnG.,我们顺着这线索找到了那个混蛋。
我杀了他。
我浑身充盈着大仇得报的快意,我指着我的左胸,让Teddy给我拍了一张纪念复仇成功的照片。
我在左胸刺上了“I‘ve done it”,提醒自己使命已完结,是时候回到妻子身边了。
妻子不相信我的记忆永远无法恢复,她用尽各种方法试图让我好转,比如藏起所有食物,逼我记住收藏的地点,否则就挨饿。
可惜徒劳无功。
她总希望我完全是心理作祟,总希望有办法让我霍然痊愈。
她想要的不是眼前这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怪物,她想让那个过去的我重新回到她身边。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感受到妻子越来越陷入绝望之中。
我对时间无知无觉,也就无从捕捉身边的人们微妙的情感变化,哪怕那是我最亲最爱的人。
妻子决定用她自己的生命来做最后的赌注,希望用我对她的爱来唤醒我的记忆。
妻子有糖尿病,每天都由我为她注射胰岛素。
那一天,她先后三次让我为她注射,那是致命的剂量。
她以为,如果我还爱着她,还在意她的生命,我就一定够意识到什么,然后停手。
可是,我对之前的每一次注射都毫无印象。
于是,她眼睁睁看着我亲手杀了她。
妻子死后,我似乎无悲无痛,因为很快我就想不起来妻子已经去世了。
我从此长住疗养院,过去一片空白,未来也不再有意义,我成了“当下”的囚徒,一具行尸走肉。
可是我不甘心,我知道,就像Claparède的病人害怕扎针那样,过去的这一切一定在我脑子里留下了点什么。
偶尔,对妻子在过去这段日子的零星记忆会像碎片一样浮现在我眼前,可是我内心感受到的不再是温暖,而是难以言喻的内疚和悲苦。
我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某个潜意识其实记得是我自己杀死了妻子。
可是,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接受这个残忍的现实。
不是我,是John G.杀了她!
我不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怪胎,我不想做一个在世间游荡的孤魂野鬼。
我想要回我的生活。
我想起了调查Sammy Jankis案件时看到的另一些资料。
那些资料告诉我,记忆不但有不同的层次,而且它还可以被伪造。
人有很多虚假的记忆。
心理学家曾经做过这么一个实验(注:这是关于虚假记忆的另一个经典研究):他们每周都去问小朋友“你记不记得以前在商场走丢的经历?
”尽管小朋友从来没有在商场走丢过,但因为一直被这样问,于是他们就在脑子里顺着这个问题建构出了一个自己走丢的记忆。
几周后当心理学家再一次这么问小朋友时,小朋友居然真的“想起”自己走丢的经验,甚至绘声绘色地描述出各种细节。
只要在脑中不停地构建一件事,它就可能弄假成真,最后真的成为你的记忆。
而对于我来说,Sammy就是构建虚假记忆的绝佳素材。
在潜意识里,我把自己的经历嫁接到Sammy身上,一遍一遍地对自己述说这个构建出来的想象,让自己信假为真。
我成功了,后来的我真的相信因为遗忘症而误杀妻子的是Sammy,而我的妻子死于John G.之手。
这不但让我摆脱了潜意识里对于杀害妻子的内疚,更重要的是它让我的生活重新有了意义。
复仇,这就是我继续活下去的目的。
我从“当下”的牢笼里解放了。
我抹去了胸口“I‘ve done it”的纹身,自己撕掉Teddy给我的警察档案里的12页,涂黑了剩下来的内容,替自己制造了一个解不开的谜。
追寻这个谜底,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意义。
我重新和Teddy混在一起。
他虽然帮过我,却不是什么好警察,私吞黑钱才是他的生存之道。
Teddy把一切看在眼里:“你不是寻仇吗?
好,那我就制造一个仇人给你去杀。
”他把他的目标包装成John G.,以至于让我那个虚构的谜题竟然浮现出了谜底。
他发财,而我以为我报了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简直就是最佳搭档。
Teddy在那之后向我揭开了一切,告诉我Sammy没有老婆,患糖尿病的其实是我的妻子。
有那么一瞬间,我千辛万苦建构起来的世界似乎再次崩塌了。
我追寻的,原来只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幻影。
可是,不,我不甘心接受。
我要相信世界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要相信我所做的事仍有意义,即使我不记得做了什么。
Teddy最不该做的,就是告诉我他的真名是John Gammell。
原来他也可以是一个John G.。
世界上有太多的John G.等待我去追杀了,所以我的幻象永远也不会破灭。
而Teddy就是接下来的第一个。
我在Teddy的照片后面写上“不要相信他的谎言”,还把Teddy的车牌作为John G.的特征纹在身上。
这可以说是那时的我对后来的我设下的一个圈套。
这个圈套一步步诱使后来的我追查出“Teddy就是John G.”的“真相”。
很多电影爱拍多重人格,在那些电影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可以同时住着两个灵魂。
现在回想起来,遗忘症把不同时间的我相互割裂了开来,未来的我其实活在过去的某个我写下的剧本里。
这可以说是另外一种多重人格。
Teddy死了之后,是下一个JohnG.,在那之后,还有下一个……世上永远都还有没被杀死的John G.,而我的追寻也就永远不会停止。
于是,我陷入了一个诡异的轮回。
很多恐怖故事都喜欢把这种轮回当作一种施加给有罪之人的惩罚。
可它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惩罚吗?
我记得一本书里说过,所谓幸福的人生,就是兼顾当下的快乐和未来的意义。
讽刺的是,身为一个没有记忆的人,我永远活在当下,而永远轮回的复仇让我的未来永远充满意义。
这样看来,那时的我竟然是一个幸福之人?
对,一个残破的灵魂,用这种扭曲的方式,找到了幸福。
我要向我的妻子忏悔:在那些日子里,我疯狂地追寻着一个并不存在的幻影,但其实我并不是想要为你复仇,我所迷恋的,只是那个追寻的过程,因为它让我的生命重新变得有意义。
我所做的那一切,都只是为了我自己。
那个并不存在的幻影,让我觉得,我还活着。
文: 魏知超一点私货,我2020年出版的新书:
进击的心智:优化思维和明智行动的心理学新知7.8魏知超 王晓微 / 2020 / 机械工业出版社
来自水木bbs上对Memento的犀利讨论:/*************引用**************/“如果这部片子仅仅让人看过之后一笑了之,那他也不过是一部普通的黑色喜剧罢了。
但是毫无疑问,这部片子想要表达的是对现实的困惑而非仅仅一个噱头——如果想要搞笑,完全没有必要把这部片子搞得这么难懂,从而影响它的商业价值。
事实上,主角那种短期记忆功能障碍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时间跨度拉大,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短期记忆障碍者。
人生不过百年,一个人拥有的记忆也不会超过百年。
长者死去,孩童当家时,整个人类的记忆只能通过种种外部记忆手段传承。
那么,我们能否保证这些外部记忆材料的可靠性呢?
