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一个黑人的形象而是众多,以至于我到了最后才辨别出第一男主角。
和那些“侠”们相比,还是有不同的吧?
这是继《批评官员的尺度》之后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关于美国种族歧视的作品,毫无疑问它的视觉冲击加了分。
本身这个片子其实大概只能让我给4星,但是最后那一段"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是真的震撼到我了。
因为它,我能想象当初美国南北战争乃至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段美国黑人的惨痛历史。
仿佛一切的残忍都能追溯于此再以千丝万缕的姿态铺开延展,他们不是因为动情的辩论才得以揭橥,而正是因为真的就有这么残忍所以能够打动人心。
说了这么多年的自由、民主和平等,那么圣洁崇高毕竟天赋人权,其实“天赋”需要多少鲜血热血才能换来呢。
每一分鄙夷的眼神与每一声愤怒的咆哮交织在一起,酒水和情爱都无法使之褪尽,那是一种原始的呼唤,就像是《勇敢的心》华莱士死前那句"Freedom!"一样。
那是一种真正让人一次就铭记于心的东西。
辩论有什么意义?
话语有什么力量?
在这所崇尚“行胜于言”的大学中,总会遇到一些实干家问,光耍嘴皮子有什么用呢?
确实,话语不是千军万马,话语不是金银财宝,话语有时在现实面前是苍白的。
就如同电影中的四位黑人辩手,他们在台上口若悬河,伶牙俐齿,频频击败对手,但面对一帮暴民残忍地烧死自己的同胞,只能选择一动不动地躲在车里,连看都不敢看。
他们那时可能也在想,话语究竟有什么力量?
这种坐而论道的胜利有什么用?
一切在现实和电影中被积累的、对于言语和辩论的质疑,都被放入了影片最后一场辩论的题目——“消极抵抗是否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也就是说,面对不公正,我们是应该选择话语,还是选择刀剑。
面对身为全美辩论冠军的哈佛高材生,两位黑人辩手更多是在为这个题目在辩论,而不是为辩论而辩论。
电影最精彩的一段,的确是黑人辩手小詹姆斯·法默的最后陈词。
他回忆了那群暴民烧死黑人的场景,并说:“奥古斯丁说过,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等于没有法律。
这意味着我有权利、甚至有责任去用暴力或消极抵抗来反抗。
你们应该庆幸我选择了后者。
”结局可想而知,黑人辩手历史性的赢得了胜利。
但更让我惊讶的是辩论对这群辩手的改变。
8年之后,仅有22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创办了“种族平等协会”,成为马丁·路德·金之前美国最伟大的黑人民权领袖。
昔日的辩友萨曼莎则成为了著名的黑人人权律师。
1961年,“种族平等协会”发起了“自由乘车运动”,反对公共汽车上的种族隔离。
小詹姆斯·法默还有萨曼莎,和白人志愿者一道,登上了开往阿拉巴马州的公共汽车。
辩论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进而改变了那个社会。
但可惜的是,70多年后,我们周围的大学辩论赛和一年一度的大专辩论赛竟没有成为这个国家启蒙的一部分。
那些姿势优雅,辞藻华丽的辩论者们只能站在台上面对着那些玄而又玄的题目比拼口才。
这样毫无启蒙意义的辩论只是一场秀,表演结束后,又有多少能改变我们的生活?
