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神学家尼布尔,上世纪最知名的祷告词。
“静心祷告”或“宁静祷告”。
英文原文为: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扩展版本为:God, grant us the...Serenity to accept things we cannot change,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we can, and the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Patience for the things that take timeAppreciation for all that we have, andTolerance for those with different strugglesFreedom to live beyond the limitations of our past ways, theAbility to feel your love for us and our love for each other and theStrength to get up and try again even when we feel it is hopeless.
为什么这是一部好片?
连环杀手可以说几乎是最不令人待见的题材,面对多条生命的毁灭,观众们具备了不逊于杀手一般的冷静的品质。
不就是死几个人么?
何况又不够血腥,人皮客栈那样的血肉横飞流似乎还能稍微撩动观众们厚重的神经,但又转瞬即逝,不给人留下任何印象。
布鲁克斯先生作为一部题材古旧,场面不算血腥,有没有过多限制级镜头的影片,何以成为一部好片的么?
我想只因为一个字,“抗争中的人性”。
上面有位朋友写了很好的评论,叫“每个人心中都有Marshell”,我深以为然。
Dark side不仅仅存在于电影和Stephen King的小说中,它潜伏在人心最阴暗的角落。
当主体意识恍惚时,它便会趁机而出。
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著名的连环杀手一般都是著名的精神病患者。
但Mr.Brooks超越了该层面的潜意识的控制剧情,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本我与超我的竞争。
影片中Brooks先生无疑是成功的,身居高位,爱好慈善,笃信上帝。
可以说是社会的精英,salt of the earth。
其实要成为这样一个人不难,只要严格遵守条条框框,压抑不为社会主流接受的欲望即可。
但Brooks没有那么好运,他一方面祈求能维持自己超我的理智,一方面还要受到本我的引诱。
影片一开始的祷告是很好的诠释,我们甚至可以感受到他苦苦抗争的颤抖的心灵。
悲剧就是把人的命运毁灭给人看,我想说有时候无需毁灭,也是悲剧。
Brooks先生虽然还活着,但谁能否认他已经身在地狱?
日复一日的抗争,难道不是最大的惩罚?
按我的口味,这部电影定是明年的奥斯卡最佳编剧。
你不能不佩服好莱坞,一部“高智商、连环杀人加人格分裂”这么老套的商业片,竟能嵌入美国神学家尼布尔对“原罪论”的立场,以著名的“宁静之祷”串起全篇。
我喜欢的凯文·科斯特纳复出,两位影帝加一位影后的阵仗,并不过分夸大惊悚,反令人欲哭无泪,心急如焚。
影片一开始,布鲁克斯先生在获颁年度商业人物的晚宴上,低头默祷;祷词来自尼布尔1934年写下的一篇堪称20世纪最著名的祷告文,“My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一切;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二战时,这篇祷文不胫而走,在美国印刷了超过四千万张,当时谁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每一个出征前的海军士兵,都拿到了这一单张。
后来尼布尔开玩笑说,地球上每个人用这段话祷告,都应该付他版税。
1948年,尼布尔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接下来又是冷战,“平静之祷”继续风靡欧美。
1976年卡特当选总统,将这位被誉为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和神学家的著作,摆在床头,称为他政治生涯中的“圣经”。
布鲁克斯低头祷告时,另一个声音不断打岔,“得了吧,你已做了很久的乖孩子了;算了吧,想杀人就去杀,不要和自己的欲望过不去”。
晚宴结束后,在他的汽车后座,这个声音化作了一个恶狠狠的人。
原来这位企业家是一位已消逝数年的连环杀人者。
这个扬名立万的晚上,他重新被内心不可抑制的邪恶吞没,对那个被称为“马歇尔”的另一个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
布鲁克斯深夜出门,再次犯案,将一对陌生的情侣杀死在床上。
从此,布鲁克斯和“马歇尔”两个角色不断对话、新旧交战。
结果布鲁克斯的一生,就是一面向上帝祷告,一面被魔鬼绑架。