Lenny坚信他的理性和本能能够保证这一点,人类也坚信我们的理性和实证精神能够去伪存真。
但是Lenny失败了,他的经历详细的讲述了一个小小的谬误是如何让他——还有我们观众——把一切搞反了的。
而最具有讽刺意义的事,这个谬误是他自己有意添加的——为了一个自私的理由,他在自己捉弄自己。
抛开推崇实证的自然科学不谈,人文科学肯定是摆脱不了这样的可能的,史家的笔杆子确有捉弄后代的能力。
Lenny仅仅烧了两张照片,加了一个注脚就能把后来的自己和观众捉弄的昏天黑地,第一手史料的作者可以发挥的空间显然更大。
我本来以为随着人类记录细节的能力的提高(照片、影视资料的出现),这种伪造历史的可能性会减小,但想一想matrix,再看一看各种自相矛盾的新闻消息,我知道自己错了。
自然科学领域是否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避而不谈的好,免得坠入不可知论的深渊…”/*************end of 引用************/看完这个影评,很自然的就联想起了《三体》三部曲作者刘慈欣的另一个科幻小说《乡村教师》里的一段很经典的话:/*****************引用****************/“他们(指的是人类)基本特征是什么?
”舰队统帅问。
“您想知道哪些方面?
”蓝84210号上的值勤军官问。
“比如,这个行星上生命体记忆遗传的等级是多少?
” “他们没有记忆遗传,所有记忆都是后天取得的。
” “那么,他们的个体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方式是什么?
” “极其原始,也十分罕见。
他们身体内有一种很薄的器官,这种器官在这个行星以氧氮为主的大气中振动时可产生声波,同时把要传输的信息调制到声波之中,接收方也用一种薄膜器官从声波中接收信息。
” “这种方式信息传输的速率是多大?
” “大约每秒1至10比特。
” “什么?!
”旗舰上听到这话的所有人都大笑起来。
“真的是每秒1至10比特,我们开始也不相信,但反复核实过。
” “上尉,你是个白痴吗?!
”舰队统帅大怒,“你是想告诉我们,一种没有记忆遗传,相互间用声波进行信息交流,并且是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每秒1至10比特的速率进行交流的物种,能创造出5B级文明?!
而且这种文明是在没有任何外部高级文明培植的情况下自行进化的?!
” “但,阁下,确实如此。
”/****************end of 引用****************/这两个作品联系在一起看还是很有意思的。
记忆不可传承的人类,文明居然能发展到这样的高度,我实在感到不可思议。。。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啊
当你发现你面前一直在交谈的人你却想不起来她的名字,当你发现前一分钟还在做一件事情下一分钟却想不起来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自己是个怪胎。
你所习惯的必定是写个字条来提醒自己。
因为你所见的你所记忆的也许不是真实的,就如同一句台词所说:“记忆是会被扭曲的。
它只是一种演绎,而不是记录。
”导演处理故事的手法颇有意趣。
如同标题《记忆碎片》,画面都是片段式的,甚至还会看到重复的画面。
就如同在听一卷磁带,将磁带前进,然后倒带至前一曲再前进,再到带至更前再前进,直到全部事情真相大白。
正是这样反复强调的片段让你一直想要看到最后欲罢不能。
也正是这个反反复复的过程在强调电影最开始要秉持的一个观点:事实才是可信的,记忆是会幻化的是不可信的。
但屏住呼吸看到最后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这都是废话。
你所依赖的事实也许是经过篡改的事实,毋论是身边人或者自己。
人所有的主观意识会支配所谓的事实,就如同人会潜意识将自己想要忘却的记忆抹去,也会要将自己所不愿相信的事实篡改。
因为,你所相信的世界只是你所想要自己相信的世界。
但从故事本身也许远没有那么吸引人,但是这种叙事的手法却着实让人眼前一亮。
文/刘起(原载公众号“虹膜”)诺兰何以成为诺兰呢?
象所有似乎不值得提出的问题一样,这也是一个无法真正得到回答的问题。
作为当代好莱坞最重要的导演之一,影迷、影评人和各类榜单的宠儿,克里斯托弗·诺兰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革新了好莱坞主流叙事电影。
那么,诺兰的叙事革新到底有着怎么样的影史脉络?
其开创性有多大?
保守性又在哪里?
我认为,诺兰的最大成就,并不在于其叙事手法多么有创意或多么新,而在于他将艺术电影的手法变成一种主流观众可以理解并接受的叙事惯例。
诺兰的美学是一种深思熟虑的转化,在新与旧之间试图寻找一种平衡,将旧改造为新,同时又化新为旧。
他是一位最为保守的创新者。
从诺兰前两部非制片厂生产的独立制作电影《追随》和《记忆碎片》,似乎更容易发现其美学脉络,因为这两部电影几乎包含了诺兰的所有叙事技巧。
因篇幅有限,本文仅从叙事结构这一点来讨论诺兰的新与旧。
一、旧——对古典类型的改写当我们谈论一种电影语言革命时,必须明白,任何一种创新都是对旧有规则的改写或颠覆。
没有旧,何谈新?