影片中,对于“经济危机结束时,失业救济的发放是否应该停止”、“黑人是否应该被允许进入州立大学”这类基本公共问题的讨论无疑对民众起到了启蒙作用,进而推动了事件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
就如同电影开头的那场演讲——“我们必须打动我们的年轻一代。
告诉他们,未来将面临着很多困难,他们必须克服困难,他们必须完成自己必须做的事。
” 辩论的意义不在当下,言语的力量也不在当下。
就如同亚里士多德的那句话——“要培养公开演讲的习惯——这样人们才能学会用舌头来反对,而不是用刀剑来反对。
”
片名:《The Great Debaters》(《激辩风云》) 年代:2007年 国家:美国 导演:Denzel Washington(丹泽尔·华盛顿) 主演:Denzel Washington(丹泽尔·华盛顿);Nate Parker(内特·派克);Jurnee Smollett(朱尼·斯莫利特);Denzel Whitaker(丹泽尔·惠特克);Jermaine Williams(杰梅因·威廉姆斯)在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黑人有了属于自己的学校、属于自己的医院、属于自己的娱乐场所,他们衣着光鲜亮丽、出入酒吧,一切生活方式看起来与白人无异。
但黑人的生活圈子就像一个封闭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他们才有着自己的如鱼得水。
而现实在德州依然保留一些限制黑人权利实施的法律,并在就业、司法、婚姻、学校教育、公共交通、公众场合等方面,依然施行歧视性的待遇。
Mel Tolson是一所黑人学校威利大学的教授,除了教书育人,他希望自己能够在推动黑人平权方面做出更多贡献。
他暗地里参加或组织各种平权运动,还想对这些踏入高等学府的黑人孩子进行平权的启蒙教育。
他选择了颇为奇特方式来实行自己的理念,那就是在学校成立一支黑人辩论队。
经过层层筛选,四名学生Hamilton、Henry、Samantha和James脱颖而出,他精心挑选的这四名学生,在他的调教下与其他黑人大学的对垒中均取得胜利。
但Mel教授真正的目的是推动黑人的平权,这就意味着他不满足于自己的辩论队在黑人高校的所向披靡,而是想让外界听到黑人的声音,特别是这些年轻孩子的声音,那就是能够在同一平台上跟那些白人知名大学的学生同台竞技。
Mel教授挑战的是当时的社会传统观念,注定会遭遇很多挑战和攻击,但是他的坚持和信念不但把自己的辩论队送上与哈佛大学同台竞技的舞台,而且最终取得胜利。
这注定是一场记入历史里程碑的辩论,在此之前没有哪一所黑人大学的学生能够跟白人大学辩论赛的常胜冠军对垒,更何况还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
除了现场1000多人的现场观众,辩论还通过电台直播,数以万计的黑人守在收音机旁收听这一场扣人心弦的比赛。
威利大学的孩子们精心准备的辩题,因为被认为有导师太多的观念掺杂其中,在开赛的前一天临时改为“消极抵抗是否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他们跟哈佛的学生都只有一天的准备时间。
短暂的准备时间并没有让这场比赛逊色,哈佛及威利学院在辩论中均有出色表现。
辩论赛正直哈佛大学建校300周年,这所出了不少美国总统的大学,有着前瞻的眼光,他们敢于接受这一支黑人学校的挑战,为的不只是活在过去的辉煌中,而是为了推动这个国家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作为一辩的James首先上台,对于辩题他提到1919年印度一万人在阿米萨集会抗议英国的暴君统治,英国的统治者戴尔将军把这些抗议的人群围聚在院子里,然后命令军队向人群开枪,379人因此丧生,包含男人女人以及小孩。
甘地和他的追随者没有暴力反抗,而是选择用不合作的方式让统治者的统治陷入瘫痪,甘地被逮捕,随后迫于压力被释放,消极抵抗是甘地致胜的武器。
哈佛的辩手质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有8,281,000士兵及无辜的人因此伤亡,消极抵抗不会换来屠刀的放下。
这种情况下,为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奋勇而战才是最大的道德,消极抵抗并未因为非暴力而成为道德,非暴力在这种情况下是消极的合作,只不过是为了遮掩无政府主义的主张。
Samantha反驳甘地相信一个人面对对手时要永远带着爱和敬意,犯罪的人必须接受刑法,这并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消极抵抗思想来源于美国民主的思想--哈佛毕业的梭罗。
哈佛大学又提出,梭罗认为每一个确定自己比别人正确的人都会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但是这是理想化的,民主并不是这样,真正民主是无论什么时候,一个通过大多数人同意的观点才能获得采纳。
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无论他打着什么样的旗号辩论的高潮来自于年仅14岁James的总结陈词:“在德州,白人私刑处死黑人。
我的队友和我就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烈火中焚烧。
我们经过这一群正在动私刑的暴民,看到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利器向我们奔来。
我们把脸紧紧贴在车子的地板上面,我看着我的队友,他们眼中充满了恐惧。
更悲哀的是,我看到了羞耻。
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
让他没有经过审判,就在直接被吊死。
他是一个贼吗?