但这部电影不是关于心理学,而是关于灵魂;它的主题也不在猎奇式的人格分裂,反而借着一个寓言,把一个“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的事实,令人惊悚地宣扬出来。
这与尼布尔当年如出一辙。
面对一个欲坠的年代,和各种挑战“性恶论”、否认“原罪说”的自由派思潮,尼布尔重申罪性的无比真实。
他说:“原罪不是一种遗传的腐败,它是人类存在的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
无时不在,无刻不有,不仅包括了人类理性的片面,也包括对人类欲望的熟视无睹。
它来自一种精神上邪恶的秩序,一种不同层次上的秩序。
这一邪恶是企图将自我树立为存在中心的结果。
正是这一种邪恶是严格意义上的罪,正是在这里,人的罪性构成了对上帝的反叛”。
这段对“罪性”的阐释,略带存在主义的色彩,但尼布尔的盼望依然在乎那一位十字架上赐平安的王。
这就是“宁静之祷”的时代背景。
一位摄影师偶然拍到了布鲁克斯杀人现场的照片,他为自己发现了一个著名的连环杀人者而兴奋。
于是向布鲁克斯提议,不告发的条件是“下一次杀人请带上我”。
接着一位女探员也出场了,她是身家数千万的富豪之女,父亲不喜欢女儿,她跑出来做警察,要证明自己的顽强给老爸看。
她正经历一场离婚诉讼,丈夫水性扬花,反而开价500万“青春赔偿”。
故事的延伸,就以这两个人物生命的流离与内心的冲动,给了布鲁克斯的“双重人格”一个普遍性的注脚。
当布鲁克斯说,我们就杀那个超车的司机吧;摄影师兴奋无比,说“我一直就想把那些挡在我前面的家伙干掉”。
当女探员在离婚谈判中对他丈夫说,“我希望你出门被车撞死”。
我就知道,布鲁克斯一定会在电影里把摄影师和女探员心里想他死的人真的杀死。
我也知道,原来这部电影不是在说一个变态的杀人狂,而是在说我。
因为十岁时,我就转过杀死父亲的念头。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解释“不可杀人”的诫命,说“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人的,就是杀害生命了。
这话如光亦如刀,直指人的动机,和人心深处最坚固的营盘。
叫一切对自我的洁净与公义心存幻想的人,慌了阵脚,掩面而泣。
布鲁克斯是商业巨子,也是慈爱的父亲。
女儿未婚怀孕,他平静地劝她不要堕胎。
他说,我们会加倍爱他,会帮助你抚养他。
当他发现女儿与一桩校园杀人案有牵连。
他在“马歇尔”面前哭了,他说,“从她一出生,我就担心有这么一天”。
就如尼布尔说,这并不是一种遗传,而是一种邪恶的秩序、一个无法摆脱罪之权势的国度“自父及子”的扩展。
就如挪亚的儿子含做下错事,受诅咒的却是含的儿子迦南。
因为堕落一如创造,也如救赎,从来就不是个人性的,而是人类性的。
最后,布鲁克斯梦见女儿杀死了他。
父亲在血泊里倒毙的一刻,音乐嘎然而止。
一个失丧的灵魂在午夜被噩梦惊醒,第三次以黑暗中的“宁静之祷”结束了此片:“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一切;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也赐我对你公义的信心,不与这个罪孽的世界同流。
按着你的真实,而非我的意愿。
相信上帝,只要委身于你的旨意,凡事都将被归正,路也要被修直。
如此,我可以和家人度过今生,与神同在,享受永生的幸福。
阿门!”周作人说,我们心中都有两个鬼,一个绅士鬼,一个流氓鬼。
王朔说,我们内心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保罗则说,我喜欢神的律,但我里面另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
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这部电影是否令人绝望,是否涉嫌你的灵魂,取决于这个世界到底是善恶二元、胜负未卜呢,还是必有一个“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的盼望,越过死亡、恐惧和我们心中的“马歇尔”,显出得胜的冠冕。
若不然,“宁静之祷”就算优美,又有何用;若不然,就连忏悔,也不过自说自话。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Living one day at a time and enjoying one moment at a time,accepting hardships as the pathway to peace.Taking, as He did, this sinful world as it is and not as I would have it,trusting that He will make all things right if I surrender to His will,that I may be reasonably happy in this life,and supremely happy with Him forever in the next. Amen.