电影理论家波德维尔犀利地指出,「美国90年代以来的独立电影,以客观性、闪回、不可靠的叙述以及其他在20世纪40年代及50年代好莱坞电影中异军突起的各种形式策略进行实验。
像《普通嫌疑犯》和《记忆碎片》这样的黑色电影,就是这一趋势的例证。
」这一论断直接将《记忆碎片》作为黑色电影的延续。
毫无疑问,《追随》和《记忆碎片》是对古典类型电影的改写,特别是对黑色电影、侦探片的情节框架和叙事元素的借鉴和挪用。
侦探模式、谜局、蛇蝎美人等,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找到对应的变体。
这种借鉴,印证了主流叙事电影和艺术电影的互动关系。
两者从来都不是彼此孤立的,而一直深刻地相互联系着,一方对另一方的方法、创造性和竞争力都有所回应。
好莱坞电影历来都是进行电影语言借鉴的超级能手,一直都在汲取艺术电影的美学和传统,用在自己类型片的旧法翻新上。
比如经典好莱坞的黑色电影对德国表现主义电影手法的吸收和改造。
反过来,法国新浪潮电影又对黑色电影进行了致敬与戏仿。
从观影心理机制来看,《记忆碎片》谈不上有什么新意,反而严格遵循一种最传统的情节弧线和悬念制造模式。
大部分主流叙事电影中情节的高潮,正是故事中秘密的揭晓。
这个模式在侦探片中非常普遍,事实上,多数商业电影都用保留事件原因与动机的方法来激发观众的好奇心。
《记忆碎片》的观影期待非常接近古典推理小说。
在推理小说中,一桩谋杀案发生了,也就是说,观众已经知道了结果,但并不知晓原因、凶手动机甚至杀人的方法。
这类神秘故事依赖于观众的好奇心,以及渴望了解在此情节发生前一切事件的欲望,而侦探的任务就是要在结尾处将未曾在影片中显现的部分,凶手、动机、杀人的方式等揭示出来。
《记忆碎片》一开始,主角Leonard杀了Teddy,但观众同有记忆障碍的Leonard一样,不知道杀人的原因和动机,因此跟随倒叙的推进,剥茧抽丝,一步步探究/回溯他杀人的缘由。
虽然《记忆碎片》故事主线采用倒叙的手法,但结尾一切真相大白的结构与古典推理小说(黑色电影和侦探片)并无二致。
侦探片的故事推进方式,允许在推理凶杀过程中一次次的闪回,这大概也是好莱坞在四五十年代的叙事创新实验多以黑色电影为主的原因。
诺兰作为黑色电影爱好者,看到了这一古典类型的叙事潜能,因此前两部独立制作都套用了这种叙事模式。
二、新——对艺术电影的借鉴叙事结构是诺兰电影最为独特之处。
诺兰的革新,在于引入艺术电影的叙事结构与叙事手法。
90年代以来,谜题电影(心智游戏电影)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新的电影叙事趋势,主要作品有《低俗小说》(1994)《普通嫌疑犯》(1995)《罗拉快跑》(1998)《搏击俱乐部》(1999)《第六感》(1999)《记忆碎片》(2000)《穆赫兰道》(2001)等。
这类电影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点是用复杂的叙事(包括非线性的叙事结构、碎片化的情节和打乱故事顺序)迷惑观众。
观众在这类电影中解决谜题,陷入心灵和眼睛的圈套(参考Elsaesser《心智游戏电影》一文)。
谜题电影通过错综复杂的叙事技巧——不可靠的叙述者、多重时间线、不同寻常的视角、未被标记的闪回、叙事焦点与视点的转换等——来建构一个故事的迷宫。
诺兰最迷恋用倒叙(闪回则是一种视听的倒叙)将叙事复杂化,以此制造谜题。
闪回的极致效果是阻碍观众对角色和剧情的理解。
闪回能实现一个更常见的目的:打乱故事叙述的时间顺序。
你可以让一部影片始于剧情高潮时分,观众一旦被吸引住之后,他们就会期待你为他们理清来龙去脉。
《追随》和《记忆碎片》采用的正是这一叙事策略。
在《追随》中,男主角通过闪回讲述他的一段离奇的经历(一次黑色电影式的艳遇),并在讲述中发现自己陷入一个无法挣脱的陷阱。
《记忆碎片》更为大胆,将故事线从中间折断,一分为二,使前后两部分变成平行交替出现的两条叙事线。
更巧妙的是,将两部分对折、交叉,于是前半段故事成为正向推进的,后半段则因为对折而变成逆向推进的,两条叙事线在对折的那一点上又再次交汇到了一起。
诺兰的倒叙并非无源之水,电影史中的很多作品都探索过倒叙手法的叙事潜力。
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最重要的智力活动之一是运演的可逆性。
因为,不可逆性是事物的本性,而智力的使命,恰恰在于把事物转现为可逆的形式。
这大概就是倒叙(闪回)之所迷人的原因。
法国印象派导演让·爱普斯坦的代表作《三面镜》(1927),就使用了倒叙和多重讲述,与古典叙事惯例彻底区分开。
比《公民凯恩》和《罗生门》的多重讲述早了近20年。
李沧东的《薄荷糖》(1999)是一次完整的倒叙,七个大的叙事段落按逆序推进,讲述人物曲折的一生。
《记忆碎片》在叙事复杂程度上,比《薄荷糖》走的更远,不但把一条叙事线拆分为正向与逆向两条,同时,逆向叙事的每一个场景都更短,这样,整体的碎片感更强。
《记忆碎片》倒叙(闪回)的创新还在于,既不是回忆式的闪回,也不是讲述式的闪回,而是将通常闪回中人物的引导性完全剥离,呈现出纯粹客观和外在的闪回内容。
然而,一些欧洲艺术电影在倒叙手法上,比《记忆碎片》要超前、复杂的多。
比如捷克电影《快乐的结局》(1967),全片就是倒放整部电影,因此动作是逆向的,但对白又是正向的,逻辑的混乱造成了观众接受的极大障碍。
《记忆碎片》中,虽然其中一条线是倒叙,但每一场相互连接的戏,存在明确的因果逻辑,没有刻意给观众制造理解的障碍。
同时,《记忆碎片》中的不可靠叙述者(Unreliable narrator)也是艺术电影的常见手法。
最著名的应该是阿兰·罗布-格里耶《欧洲快车》与阿伦·雷乃《去年在马里昂巴德》中暧昧多义与真假莫辨的不可靠讲述。
甚至更早,希区柯克在《欲海惊魂》(1950)中就已经使用过这种不可靠闪回的手法,一个撒谎的叙述者以其讲述的虚假过去来误导和迷惑观众对故事的判断,这是欺骗读者的叙述者。
叙事作品中还有一类是有精神问题的叙述者,因智能障碍和精神病,通过自己的感觉来描述世界,所以人物所讲述的与事实大相径庭。