是杀人犯吗?
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
他是一个佃农?
传道者?
他何罪之有?
他的孩子在等着他吗?
我们躺着地板上一动不动又成为什么?
无论这个人做了什么,那群暴民才是罪犯,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
但是,法律什么都没有做。
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
对方辩友说,任何对法律的侵蚀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施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方,没有法律,至少在黑人被拒绝居住权的时候,没有法律;在被学校、医院拒收的时候,甚至在我们被私刑处死的时候,我们看不到法律。
圣·奥古斯丁说过,一个不公正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
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去反抗,有责任去使用暴力,或者消极抵抗来反抗,你们应该庆幸我们选择后者。
”这段结辩锁定了威利大学的胜局。
美国南北战争留下的伤害是美国人民心头上的疤,而权利的抗争不使用暴力是美国人民的福祉。
Mel教授在乎的不是自己带领学生的输赢,而是有没有更多的白人听到这些年轻的黑人孩子的声音。
而这支辩论队,已经从最初的懵懂无知,到辩论赛结束后有了对于平等的渴望和追求。
8年之后,年仅22岁的James创办了“种族平等协会”,成为马丁·路德·金之前美国最伟大的黑人民权领袖,昔日的辩友Samantha则成为了著名的黑人人权律师,而Henry则进入白人大学并成为牧师。
1961年,“种族平等协会”发起了“自由乘车运动”,反对公共汽车上的种族隔离。
因为加入辩论队改变这几个孩子的人生轨迹,而这些孩子以后的行为又深刻影响这个国家众多人的命运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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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人如何争取到平等地位的是一部很大的话题,辛酸的历史,但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历史。
在其他国家,其他时期,几乎没有这样的先例: 一个少数民族民族,一直被歧视,还没有在经济上取得成功,却先取得平等的地位。
试想一下:印度人反英国的历史,或者号称多么牛的犹太人在欧洲的经历就可以理解这一切的来之不易。
这段历史虽然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被生动的展现了。
何谓平等地位?
不就是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吗。
美国黑人一直被白人作为低人一等,这原因不仅仅是经济上,电影中最穷的人不是黑人,而是有着一堆孩子的 pig farmer。
所以纯粹从经济上着手是无法改变地位。
奶农什么时候考虑跟奶牛平等?港英的税收开埠以来主要就来自华人的贡献,但在确定回归之前华人有什么话语权?史蒂芬·柯维说: first understand then understood。
黑人虽然来自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的非洲大陆。
但是他们快速吸收了西方文化,如果闭上眼睛,你能听出发言的是白人还是黑人?
老James Famer 懂七种语言被认为Texas最聪明的人。
虽然这还不够赢得尊重,老James Famer 还会被衣裳褴缕的 pig farmer 敲诈,但是这赢得用笔和口同场竞技的武器和方法,如果没有教育,会有那位老律师?
会有辩论赛吗?
和平的道路就被堵死了。
顺民,如汤姆叔叔是无法逃脱不被奴隶的命运。
只有反抗能够迫使对手正视你的主张。
反抗又有两种,·托尔森是两手都硬:辩论场上对君子,社会中上层动之以理;在小镇,组织农民工会,准备来硬的,如果没有这一手,没有农友的示威,·托尔森可能就走不出sheriff 或称派出所吧。
未来离不开年轻人,书中的三个年轻的辩手(忽略不出差的那一个)都塑造的十分成功,体现出了青春期的特点。
老James Famer 的转变更有意思,原来他也应该像很多穷二代一样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想让儿子与黑二代们保持距离(香港高等华人也是如此?
),受不了白二代的欺压后,终于觉悟到:不改变拼爹的时代,知识是改变不了命运的。
——谁是你们的对手?
——他不存在。
——为什么不存在?