喜欢极了这个片子。
希望结局上半段是真的,那把剪刀带出的实在是通常意义上的基因遗传,效果也非常惊悚。。
可惜,导演还是没有这样安排。
连环杀手买一个墓地。
这主意哦。。
好棒。
借刀杀人到这个地步,将一开始的被勒索一点点转变为控制局面,这个主意哦。。
我喜欢。
其实我看到的,不止是所谓双重人格分裂的老套故事。
而是克服另一个自己。
女警也是。
很多时,我们都希望有别人来杀掉自己,只因为必定有那么一个自己是自己不喜欢的,要抵抗却难以抵抗的。
片中是杀人,讲的极端,但也可以是懒惰、无爱、空虚……孩子也会是另一个自己。
有时会很惊悚,因为你不晓得她是继承了哪一个你。
音乐也喜欢。
——首先我要说《布鲁克斯先生》是部精彩的好电影,即使你知道剧情,甚至知道结局,过程仍然非常值得玩味!
——其次,我想说这部电影绝不仅仅是讲述关于人格分裂的,我们不能仅仅从影像的显示上去看,即米歇尔和厄尔看似两极,其实却是统一的,因为他们是人性深处的矛盾体内的联体。
——如果说厄尔杀人是因为成瘾的话,那么米歇尔的喜欢吃、zuo-ai、杀人则是潜意识推动力;偷窥+摄影爱好者为什么喜欢杀人呢?
刺激,征服,酷!
女警员有钱有势,为什么执着于追寻指纹连环杀手呢?
因为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给她老爸她虽然不是个男孩,但是她可以像男孩一样强势!
这些是什么?
这些都是欲望。
在欲望的驱使下,人们去做最最满足自己内心世界的事,做杀手,或者将罪犯绳之以法。
——电影里还表现了戒瘾的场面,瘾是什么?
瘾是欲望,欲望的实现进而加强导致上瘾,因此需要控制,厄尔在不停地与自己做斗争,但是欲望是强悍的野兽,总是不停地挣脱束缚,尤其是经受现实的不断刺激之后。
——我很期望女警和厄尔交手,但电影结束得恰到好处,开放式的结局恰恰预示着无数可能,甚至杀手的女儿也可能对自己的亲爱老爸动手!
当电影接近尾声,布鲁克斯先生一如既往的来到女儿的房间,却被自己女儿刺死,看到这段我忽然想起布鲁克斯先生杀死那个业余杀手时,说过的话,他说想看到自己最后的结局,当时我以为这就是本片的结局,很有戏剧性,随着布鲁克斯先生的惊醒喘息并祈祷着再次睡去,我忽然感觉,这是不是本片导演给自己的一个选择?
就像布鲁克斯先生巧无声息的取走业余杀手的子弹,并自己替他准备了一把手枪。
要在他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间自己决定是否该在此让一切结束!
影片的结尾他们都给自己留了两条路。
很無奈很無奈的時候....冷血如我也遭遇過這樣的時候,看什麼都是灰色的,吃什麼都是苦的,聽什麼都是吵的,只想把自己狠狠關起來,喝醉了,抱著膝蓋哭累了,睡下去,不想再看到明天的太陽。
這種時候,某只會在望彌撒時肆無忌憚打瞌睡的動物會學著虔誠的信徒那樣一直在睡前默念“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我甚至不知道這句話是哪裡來的,也不確定整句後面應不應該加“阿門”,但這是我人生中聽到過的求向上帝的最實際也最有用的要求,像海上的浮木,讓漸將沉沒的人看到一絲希望,由放棄變而重新去爭取——肢體上雖然帶著遇難後的傷痛,不過至少在接下來的人生裡享有平靜的睡境——帶著這樣的希望在風浪中生存下去。
在這種時候,我寧願上帝是真的存在的,哪怕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將我丟到地獄的火裡去燒以懲罰我的不信——如果他真能在我碎碎念的時候賜予平和,勇氣和慧眼。
所以我不以為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話題。
就像影片開頭說的 "The hunger has returned to Mr.Brooks' brain. It never really left.” Mr.Brooks只是在浪中掙扎而已。
大學的時候開臥談會,女生還沒有離開發夢的年紀——女生也許永遠不會擺脫這個年紀的心情——會討論說如果愛上了一個罪犯,一個殺人狂會怎麼辦?
“殺人犯也是有人愛的啊!