《记忆碎片》中,Leonard只能保留十分钟记忆,这一神经官能障碍,使他成为一个不可靠叙事者,也使他的讲述变得难辨虚实。
他在Teddy照片上备注「别相信他的谎言」,最后我们发现,他坚信不疑的一切(复仇)都是他自己编织出的谎言。
三、化新为旧——将艺术电影的多义含混转化为透明性波德维尔有一个观点,《记忆碎片》是最为新奇同时也最守规矩的电影。
确实,诺兰在叙事层面的最大成就,并不在于其叙事手法多么有创意,而在于他将艺术电影的叙事探索变成一种主流观众可以理解并接受的叙事惯例。
同时将艺术电影手法的模糊性、暧昧性转变为一种明晰性、确定性。
主流电影的故事讲述和惯常表现手法,都取决于一种核心需要,那就是激起并维持住观众的兴趣。
为了让观众高度集中于故事,好莱坞电影强调叙事的透明性。
而艺术电影往往要打破透明性原则,制造出暧昧、多义、含混的影像文本。
诺兰的保守在于,即便在他头两部独立制作的电影中,采用了一些艺术电影的复杂叙事技巧,却尽全力让观众读懂这个故事。
与之相反,在一部戈达尔或雷奈的电影中,视听语言和叙事结构,总是会制造出一种含混多义性,同时又缺少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记忆碎片》的保守之处有几点。
首先,用黑白/彩色的传统二分法清晰标记出并行的两条叙事线的区别——正向推进的叙事线采用黑白影像(粗粝、暗调、颗粒感),逆向推进的叙事线采用彩色影像(精细、明亮、高饱和度)。
两种影像风格严格区分,避免了观众理解故事时产生逻辑混淆。
两条叙事线中,主角的外形也有强烈的反差(纯色西装和花色便装)。
而在处女作《追随》中,闪回段落与当下段落中,人物的外形(发型、服饰)也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
其次,逆向推进的情节线中,每一场的结尾与下一场的开头都有重叠的部分,仿佛导演生怕观众记不住,时刻用交叠重复提醒观众两场戏在时间上的连续性(逆向的连续)。
另外,道具、纹身也作为贯穿的线索,提醒观众两场戏在因果上的紧密联系。
还有特别有趣的一点,喜欢制造谜题的诺兰,总会让所有的谜底,都有对应的解谜线索,不留下一点暧昧的空间,也是诺兰电影不同于艺术电影的一个重要特点。
《记忆碎片》结尾,Teddy告诉Leonard,复仇目标与讲述的回忆都是Leonard自己虚构出来的,Sammy与妻子的故事,其实正是Leonard自己的故事。
在一部艺术电影中,回忆的真实与虚假往往是难以分辨的。
但诺兰在《记忆碎片》中,用一个不到一秒的镜头(坐在轮椅上的Sammy在下一刻变成了Leonard),明确告诉了观众,谜底/真相只有一个,就是Teddy所说的版本。
所以,大部分观众,只要看过两遍《记忆碎片》,都会看懂这个故事,每一处都清晰可辨。
但一些更加晦涩的欧洲艺术电影,比如阿伦·雷内的《穆里埃尔》、雅克·李维特的《巴黎属于我们》,即便两三遍之后,依然无法辨析故事的真实轮廓。
更重要的一点,《记忆碎片》和《追随》都没有舍弃因果叙事原则与人物的行动目标。
好莱坞古典叙事电影严格遵守因果关系的原则,最后能使故事明晰起来的恰恰就是这个原则,通常推动故事向前发展的就是那个能够提供这种因果因素的人物。
绝大多数好莱坞影片,都把有着明确目标的主人公作为主要的呈现对象,核心人物有所欲求,想做成某件事,而故事就由该人物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行动构成。
在一部艺术电影中,有时候抛弃因果关系,或者故意遗漏某些情节,导致叙事变得不可理解。
但在诺兰的电影中,所以情节的连接都遵循因果关系,每一场戏都必不可少,虽然事件的呈现顺序不是按事件发生的顺序。
《记忆碎片》中,Leonard历经重重磨难,一边追寻记忆一边复仇,复仇这一目标如此强烈,在结尾处我们明白,这一目标是记忆障碍的Leonard为自己设置的,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虚假目标。
这一追寻的目标却让主人公变成了一位寻找金羊毛的当代伊阿宋,也让这个扑朔迷离的记忆碎片故事与古典神话的英雄冒险故事重叠在一起。
当然,诺兰在这两部电影中的保守,其实是美国电影的一种普遍现象。
独立电影导演通过反传统的主题和形式策略,来使他们的低成本制作脱颖而出。
可是,即便最离奇的独立电影,也倾向于遵循好莱坞情节结构和叙述的众多规则。
因此,谜题电影、心智游戏电影,依然属于主流叙事电影的范畴,因为无论制造出多么复杂机巧的叙事,这类电影依然是一种给出了明确谜底的谜题,一种可以抵达终点的迷宫。
如果你看过《西部世界》,一定对其中通过倒叙制造的纵横交错、层层叠叠的网状叙事迷宫似曾相识,其制作人是诺兰的弟弟乔纳森·诺兰,而他也正是《记忆碎片》原作短篇小说的作者。
克里斯托弗·诺兰导演虽然没有颠覆主流电影的叙事惯例,但不可否认,他的叙事风格确实增加了当代大众文化作品的复杂性与趣味性。
诺兰的创新有着一种深思熟虑的保守性,而这正是好莱坞保持活力的根本所在——所有的实验都发生在传统之内,要求在创新与符合规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好莱坞的故事讲述,正是在灵活而又稳固的限定内,孕育出了富有创造精神的复兴」(波德维尔语)。
我是从致命魔术认识诺兰这个导演的,当时看一半就差不多猜到结局了,因为高中看科幻世界比较多,里面有一篇故事讲未来世界每个人都做瞬间传输电梯上班,男主不敢做他老婆嫌他下班晚似乎是,最后他终于坐了然后他就被杀死了,被分解,在另一头重新合成,并具有了坐电梯很爽的记忆这个故事给我了两个主要印象,1.人是可以伪装的,比如他老婆跟他睡了这么多年他都不知道他老婆早换了多少个2.记忆是可以串改的,改造的记忆可以误导人这个故事是不是跟致命的核心有点像?
你们看得云里雾里高潮迭起,我看的索然无趣哈欠连连然后就是大名鼎鼎的盗梦空间当时玩人人的时候天天见系里的朋友分享看盗梦的感想,称道最后一秒都不知道真实还是虚幻,五重梦境代表不同的意识层什么什么的我是个屌丝,没舍得花钱去电影院,最后用pt通关还是没什么劲,这不就是王晋康的七重外壳嘛且不说七重外壳比盗梦早了多少年,最后男主角退出梦境还在那强烈要求退出退出,这跟盗梦的结尾有本质性区别吗?