——因为那只是反对我诉说真理的声音。
教练叫他们嘴里叼着木塞在空旷的森林练习。
场景美得像幅画。
反反复复的问句。
“谁是你们的对手?
”“它并不存在。
”“他为什么不存在?
”“因为它只是反对我诉说真理的声音。
”直到影片的最后,竟然显得如此震撼人心。
那段帅得我完全忘了转天还有思想道德修养的考试。
就那么呆呆地趴在屏幕前,看着人家的十年仅一败。
帅得令人发指。
现实就是传奇。
多么传奇的杜撰也比不过命运女神的瞎蹬轮子。
所谓鬼斧神工。
我也是个辩手。
从大学开始。
我也幻想过十年一败什么的传奇是由自己缔造的。
为什么想参加辩论队,我也忘记了。
总之不是什么高尚的目标——但心里还是喜欢的,非常喜欢。
当然后来的浪费时间让很多人退出了,也有人因为耽误了他们恋爱的大好春光而光荣退却。
坚守下来的人不多也不少。
我们称之为人各有志。
每次坚持到懒得坚持的时候总会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喂,你喜欢辩论吗?
”有照抄《灌篮高手》的嫌疑。
可一切总是那么简单的,回到当初的起点,问自己开始的缘由,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一切都会没问题。
我为它哭过为它笑过,我背过辩词为它挨过骂接受过表扬,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我渐渐地更加擅长理论攻击。
于是我就真的再也不想放下它,在为它哭为它笑过之后。
即使站在那个满满的辩论场上当炮灰,即使嫉妒那帮新人嫉妒得不行,即使我们的灵魂人物从此退出,我也决定好了,坚守最后的堡垒。
——我有信心接过这面队旗,我更有勇气第一个攻击……虽然我是个不那么强大的四辩。
我的进步大是因为起点低。
怎么说,没人不希望接受雷鸣的掌声和代表一言九鼎的金杯吧。
所以,把自己变成传奇是最简单的方法了。
即使与电影中的人物相差万八千里。
说回电影吧。
观影史太短,找到的唯一一场关于辩论的电影。
其实也是两条线讲的,一条是他们创造的十年一败的传奇,而另一条,则是黑人争取权利的曲折道路。
他们参加辩论队,结集在著名教练托尔森教授的名下。
而父亲是第一位黑人博士年仅14就上大学的主角詹姆斯·法默,倾慕自己的队友萨曼塔·布科。
唯一的女队友则是希望当律师而由此锻炼自己的口才。
他们在湖边练习,和老师做着对辩,与自己的友人相互争论资料的使用。
于是他们终于迎来他们的胜利。
首先的一场便是福利对失业的影响。
主角亨利·劳伊把教练写的东西扣了过来,站在台上滔滔雄辩:“你能够面对那一双双含血滴泪的双眼吗?
”场下是雷鸣般的掌声。
然后是一直的胜利。
跟很多的黑人学校,然后不停地获得胜利。
教练说,你们有一个办法可以跟白人学校对阵,那就是一直保持不败。
他们的胜利数不断增加,辉煌得令人震惊。
而其中,詹姆斯·法默跟随老师的时候发现他们的教练参加一个莫名其妙的会议。
半夜的集会不知怎么就被警察尾追堵截,似乎只是因为参加的主角们是黑人。
教练警告他一定不要把事情说出去,就是这个事件直接导致了后来教练被无故拘禁。
他们看到黑人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他们一家人莫名其妙地就被迫交出一个月的工资只为了了却眼前的灾难。
他们看到一个孩子被吊死而只能趴在地板上忍住自己的屈辱与害怕。
他们在拷问自己,这么一路辩论下去,一路胜利下去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他们的辩论就算是真理但没有人倾听又有什么意义。
他们到底是为什么而站在那里。
为什么而辩论。
这些统统化成詹姆斯·法默最后的陈词。
他说话不快,只是字字震天动地。
“我看到有个黑人被吊死。
他是否杀了人,或者是偷了什么东西?
……也许仅仅因为他是个黑人而已?
……他有孩子吗?