”有人舉出不知是哪個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話說。
一眾理工科女生紛紛搖頭,其中的幾個是堅信愛情敵不過自己的原則和正義感,另外的則相信愛人是愛其靈魂,如果在soul上發現了污點,便無法再繼續做他的mate,那是對自己的貶低。
“也許會放他一馬吧”,我們的結論是,但絕對無法愛下去。
我說完之後就想到了我的初戀,我迷戀著的一個老頭子,是他在我幼小的心臟上捶下了第一下悸動,種下了我日後大叔大伯大爺控的孳根。
他的名字叫Hannibal Lector,電影史上迄今為止最著名亦是最具魅力的連環殺手,食人狂魔。
我偷偷地反省,究竟是我的原則太弱正義感太少,又或者我愛人並不挑剔其靈魂,只是看中了這老頭子冰藍色的眸子。
那天晚上,我還沒有學會向上帝祈求任何事物,於是只好盯著天花板發了好久的呆,想我的心智該是有什麼地方出了錯,才會厭惡Hannibal裡讓他自剁其手的結局,反而希望這個殺人如麻的傢伙像小說裡那樣帶著他渴望的MM自由地享受平靜的生活。
這個問題,在遇到Mr.Brooks的時候,終於變得清晰。
喜歡上——應該說迷戀上——Kevin Costner,並不是在他與狼共舞的時候。
天生口味古怪的我在高中時遇到一個同樣重口味的語文老師,在電影賞析課上放了一部被評為當年金酸莓獎的片子《郵差》。
一下被這個風塵滿面的男人迷上了,其墮落的速度不亞於看到《秋日傳奇》中金發飄揚的小皮,後者是純粹的荷爾蒙作祟,前者卻一直說不出個原由。
他不見得有多麼帥到驚天動地,也不喜歡耍弄這套。
只是站在那裡,定定看著,牙口很白,眼睛很藍,大腦門散發著早禿的危機,偶爾蹙一下眉頭,我心跳不止。
他周遭有一種氣場。
硬朗?
寂寞?
執著?
含忍?
我無法形容。
只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他挑電影的口味比我更奇特,因此也隕落得很快,幾部片子失利,一下子似乎就在好萊塢消失了蹤影。
Kevin Costner+Demi Moore,曾經的一哥一姐,但應該是沒有“老將出馬,一個頂倆”的意思,反而看著很淒涼的組合。
我基於對電影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熱情,以及對於愛戀的對象極其執拗的本性,剛剛回到巴黎,還沒來得及看影片簡介,看到演員表就顛顛地跑去了電影院。
我喜歡看Costner風霜滿衣衫的樣子,所以對於影片開頭他全套禮服配黑框眼鏡的造型至感不爽,生怕他出演什麼溫馨老爸,或者出軌中年男這樣俗爛的角色——這不適合讓我一見種情的人。
還好老科立刻露出了真面目,原來他是一個擁有雙重性格的連環殺手。
他的第二重人格,總是穿著全套黑色的Marshall非常有趣。
如果說Earl Brooks是傑出人類的代表——盡職盡責的好丈夫,體貼有愛的好爸爸,成功富有的企業人;那Marshall則是惡魔那邊派來引誘傑出人類的毒蛇——心思縝密,享受生活,毫不掩飾他自己的慾望。
而在關鍵的時刻,惡魔總會戰勝人類,因為Earl是Mr. Brooks的自我,而Marshall才是他的本我。
Earl希望借由斷癮治療停止殺人,擺脫Marshall,但他從來沒有說出類似“良心負罪”這樣的話,最讓他苦惱的是萬一他的身份被發現,那對於他的妻女來說會是怎樣難堪的場景。
所以這只是自我努力想要約束本我的慾望,歸於超我的階段,像我們每個良好市民一樣,想要受縛於社會道德文明,為的只是用興奮激情來換取波瀾不驚但是正常的生活。
他僅有的戰勝Marshall的一次,是為了救他的女兒。
本我是自私的,告訴他說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日後的安寧,應當讓他的女兒進監獄,殺了Mr. Smith,繼續他自己自由黑暗快樂的生活。
然而Earl說,“她是我女兒,我愛她”,衝破了Marshall的阻攔。