原谅我大学同学都不看科幻,不对,是除了修真小说和教科书什么书都不看估计大学生活都这么过来的吧,当然,现在喜欢看书的人更少了所以有既视感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当时我明确表达我不喜欢这电影(我没说这电影没意思),我的室友都很鄙视我,貌似我侮辱了他们的图腾当然我跟他们说了你们去看看七重外壳就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了,我估计他们也不会去看他们只要自我满足就行了,就像冰菓中的万人的死角好了,说记忆碎片的事整个故事并不难理解,如果你错过了那0.5秒的人物切换还有后面3分钟警官的bb能让你读懂整个故事整个故事不涉及科幻,所以感觉既视感不是太深,但鉴于诺兰一贯不好好讲一个简单的故事。。。。。。
这里聊聊男主人公的动机从前有个二胡家眼瞎了想自杀,医生给他开了张药房跟他说你拉断一千根弦再打开就能有方法把你的眼睛治好,不够一千或者故意拉断都不算这个男的拉了整整二十年,拉断一千根后拜托他徒弟打开药房给他看里面是空白的这个故事我不解释了,懂得都懂也可能我这个故事是晚于记忆碎片创作的,毕竟2000年我还没上初中,而我知道这个故事是初中智慧背囊书上面的最后为了防止别人喷我先说两句。
我一贯打三分一下都是要说的你可以自我满足于导演那精妙的叙事结构,给你揭秘的陶醉感我也有权利发表我的鄙视好好的一部片子,剪来剪去,折耗我为数不多对诺兰的耐心一部解迷片,导演如果不能快观众一步,那就完蛋了最后宣传下我最讨厌的仨b公孙玉龙,姜文,诺兰 排名除第一个外,后面俩不分先后
此篇解析是我看了网上所有的解析之后,都感觉故事梳理的不尽如人意,于是有感而发。
篇幅较长,感谢耐心。
Lenny是一个保险公司的调查员,负责调查保险索赔。
他有条不紊,擅长辨别真假,并且是一个观人高手。
Lenny拥有一个爱他的妻子,自己也努力工作,生活幸福美满。
此为背景一。
作为公司的调查员,Lenny接手的第一宗案子是Sammy的短期失忆案。
Sammy的保险索赔十分奇特,他遭遇了交通意外,本来不算严重,但他却声称因此患上了短期失忆症,事故之后便无法产生新的记忆。
在去医院检查后,医生怀疑Sammy脑受损,但无法证实Sammy的记忆只有几分钟。
Sammy因此丧失了工作能力,并有昂贵的医药费,并以此作为索赔的理由。
Lenny利用惯性法,即一种测试,重复的做一件事,不需要短期记忆也可以学会,拆穿了Sammy的骗局。
本片一大重要的法则之一由此确立:惯性法对患有短期失忆的人有效。
此为背景二。
某一天晚上,在lenny熟睡当中,两个毒贩认为Lenny不在家,于是在厕所强奸了Lenny的妻子。
Lenny被惊醒后,持枪击毙一名歹徒,但是另一人重击了他的头部,使他患上了短期失忆症。
而他的妻子活了下来。
此为背景三。
而一年多以前,Teddy帮助Lenny找到真正的JohnG,Lenny亲手杀了他,并拍了一张指着自己胸口的照片。
但是Teddy拿走了那张照片,所以Lenny还是忘掉了。
Teddy为了自己的利益,又帮他寻找下一个JohnG。
此为背景四。
于是本片讲述的故事开始。
Lenny在旅馆房间中醒来。
由于短期失忆,他记不清自己为何在这里,于是搜索了房间,只在抽屉里发现一本圣经。
当他低下头时,发现自己左手虎口有“记住Sammy”的纹身,于是想起了Sammy,一个也患有短期失忆的人。
他们都用纸条来帮助生活,只不过他井井有条,而Sammy的纸条到处乱放。
寻找之后,他在自己左大腿前侧发现一张写着“剃”的纸条,这是“上一个他”留下的,他现在应该去做的事情,即剃掉大腿前侧的毛发,纹上有犯人线索的纹身。
在准备剃毛发的过程中,Lenny的心想:“做事情要井井有条,防范别人故意混淆自己。
他觉得世界上总有那种人。
(实际上这是惯性记忆的表现)并且,把重要信息纹在身上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永久备忘”突然,电话铃声响起,犹豫之下Lenny选择了接听。
来电话的人正是Teddy。
由于短期失忆,Lenny不记得和Teddy交谈过,所以Teddy直接提起Sammy,因为Lenny每见一个人,都会把Sammy的故事讲给他听。
所以,每一个知道Sammy故事的人,都是Lenny曾见过的人,此为本片重要法则之二。
Lenny像往常一样,开始讲述他心中的Sammy的故事:“Sammy也患有短期失忆,不过他乱放备忘录,因为他没有推动力帮助自己记忆。
”同时Lenny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胸口的纹身:John G奸杀了我的妻子说到:“我有”。
Lenny在电话中介绍自己以前的工作,识人的技巧。
他说自己现在靠自己的专长去识别,眼前的人是不是相识(这也是惯性记忆的表现)。
他第一个观察的人就是Sammy。
在他心目中,Sammy在一场交通事故后患上了短期失忆症,丧失了工作能力并伴有昂贵的医药费。
因此Sammy的妻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Lenny在调查之后,发现Sammy虽然没有新的记忆,但却可以完成事故前学会的,复杂的工作,比如为自己的妻子注射胰岛素。
每次去见Sammy时,Lenny都觉得Sammy的眼中仿佛有些记得他。
所以Lenny怀疑他演戏,并安排了惯性法测试。
测试要求Sammy从六个形状各异的模型中挑选三个,其中有几个是通电的,而且通电的总是那几个模型。
测试的目的是看Sammy能否无需记忆而依靠本能避开触电的模型。
测试最终证实Sammy的病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保险不陪心理,Lenny也因此升职。
但是同样是短期失忆,惯性法对Lenny是有效的。
Lenny可以依靠本能生活。
可Lenny并不认为Sammy是假装的。
Sammy的妻子不仅要负担医药费,而且认为Sammy是可以治愈的,并为此想尽了所有方法。
说着,Lenny从纸袋中掏出了纹身用的工具。
Lenny认为,Sammy的妻子不明白记忆是强逼不来的,只会弄巧成拙。
而此时,Teddy仿佛听够了听过无数遍的故事,说自己有事先挂断了电话。
Lenny此时则准备专心纹身。
Lenny准备纹的是:线索五:和毒品相关。
正准备动手时,电话又响了。
毫无疑问是Teddy。
Teddy向Lenny叙述了John G的资料,这和Lenny掌握的完全相符。
查阅报告时,Lenny发现报告缺失了几页,而且有重要线索被划掉了,并且他还认为警方不通缉JohnG的原因是没必要,所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在Teddy的循循善诱下,Teddy把线索五从接近毒品改为了毒贩。
这样,JohnG的轮廓仿佛更清晰了。
Lenny并不怪警方不理会他,毕竟这种病不容易理解。
Sammy的妻子怎样都不能让Sammy恢复记忆,所以她来办公室见Sammy。
她只想知道Lenny的真实想法,而出于同情,Lenny告诉她,Sammy有记忆能力。
Lenny认为她只想要一个安心的答案,说着右手小臂上纹过身,还用纱布包裹的地方开始发痒。
交谈中,Lenny撕开了纱布。
上面纹着:绝对不要接听电话。
惊讶不已的Lenny忙问:“你是谁?