有没有妻子和孩子在家里等他呢?
……我想你们应该庆幸我们使用了非暴力抵抗。
”哈佛大学的辩场上,主角这样说道。
震得台下所有人站起来奋力鼓掌。
没有教练的指导,甚至在上场前还经历过争吵,但这一切都没有关系。
语言的力量震天动地,只因为我诉说的就是真理。
你没有撼动的能力和权利。
“你的对手是谁?
”“他并不存在。
他只是反对我诉说的真理的声音。
”主角成为马丁路德·金之前的最著名的黑人平等运动领袖,而唯一的女辩手则成为了第一位女人权律师前往阿拉巴马。
这都是真实的人物和事件。
他们都是传奇。
唯一杜撰的人物则成为了神学院的毕业生成为了一位牧师。
教练则继续作为一个平等的传教士而努力着。
从此学校在辩坛上纵横四野,十年未逢敌手。
说来高中课本上的《我有一个梦想》记得如此真切。
那是多么著名的一篇演讲。
And I have a dream. I dreamt one day……我梦想有一天,我们的孩子们生活在一个以他们的能力而不是他们的肤色来评判他们的国家。
我梦想有一天,自由之声从美国的各个角落响起来!
……念到最后热泪盈眶。
我当时对美国黑人运动的唯一印象仅仅是看过的图书馆的那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南北战争也因此打响。
除此我一无所知。
原来每个民族每个种族都曾经为自由流血牺牲。
我还记得听真实的现场录音时,台下反复响起的掌声和叫好声。
他们也不过是一群希望获得自由和平等的普通美国国民。
- Who is the judge? 谁是裁判?
- The judge is God. 裁判是上帝- Why is he God? 为什么是上帝?
-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因为他决定谁胜利,谁失败,而不是我的对手- Who is your opponent?谁是你的对手?
- He doesn't exist.他不存在- Why does he not exist? 为什么他不存在?
-Because he is a mute distant voice the truth that I speak.因为它不过是反对我所说真理的声音- Speak the truth! 只说真理- Speak the truth!只说真理
这部影片给了我很多惊喜,优秀的台词,慷慨激昂、针锋相对的辩词,更体现了在那个时代,黑人对于整个社会的感受,呐喊出了对于自由和平等的渴望。
影片结束后,我相信,最具说服力永远都是”真相“本身。
一种伟大的感觉,文字的力量的确是强大的,强大到种族问题也可以通过这个方式来得到较量,即使是英文让我听了也是感动万分。
想不到的是最后和哈佛辩论的是那个小胖子= =而且之后貌似最成功的也是那个小胖子。。。
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伟大辩手》(THE GREAT DEBATERS)是一部记载着上世纪三十年代数位卓越黑人为争取权利而奋斗的片子。
语言,语言呈现喉舌之下的灵魂与激情。
MR TOLSON,这位黑人诗人、革命家、以及教师,拥有惊险而精彩的人生。
除了那段“说出真理。
对手不存在。
上帝是裁判”的对话,除了剧末MR FARMER JR以平静平实的话语说出黑人遭遇不公仍选择温和抵抗(YOU SHOULD PRAY I CHOOSE THE LATTER)的那段话,如果还有什么打动我的话,那就是MR TOLSON作为一名教师的幸福了。
MR TOLSON人格高尚、思想深刻、态度鲜明,他感觉敏锐、语言准确,又善于艺术地表达,不仅给他的学生也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他第一次正面出场是讲诗歌,站在讲台上大声背诵,然后从一个年龄的细节引起同学低笑,进而引出黑人出生没有登记这样一个并不可笑的事实。