這是自我將本我昇華的一部分,是人類之間的關係對於人性的至深影響,所以文學影視作品裡才總是喜歡把“愛”當成拯救世界的金箭。
因此當Earl聽到Jane說“我自然愛你,你是我爸爸”的時候,他竟然也對自己女兒身體跳動的渴望謀殺的基因微微放了心(他對Marshall說“她還沒有走得這麼遠”,意思是她應該還沒有完全迷失自我)。
或者說,Earl是我們每個人用來和這個社會交涉的自我——擁有美好的家庭,成功的事業,無垢的聲名,而這一切只是為了滿足Marshall,也就是我們的本我的長遠的慾望——喜歡美食,喜歡做愛,喜歡謀殺。
所以我們才會喜歡Hannibal,才會喜歡Mr.Brooks,就像看到我們自己的自我終於擺脫了超我的控制,而屈從於本我,活出原來的面目。
像我們的祖先那樣從殺戮中感受興奮,從鮮血中暢飲愉悅。
戴上文明的面具,身體裡仍然殘存著野蠻的血液,奔流著尋找出口。
虛偽的人會別過臉去說“殺人者應該下地獄”,而誠實的人會承認“他們是我們的黑暗面的代言人”——他們並不是純然冷血的如動物,他們的慾望也許會臣服於感情,譬如Hannibal之對Starling,Mr. Brooks之對Jane,但絕不會默然於社會的標準,因為他們有更高明的頭腦,更高超的手段。
所以真的懂得Mr. Brooks的人絕對不會相信他真的會把性命交到Mr. Smith的手上。
Mr. Smith是個還在動搖的“我”,像大部分的凶犯一樣,厭倦了平淡的生活,渴望新鮮和刺激。
但同時又沒有足夠的智能和膽識。
他險險就將Mr. Brooks出賣給了警察,又在犯罪現場犯下了愚蠢的錯誤,這樣的人,既沒有決心去控制本我,也沒有能力去突破超我,這樣的人最後總是犧牲品。
影片塑造了幾段非常古怪的關係。
除了Earl父女,Earl和Marshall,Mr. Brooks和Mr.Smith之外就是影片的另外一條主線——Tracy Atwoods和Earl Brooks。
首先兩人的姓氏就很趣致,Atwoods是“在森林”的意思,而Brook則是可以作“小溪”解。
難道外國人也講究仁者擇山,智者愛水嗎?
其次,作為影片的男女主人公,這兩個人從來沒有碰過面。
即使是一個作為罪犯,一個身為追匪的警探,兩人大部分時間仍然在自己的生活中打轉,Earl忙於搞掂Mr. Smith和解救自己的女兒,而Tracy則疲於應付前夫的敲詐和對頭的追殺。
但是僅一點了解之後,Earl喜歡上了Tracy,這並不是出於男女之間的傾慕,多少有點類似於Hannibal對Starling起始的好感,像是從地獄裡嗅到了遠在天堂的同類的氣味,遙遠的,甚至可以說是站在兩極的,但在骨子裡卻是一樣的。
Earl感嘆說他喜歡Tracy,因為她雖然有一個富有的父親,但她卻擺脫了他的影響,選擇了自己的人生,而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事業,而這正是他期望於Jane的。
而Jane恰恰讓他失望了。
她沒有能擺脫他的影響,一如他早前害怕的一樣,她繼承了他的基因,染上了殺人的惡癮無法自撥。
如果說Earl的自我在頑抗,Jane的自我業已迷失,Mr. Smith的自我在掙扎的話,那麼Tracy和Starling一樣,擁有超人般堅定的自我。
她恨她的前夫,但她並沒有殺死他的慾望,她有富有的父親,但她並沒有依賴他的想法。
她抗拒外界施加於她身上的影響,甚至拒絕別人的幫助,企圖以自己的力量控制局面。
Mr. Brooks也像Dr. Lector一樣,幫了我們的女主角一個小幫——他殺了她的前夫,引她去找到她的仇敵,解決了她生活中的干擾,為的只是一個答案——Marshall常常問Earl“為什麼定要苦苦掙扎?
你終究鬥不過誘惑”,那為什麼,為什麼她竟然能擺脫。
-為什麼你要從農場逃跑?
-因為羔羊在尖叫。
你答應過告訴我野牛比爾在哪兒。
Dr. Lector笑了,他遵守承諾幫助這個年輕的FBI探員救出了她的羔羊。
作者說因為Starling是Lector僅見的少數沒有墮落的人。
-為什麼你要當警察?