”Teddy却挂断了。
思索一会儿后,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Lenny十分紧张,选择了挂断,并对前台说自己不要接听任何电话。
来敲门的前台工作人员波特告诉Lenny,有一个自称是警察的人要跟他通话。
吸取经验的Lenny要求面对面谈,并关上了门。
电话铃又响了。
却被前台挂断。
接着,门下缝隙处塞进来一个信封。
上面写着“接电话”。
Lenny疑惑的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中自己正开心地指着自己的左胸口,手上还沾染着血迹。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
Lenny接了电话,并且抱怨谁也不相信自己的现状。
接着,他讲述了Sammy和他妻子后来的故事。
Sammy的妻子回家后,为Sammy做了最后的测试。
她认为sammy还爱她,所以一直要求Sammy为自己注射胰岛素,来揭穿Sammy。
但是Sammy是真的有短期失忆,所以在注射了过量的胰岛素之后,她去世了。
Sammy从此住在疗养院,连妻子去世也不知道。
他眼中的认识你,是为了博取赞许而假装出来的。
(至此,Lenny心中的Sammy的故事结束)在通话中得知,Jimmy Grants在女友Natalie的酒吧贩毒。
他会来到交易地点,而teddy要求Lenny去制服他,因为Jimmy就是John G。
说话间,Teddy要求Lenny出门,因为他已经到了旅馆门口。
Lenny穿上自己破旧的衣服,去见了Teddy,并称呼他为Gammell警官。
接着,Lenny要求给Teddy照一张相。
为了不让车牌号被记录,Teddy要求在车门处照,并表示自己照的不错,看起来很瘦。
(因为之前他就被照过相)然后,Teddy要求照片上的名字写Teddy,因为他在卧底。
(其实是因为他的名字就是JohnG)接着,他将Jimmy要去的地址给了Lenny,并要求Lenny好好修理Jimmy。
Lenny开着皮卡到了地址上的破旧的小屋。
等待一会儿之后,Jimmy带些二十万开着自己的捷豹前来交易。
交流中,Lenny发现Jimmy认识自己,并在接下来的扭打中掐死了Jimmy。
在为Jimmy拍照之后是(此时画面由黑白转为彩色),Lenny换上他的衣服,并将他搬下地下室,谁知Jimmy临死前说了Sammy的名字,让Lenny意识到,Jimmy真的认识他(参考法则二)。
这时,Teddy驾车赶来了。
聪明的Lenny假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要求Teddy帮忙,而狡猾的Teddy立刻表示自己不认识Lenny和Jimmy,这让Lenny意识到,Teddy不值得信任。
由此,他袭击了Teddy,并要求Teddy说出真相。
Teddy此时仍然说Jimmy就是JohnG,到Lenny揭穿了他。
Teddy终于开始坦白,他利用Lenny杀掉Jimmy来吞掉赃款。
并且,Lenny的妻子在事后还活着,她并不相信Lenny有病,于是想用胰岛素来唤醒Lenny,最终因Lenny而死。
而Summy根本没有妻子,Sammy和他妻子的故事其实就是Lenny和他妻子的故事。
这一切都是Lenny利用惯性法让自己相信是这样的,这样他才有活下去,去复仇的理由。
得知了一切的Lenny决心了结这一切,但是一定要让利用他的Teddy付出代价。
Lenny拿走了Teddy的车钥匙并扔在草丛中。
趁Teddy寻找的时候,Lenny坐在皮卡里,卸下枪里的子弹,在Teddy照片后写上“不要受他的骗”。
烧掉Jimmy和自己的照片后,Lenny将Teddy的车牌号作为线索六,因为即使失去记忆,这些信息也会告诉他怎么做。
(过去的事情到这里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对付Teddy,了结这一切)一个急刹车,停在一家纹身店前。
忘掉了一切的Lenny想起要把线索六纹在身上。
这时Teddy闯进来,提出要帮他离开这里,并想将他的车开走(第一次)。
听了Teddy一堆屁话之后,照片之后的话提醒了Lenny,所以他没管Teddy,从窗子爬出去开车离开了。
路上,他在自己身上的Jimmy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一张一次性杯垫,上面写着“下班后去菲迪斯酒吧找Natalie”。
到酒吧后门,Natalie敲了他的车窗子,却发现开车的不是Jimmy。
Lenny进入酒吧,和Natalie交谈。
Natalie并不信任他的话,于是用有痰的啤酒来试探Lenny。
Lenny不幸中招,不过换来了Natalie的信任,于是她将Lenny带回到她家里。
(???