第二次他挑选辩论队的四位队员,MR FARMER JR的小声低语,被他截住,他即刻向前者提问,并得到满意回答。
第三次他训练队员口含异物,大声清晰地对答有关辩论的真理,一次次渐远的距离,一次次渐深地镌刻心底……MR TOLSON是幸福的,因为他选到了卓越的学生,而且这些卓越的学生最终个个成人且成才。
仍是训练队员的片断,他教伯格斯将幽默用对地方,他教FARMER JR简洁准确地回答问题,他教LOWE找到并保持正直的心灵,他似乎没教BOOKE,但她显然已经受教。
这些学生的成长,少不了要战胜挫折,以及获得独立、证明的机会,MR TOLSON给予的是宽容与机会。
伯格斯因为外界的压力和观念的不同选择了退出辩论队,BOOKE有了站在台前的机会,她的口才得到展现。
在德州遭遇白人对黑人实施私刑的梦魇之夜,LOWE垮了,他的变相逃避伤害了BOOKE,BOOKE在最后一刻选择了离开。
惊魂未定的FARMER JR仓促登场,话题又涉敏感,FARMER JR败在台上,此是WILLEY COLLEGE辩论队的十年唯一败绩。
最后一次转折的机会是与哈佛的较量。
LOWE请TOLSON交涉,让BOOKE归队了。
临行,TOLSON不能跟随队伍,将负责大权交给LOWE。
备赛期间LOWE与队友争执,摔门而出,他最终战胜自私与胆怯,将信任与机会赋予FARMER JR。
他们与哈佛辩论赛的胜利,是正义与真理的胜利,是TOLSON教育的成功,也是他们各自成人的证明。
此外,FARMER JR的父亲也是一位成功的教育者。
他的儿子正是在他的言传身教、悉心关爱下,得以少年成材。
他关心儿子的举动,更懂得用适当的方法去护他、爱他。
告诉他TO DO WHAT WE HAVE TO DO THEN WE CAN DO WHAT WE WANT TO DO。
向他提问,并赞赏他。
与他交流,并了解他的心理。
在处理危险、危机的事情时,MR J FARMER SR机智勇敢,顾全大局。
正是在迫使当局释放TOLSON的事件中,FARMER JR将父亲引用的圣奥古斯丁的话铭刻在心: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他将此话有力地引用在辩论的最后关头。
FARMER JR的胜利,也是FARMER SR的胜利。
总之,一部涵养浩然正气的好片子。
http://yingyu.blogbus.com/logs/33383006.html
终于有中文字幕了!翻译的还不错的。
怀着期待的心情,又一次经历了励志电影必然的起—承—转—合,然后收获大圆满的结局。
<伟大辩手>没有华丽的场面,没有高科技,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悬念式的“续集暗示”般的结局,但却以平淡的方式诉说了一个发生在非裔高校Wiley College的事实。
其实我觉得影片本身没有可以特别多说的,好人和坏蛋很明显,立场也很明显,甚至他们每一场辩论的辩题,也似乎都是为影片的主角们量身打造的。
就像那些在战争年代的革命文学作品,在一定时代背景下的文学产物,总是更具有深度和力度。
片中的黑人辩手所遇到的那些有关种族、肤色的辩题,辩论结果基本是毫无悬念的。
并且文章对辩论赛过程本身没有做详细的刻画,而是借“辩论”这个题材,试图从“道德层面”抒发当时黑人的愤慨、不满同时又无助,无奈的现状,因为影片中刻画的辩论赛,看起来更加像是慷慨激昂的宣讲会。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美国黑人的生活我承认我无法想象,那绝对肯定不是“恐怖”可以形容的。
那种从出生起就被打上的终身标签,白人可以对黑人“人人喊打”。
“在南方没有法律,当黑人没有地方居住,被从学校和医院撵出来,还有被凌迟(私刑)处死的时候,都没有法律。
而我们是用暴力?
还是用公民的不服从?