-我父親悔恨我不是個男孩子。
我窮極一生就是想證明我的父親是錯的。
你答應過告訴我你在哪兒。
Mr. Brooks笑了,他說“我正在一座高樓上”,然後將紅色的手機從樓頂上摔落。
影片沒有停止在Earl的噩夢上,因為死亡於他是解脫,是掙扎的中止,是問題的中斷。
而他不能停止掙扎,人類無法解脫,無法停止掙扎,無法停止發問,只有一遍一遍地祈求上帝說請賜予我平和以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賜予我勇氣來改變我力所能及的事,賜予我慧眼來區分其中的不同。
Costner偏愛離奇的故事和詭異的劇本。
這次,即使是在大眾的眼中他應當也沒有挑錯。
電影兩線並行卻錯節有致,絲毫不亂,奇情迭出卻又在情理之中,邏輯之內,台詞中還不時來個幽默。
Costner和Moore兩張從來表情不很豐富的臉各司其職。
相對而言,因為Tracy Atwoods警官個性堅硬,果敢獨立,所以Demi Moore的任務要簡單一些,就是做回二十年前屏幕裡的自己即可。
而Earl Brooks卻是在標準好先生和變態殺人狂之間來回穿梭,難得Costner在溫情的家庭和緊張的謀殺之間演得一點也不脫節。
Earl Brooks (Kevin Costner) is a wealthy, successful businessman recently honored by the Portland, Oregon Chamber of Commerce as "Man of the Year." In his secret life, Brooks is a serial murderer, known as the "Thumbprint Killer." Brooks has abstained from murder for the past two years by attending Alcoholics Anonymous meetings to cope with his killing addiction. He feels the compulsion to kill rising again, however, as his id, Marshall (William Hurt) becomes more insistent. Brooks kills a couple while they are having sex in their apartment and, as part of his pathology, leaves each of the victims' bloody thumbprints on a lampshade. Brooks follows his meticulous modus operandi, including fastidious preparation and cleaning up the crime scene before departing. Marshall then notices that the couple's curtains were open.Brooks' daughter Jane (Danielle Panabaker) unexpectedly arrives home, having dropped out of college in Palo Alto, California. She visits Brooks at work and mentions that she would like to get a job with his company. The same day, “Mr. Smith” (Dane Cook) turns up at Brooks' work and blackmails him with photographs of Brooks (taken because of the open curtains) at the most recent murder. He demands that Brooks take him along on a murder; reluctantly, Brooks agrees. Mrs. Brooks (Marg Helgenberger) reveals that Jane dropped out of college because she's pregnant. The Brookses are then visited by detectives from Palo Alto who want to interview Jane about a hatchet murder committed in her former dorm building. Marshall and Brooks realize that Jane committed the murder and consider letting her go to jail to "save her" from becoming like them. Eventually, however, Brooks uses an alternate identity, flies to Palo Alto, and commits a similar murder to make it appear as if a serial killer is loose, thereby exonerating Jane.Brooks decides that he no longer wants to kill, but knows that he cannot stop himself. Not wanting to be caught and shame his family, Brooks concocts a plan where he will write a note to his family claiming to be terminally ill, and leave, never to return. Brooks research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police officer chasing the Thumbprint Killer, Detective Tracy Atwood (Demi Moore), and discovers she's in the middle of a messy divorce from Jesse Vialo (Jason Lewis). Brooks decides that Vialo and his lawyer (Reiko Aylesworth) will be Smith's first "victims". At the scene of the Vialo murder, Smith urinates in a fit of panic, leaving his DNA for the police to discover later. While driving away from the scene, Smith pulls a gun on Brooks, which Brooks and Marshall had predicted would happen. Brooks explains his plan to Smith, who agrees to kill Brooks. Brooks takes Smith to a cemetery he owns, and explains that they will find an open grave; Smith will shoot Brooks and then cover him with just enough dirt to mask the body. The next day, a casket will be lowered into the grave and covered, and Brooks' body will never be discovered.Smith attempts to shoot Brooks, but Brooks reveals that, at some point prior, he had broken into Smith's apartment and bent the firing pin on Smith's pistol, rendering it inoperable on the off-chance that Brooks would change his mind. Brooks' brush with death makes him realize he wants to see his grandchild and he turns on his would-be murderer, slitting Smith's throat with a shovel. As Smith lies dying, Brooks reveals that he used many different MO's before becoming the Thumbprint Killer. With Smith's urine providing the only DNA evidence of the Thumbprint Killer at a murder scene, Brooks will remain undetected.Mr. Smith is named as the Thumbprint Killer and Brooks returns to his normal life. Knowing he is in the clear, Brooks calls Detective Atwood, whom he has come to admire, to ask her why she is a police officer. She replies that her father had wanted a boy, and she wanted to succeed in spite of him. Atwood is unable to trace the call before Brooks hangs up, but she realizes that the Thumbprint Killer is not Smith. That night Brooks has a nightmare in which Jane kills him, suggesting that he fears Jane will become like him.