)在Natalie家(当然,Lenny讲述了Sammy和他妻子的故事),交谈了复仇计划之后,Natalie决定让他在这里住几天,随后便出门了。
临走时,Lenny为她也一张照片。
Natalie匆忙回来后,两人因为Dodd的事起了争执。
受不了Natalie的污言秽语,Lenny修理了Natalie。
Natalie随后出门在车中坐了一会儿,因为她知道一会儿后Lenny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这时,Lenny在家中疯狂的寻找笔,但笔早就被Natalie藏了起来。
这时,Natalie进门了。
Lenny果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Natalie欺骗他伤是Dodd打的,要求他帮她报仇。
Lenny答应了。
在上车后,他突然发现身边坐着Teddy。
老样子,Teddy自证身份后(法则二)要求Lenny不要相信Natalie,提出让他去特价旅馆住,然后离开这(第二次)。
听了Teddy一堆屁话之后,照片之后的话提醒了Tenny,所以他没管Teddy,但因为字条的原因,还是去了特价旅馆。
在旅馆收拾好房间后,为了重现妻子被强奸那天的情形,Lenny叫了一个妓女,并让她按要求随意摆放遗物等等。
于是睡着后,他被关门声惊醒。
醒来后看到妓女的Lenny什么也想不起来。
让妓女离开后,他拿着妻子的遗物上路了。
Lenny开车到一出建筑工地,焚烧了妻子的遗物,仿佛妻子的笑靥还在眼前。
待到天亮后,Lenny又启程了。
在路上的Lenny被Dodd截停。
Dodd认为Lenny私吞了Jimmy的钱,所以准备杀掉Lenny,夺回二十万,还开枪打碎了捷豹的左前玻璃。
一番追逐后,Lenny逃上捷豹夺路而逃,并在口袋里找到了Natalie给他的Dodd的地址。
潜入Dodd家之后,Lenny选了一瓶红酒作为武器,在浴室等着Dodd回来。
再一次失忆的Lenny制服了Dodd,并拍了一张照片。
但他却不知为何收拾Dodd。
于是他叫Teddy来帮忙,准备放了Dodd,然后去找Natalie。
再一次失忆的Lenny和Teddy一起放走了Dodd,同时拿走了Dodd的枪。
同时,Teddy问Lenny要车钥匙(第三次)并在回来路上提出交换(第四次),但又没有成功。
接着,Lenny驱车前往Natalie家,询问她Dodd的事。
Natalie很开心同时也感Lenny。
虽然她不能告诉他真相,但她可以当一个认真温暖的听众。
Lenny感受到了她的诚意,在她的照片背后写到“她也失去了重要的人,她会同情你,帮你”,然后美美睡了一觉。
睡醒之后,Lenny再一次失忆,甚至穿错了衬衣。
Natalie提出要帮助他找车牌号的主人,他与Natalie约好了下次碰面的时间,并接受了她的吻。
Lenny驱车上路,而Teddy再一次出现了。
Teddy提出请Lenny吃午饭。
吃饭过程中,Teddy说了一堆不过没提车钥匙(哈哈)。
回到旅馆后,没带钥匙的Lenny发现旅馆多租给他一间房。
发现要和Natalie见面的时间,Lenny去了咖啡馆,虽然他已经不认识Natalie了。
和Natalie交谈过后,Lenny得知车牌号正是Teddy的。
去洗手间洗手是,Lenny又看到了左手虎口处的“记着Sammy”。
回到旅馆后,Lenny核对了身上纹身的线索,一切都指向Teddy。
于是他准备杀掉Teddy。
他把Dodd的枪上好了子弹。
和前台波特交谈后,Teddy前来送死。
再一次,Teddy想要交换车(第五次),到lenny有自己捷豹的照片。
然后,Teddy提出要修车玻璃(第六次),Lenny不为所动。
他们一起去向了Jimmy死去的破房子。
在皮卡上,Lenny发现了自己褪下的子弹,并提出进去看看。
查看照片之后,Lenny制服了Teddy,在Teddy说了一堆屁话,试图反抗时,杀掉了Teddy。
影片回到最开始,Lenny拿着Teddy死去的照片摇晃着。
It's all done.完结啦!
感谢您看到这里。
接下来分析几个大家都在讨论的问题。
1.惯性法是否真的对患短期失忆的人有效?
戳这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59851/answer/331189672.Teddy那句“把我拍瘦了”是否有暗示?
答案是有,因为Lenny以前就给他拍过照片。
与Lenny经常相处的人一定会有照片,由上文可知Teddy和Lenny认识至少一年以上,不可能没有照片。
所以,是Teddy拿走了自己的照片,以便重新安排自己的计划。
3.资料上的缺失Lenny自己造成的吗?
我认为是Teddy做的。
虽然两者都有理由这么做,Lenny为了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Teddy为了自己的利益。
但是从Teddy在Lenny大仇得报后拿走复仇成功的照片,说明是他先下手让Lenny陷入死循环。
所以我倾向Teddy。
还有问题大家可以提出。
但是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就尽量避免吧。
彩蛋:1.人尽皆知,回忆当中疗养院的Sammy在最后一个镜头变成了Lenny。
2.Sammy在给妻子打针是从来不说话,只在腿部打时说了一句“不会痛的”。
原因是Lenny再给妻子腿部打针时,妻子痛呼一声“Och”。
3.片中所有的男性名字中都有重复字母。
Lenny,Teddy,Sammy,Jimmy,Dodd。
可惜英文水平不够,无法看出隐藏了什么字谜。
请能解答的朋友给出答案。
至于电影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个人是不想讨论的,因为这样的问题太过沉重。
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会让我时而感觉只手遮天,时而感觉蜉蝣撼树。
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闭上眼世界到底还存在吗?
我倒是更关心师姐的存在~喜欢点个赞呗
本來想找一部燒腦片看的,因為恐怖遊輪給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且特別禁得住琢磨和推敲,越品越有味。
所以,看介紹據說是燒腦片,於是就興奮地來看。
特別細心地關注每一個細節,生怕自己看不懂。
電影最後幾分鐘才把真相模凌兩可地公布出來,當我看到這個結局的時候,我有種被騙了的感覺。
燒腦片不是為燒腦而燒腦的,燒腦片應該是編劇思維縝密,給我們講一個特別有深意的故事。
而不是像這部電影那樣,成心把劇情倒著放,這樣子來成心讓觀眾不容易看懂,我認為這是非常低級的燒腦辦法。
成心把劇情剪碎,一半倒著放,一半弄成黑白色正著放,有什麼價值可言呢?
最後,主角用欺騙自己的方式,用歪曲事實真相的方式,幹掉自己想幹掉的人。
就是這種立意直接把影片變成了垃圾。
因為,我們從電影的一開頭,就看到主角不停地尋找事實的真相,他對於自己確認的事情,是那樣堅定和頑強地恪守著。
正是他的這種腳踏實地追求真理,為找到真正兇手為著公平和正義的信念,打動了觀眾,並且一直深信著他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一定會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即使是因為他自己記憶的弱點,被奸人所蒙蔽,我們也願意看到他雖輸給了困難,卻沒有放棄自己追求真相追求正義的內心。
可作者偏偏在主角的內心上做文章,把他變成一個歪曲事實真相的人,然後又忘掉自己歪曲了真相,又變成了一個尋找真理的人。
主人公的靈魂已經丟掉了,我們這些觀眾為什麼還要認真地關注主人公的心願是否達成呢?
主人公都放棄了事實的真相,我們觀眾還會替他那麼關注事實的真相嗎?