你们应该祈祷我选后者。
”,14岁的黑人辩手在哈佛的这段辩辞,讲的很平静,但却是汇聚了所有黑人同胞的小宇宙,把对手的脸当时就震绿了,这是一段很生动的刻画,个人觉得本片浪尖就在此处。
刚还说片子没啥好多说的,自己洋洋洒洒写了2大段……还是回头说说字幕吧,片子是很早就下好了,但是因为迟迟没有中文字幕,所以一直都没有看。
虽然也找到了英文字幕尝试自己翻译,但实在是力不从心,除了等待高人别无其它选择。
一部情节都包含在对话里,以“语言”作为“武器”的电影,好的翻译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怎么看-_-。
顺便想起前几天看的<老无所依>,由于中文字幕的问题以及本人理解能力的双重原因,我承认我看完很迷茫.....。
不过对<伟大辩手>的一处对于“lynch”的翻译,我当时有点纳闷,因为被翻译成了“凌迟”。
其实应该是指“私刑”的意思。
诚然我也很喜欢看那些到最后一分钟才揭晓谜底的片子,但是可以预见结局的片子一样可以是好片,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类片子看起来相对轻松。
比如<伟大辩手>,片中一共选出4个辩手,2首发2板凳(片中的辩论正方反方每队都只有2人),我就猜结局多半是2板凳取代了2首发。
情节发展也应该是一路飚红,巅峰时期受挫以后,再度获得胜利并“脱胎换骨”。
可能因为是被拍成电影的缘故——尤其是以颂扬、励志、表达美好为主的这类,因此迈尔文·托尔森领导的黑人辩论队多少给我有“挺顺利”的感觉。
所以看完后觉得,他们就这样把人家哈佛给赢了,若不是真实历史事件,那打击面可能就大了。
我还在看完片子之后开玩笑说:其实我觉得最后不应该这样赢,应该是正方(黑人)在比赛开始的时候一辩手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上场,按规则应该算哈佛直接获胜,但正方的替补(14岁的小汉默)提出愿意放弃胜负辩论一场,并克服紧张顶上一辩,随后用“Truth”把对方辩的无地自容,自然冠军还是“按照规则”颁给“获胜方”。
觉得微微带点小遗憾的结局更有味道吧。
(纯属个人观点)但是短短2小时所能表现的,所需要表现的,应该也就是这些了吧。
毕竟不是5X集的韩国超长励志连续剧阿...<伟大辩手>也让我想起最近看过另一部黑人题材的电影<血钻>,觉得这些电影光“好看”是不足以评价的。
虽然它们都有着“峰回路转”的结局,但这些电影背后所揭示的历史——战争,种族歧视,有些甚至延续至今的观念——黑人总是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酸来达到某些成就,揭示某些真相,取得某些胜利,成为了这类电影中最真实的“证据”,因为历史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远远残酷,而这些影片所讲述的只不过是那些年代中为数不多的,关键字为“改写历史”的时刻,或称之为“奇迹”也不过分。
正因为心中装载着这些思绪,所以我虽然“预见”了影片的结局,但是依然还是很感动。
题材很好,不过也算是美国永恒的主旋律。拍得只能说可以,人物刻画得不深刻,辩论场面变现得也很单薄。
情节无聊
励志电影 typical...
丹泽华盛顿自导自演,不功不过。
这个片我看了,今年5月看的,还可以吧,主要是表演上,丹泽尔演什么像什么,关于辩论,我觉的深度太浅,还不如《闻香识女人》最后佛兰克(帕西诺)给学生和老师辩论的精彩和有深度。
英语课看,典型励志
看来华盛顿是要把自己塑造成好莱坞的黑人英雄鸟
痿 大便 手
名校有的不光是名气,最重要的是尊重、平等、开放的态度。我愈发坚定一定要让小朋友出国读大学的信心~
丹泽尔·华盛顿 成名后,终于为自己的肤色所拍的电影。另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天奥巴马终使他们的梦想成为现实。选举的这天看本片,很有意义。
又一段艰难 我们都是有色人种
首先这是一部黑人影片,其次才是一部励志片。虽然看完之后我还是分不清谁是主角,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伟大的不是那几个年轻的辩手,而是辩手的老师——丹泽尔华盛顿,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他的电影。
Who is the judge? God is the judge.
有些话我得反复看才能看懂
好的电影就是能打动人心
在辩论队成长的道路上,Mel不断的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的被人们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和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哈佛大学的辩论殿堂
如果不是辩论题材还得少一星。
懂得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的心声,学会调整,遇见困难了,多想想,没什么大不了;
氛围不错,但是辩论辩词却没达到相应精彩的程度。
已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