可能是所学专业的缘故 ,我最近开始迷犯罪悬疑的题材,欧美的犯罪题材电影相当一部分都以精神障碍为原型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再加上与中国迥异的文化背景,mix在一起,比较复杂,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确有扑朔迷离的感觉,同时也让我乐呵呵地对照专业知识找各种吐槽点。
这部电影里,Mr. Brooks身上发生的情况呢,单用人格分裂是无法解释的,主人格和副人格?
同时出现?
无缝转换?
而且两个人格可以彼此感知?
这不合逻辑。
他有幻视、并且有交谈性、命令性的幻听,可他的思维和情感完全没有异常,用精神分裂也无法解释。
不伦不类,姑且就当作是科幻的背景,不去探求其严谨与否。
Mr. Brooks实在是个聪明绝顶的人,所有的杀人计划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他和他幻想出来的Marshall交谈,讨论,一起实施杀人计划。
这个Marshall,我的理解,他也是Brooks的一部分,是被Brooks极力压制的潜意识的执行者,代表了Brooks的“本我”部分,是被压抑的想要释放的潜藏在心底的欲望。
Brooks和Marshall的冲突实际上就是“本我”和“自我”的冲突。
电影中Brooks作为父亲,对女儿的保护也让我感慨,他甚至于Marshall决裂,决定以自杀的方式保护女儿。
幸而遇上了Smith这个蠢材,事情才有了转机。
Smith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像他这种智商,除了把照片交给警方或者选择永不开口之外,其他方法都是自寻死路。
影片刻意把杀人的罪恶感淡化,这是我不支持的。
多数观众都会被引导,赞叹Brooks的智慧和严谨,赞叹Brooks为保护女儿所作的牺牲,忽略了被他们杀的人是多么无辜。
Kevin Costner的演技出神入化,大赞!
电影最后一段,Brooks的台词:My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that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that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Living one day at a time; Enjoying one moment at a time; Accepting hardships as the pathway to peace; Taking, as He did, this sinful world as it is, not as I would have it; Trusting that He will make all things right if I surrender to His Will; That I may be reasonably happy in this life and supremely happy with Himforever in the next. Amen.
学遗传的人恐怕要皱眉头了。另外William Hurt老矣,已经完全褪去当年的锐利了,我都没认出他来。再另外,最近着实觉得靠拼贴也可以完成达到一定基本水准的作品的,就是说我开始理解拼贴作为一种艺术了。
最后如何不是做梦的,就更好了
不要总自以为你了解谁,只要一个小念头,爱你,杀你都有可以。
Mr.Brooks真是太帅了,可《Mr.Brooks》却仅仅有个帅大叔男主角而已……
有其父必有其女,布鲁克斯先生的恐惧一点儿都不为过。况且这些事儿布鲁克斯还需要马歇尔,可是Miss布鲁克斯可是单枪匹马闯关的侠女。
3.5星 科斯特纳与威廉好演员!常规拍法,挺稳当的。可以加入我的“世界真邪恶”系列
人格分裂'题材不错
方方面面都能看出导演的无限自信与野心,他一定深深沉醉在自己的作品里。
实在看不下去了。拼凑痕迹好重,叙事又慢,BUG很明显。没看完
结局非常政治不正确~ 但很好我TM就爱破坏俗气的道德的你
努力看了N次都没看完
HIGH片。结尾枪战的片段和那睡梦的剪刀,爽翻了。
并非简单的变态连环凶杀案,主线的曲折自不必说,女警察的副线也使影片显得更为饱满
1.没风格没质感,跟二流电视剧似的.2.人格分裂+后窗+dexter+女警官=shit
高尚人士喜欢玩高尚游戏
双面人性
磨磨唧唧,全是对话,没有任何精彩的剧情,怎么会有高分
凯文科斯特纳已死
剧情不错...只是没有太多可想的瞬间和细节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