就像主人公那樣沒有骨氣地丟掉了真相一樣,編劇在這部片子的結尾也沒想留著編劇的節操。
編劇用模凌兩可的對話,並沒有清楚地向我們陳述故事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因為他的本意就是不想說清楚,讓觀眾去猜去辯論而爭不出個所以然,這樣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到底有沒有第二個兇手,到底誰是第二個兇手,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有一位信不過的警察的一面之詞,誰也沒有給我們真正的真相,最後連主角自己都是信不過的。
所以,誰也是信不過的,誰也沒有真相,導演和編劇當然也信不過,他們也什麼都沒有。
觀影下來,我覺得自己開始在用放大鏡仔細地端詳一塊美玉。
看到結局以後,我發現我是用一整晚在垃圾堆裡翻來翻去。
結果什麼也沒找到,扔掉放大鏡也能看出這是一坨垃圾。
悬疑,是指一件充满悬念、且无法看清真相的事物所导致人有一种怀疑和不理解的心态。
而因为大众对于这种心态的不自觉的好奇心理,电影史上诞生了一种新的影片类型——悬疑片。
从它诞生之日起至今,悬疑片已在浩如烟海的光影世界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克里斯托弗·诺兰的这部《记忆碎片》在诸多悬疑片中更是当属翘楚!
本片讲述了患有短期失忆症的男主人公LENORDO看似为被奸杀的妻子报仇实则是在逃避自我,不愿面对自己误杀妻子的事实而将罪责推脱在一个代号为JOHN·G的人身上并为此不断寻找牺牲品而自我满足的故事。
这样一段叙事情节简单,逻辑思维清晰的故事,却在导演诺兰的掌控之下,最终变成了一部曲折离奇,错综复杂,凌乱且充满未知元素的悬疑经典。
诺兰对于悬疑片的理解,就是用最简单的故事拍出最悬疑的作品。
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在除故事情节以外的其他方面下足工夫。
很显然,诺兰在本片中做到了。
而这个理念,无论是在此之前他的处女作《追随》中,亦或是在他之后的作品诸如《致命魔术》里,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很想重头再看一次,但是还是宁愿把时间留给下一部电影。"I have to believe in a world outside my own mind. I have to believe that all my actions still have meaning even if I can’t remember them. I have to believe when my eyes are closed,the world’s still here. "
评分这么高吗 我觉得一般般 就是把片子顺序排乱 感觉很有逼格其实啥也不是
【169】明明标注过,不知为啥豆瓣又抽了。这是一个一般故事的高级讲法。
故事向前走,时间往后退。记忆没有碎片,只有杀戮自欺。
诺兰非常常规化的一部,倒叙,极具其风格的作品。看到后面都有点无聊了,1957年就有录音笔了,可以就是配一个,比起纸笔要相信科技的力量。
「"保留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 只是teddy一个人的结论,是teddy灌输给你的观点。 整个电影非常让人迷惑,惟独teddy的那一大段对话说的十分明白,所以观众很容易在一片迷茫中错误地感觉到拨云见日的错觉,认同这个撒谎者的结论。 」
嘛,我就是不喜欢。。。
这是一部浪费时间的无聊的片子。至少我这样觉得。
剧情无聊,而且整部影片基调沉闷,非常乱,是部非常考验人的耐心的片子。
当年我的确没看懂。重要的是现在它也没有吸引我想回头再看。
略有点无语。。。。。。又是一个自己想象出的世界,偏偏又被别人玩弄。。。。
看似散碎无章,其实影片一直恪守着最严格的线性叙事结构;这个黑暗的,阴郁的复仇故事在诺兰的重组下魅力十足。
无非是把完整的悬疑故事倒了过来而已。男主得了记忆疾病,只能用照片、笔记之类的方法记住重要的事情,他还背负着追查凶手的任务,记忆的断裂使细节线索几乎不可知,但这些线索马上就在倒序中讲了个清清楚楚,不高明,设置为男主从别人口中或者从自己的记录中得知这些事情会不会高级得多?一些拐点之类的设计还行,揭开纱布发现电话不能接之类的,这种小把戏也算是诺兰的最爱了吧。其实诺兰基本就是吃死设定的导演(这一点在《信条》里暴露无遗),高明之处只在设定而不在叙事,本片也一样,男主不断被迷惑、做出错误行为的过程拍得太平铺直叙,像等他忘了事之后忽悠他之类的桥段,晃悠一会男主就忘了事,显得很廉价。最后的落脚点是男主不仅被利用,还自己骗自己,在高设定的同时表达这样的深度思考也是诺兰的一大特色,大概也是他得以成名的原因
挺简单点事弄的这么膈应人 我对在结构上装13的电影果然不感冒其实就是一个123的故事 把1到2的正序(也可以说想象的部分是正序) 穿插在3到2的倒序(真实的部分)里 然后在2处结束~ 看的我这个反胃~
不看到结尾根本不会懂的电影,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据说最了解一部片子的人是该片子的剪辑师,我想诺兰应该再跟剪辑师好好沟通一下。彩色倒叙、黑白正叙,双线叙事,由果推因,原来电影还能这么玩。但前一个半小时真的看的很无聊、很迷糊啊,我应该倒着再看一遍。原来倒放2000年就有了,《信条》也就不那么稀奇了。
如何把一个10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剪成100多分钟,打高分的心理大概是费劲把拼图拼完整了无处宣泄。当一部悬疑片的叙事使观影疲劳感大于观影好奇心,那它就失去了悬疑片本身所能带给人的原始趣味性。
通过纹身和照片上的字,把时间一层层往前推,然后抽丝剥茧出整个脉络。黑白部分是最早的记忆,也就是因为此,蓝纳才成为这样的人,这部分按照顺序发展。彩色部分则是一层层往前倒叙。最后发现记忆只是关乎自己的选择,你想要什么样的回忆,什么就会留下了。
不喜欢这种编排手法,看的太累,比看《大话西游》还累,那个还能逗你笑。
其实记忆真的只是一种想象,它并不是事实,但我们只需要记忆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知道这个世界不是我们想象出来的。这种因果联系式的电影,倒推的手法,到最后才知道原因,而且前后联系,一段段的记忆互相促成。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看到最后,无法分辨了。
处女作《追随》因为缺少突出主题可能还不明显,可看看之后的作品:《记忆碎片》里的记忆是硬盘和内存,盗梦里的梦更像虚拟世界,《致命魔术》里屈服于结局的复仇,不像蝙蝠侠的蝙蝠侠,不像小丑的小丑……诺兰缺少看穿事物本质的能力,而那并不是努力拍电影就可以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