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
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
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
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
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
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
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
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
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
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
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
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
”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
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
”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
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
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
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
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
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
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
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
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
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
”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何小萍也不理解吧。
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
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
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
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刘峰无疑是个好人。
好到让人心痛。
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
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
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
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
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
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
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
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
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
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
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
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
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
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
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
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
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
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
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
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
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
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
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
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
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
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
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
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
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
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
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
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
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
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
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
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
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
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
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
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
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
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
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
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
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
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
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
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
不是。
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
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
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
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
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
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
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
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
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
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
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
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
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
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
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
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
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
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
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
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
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
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
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
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
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
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
《芳华》:集体讲一半,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杭城有雨,雨势渐歇。
提前看的《芳华》,通红的底色和绿色的标题,却和当日的雨一般,渲染得够劲,力道却不足。
《芳华》讲的是七十年代末文工团发生的故事,一群俊男美女,在特定时代下的青春岁月。
电影以第三者的口吻娓娓道来,但是她的讲述却非常克制。
只作故事衔接的用处。
当旋律铺展,红绿配色犹如满地罂粟,然真要说些什么,倒是说不上了。
更多是一种军队题材的形式主义罢了。
将故事置身在历史里,用追忆的视角去看,再平淡的故事都能因此带几分“超然”的感觉。
因为时代本身才是最好的故事。
再多,却是没有了。
像是一群不知愁滋味的少年郎,他们会笑会闹,也会联手欺负人。
并不是说穿着军装就一定善良,也不是说那个时代的人就一定淳朴。
偷懒、吃醋、攀比、矫情,那些“人”身上有的毛病,这个年代的人也有。
故而,对时代本身的刻画就显得尤为重要。
时代之于人物是一种成全。
主人公刘锋是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
一个被所有人都喜欢的人。
然而,这个人,在某天同心爱的姑娘表白之后,一夕间从神坛跌落。
所有人都指责他,觉得他猥琐。
被表白的姑娘觉得恶心、难堪,他是刘锋,一个像“神”一般的人,怎么能够喜欢她?
而她,担不起,腐化“活雷锋”的罪名。
语言在那个年代无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物什,稍不留神就可能被改造。
这是一个好的桥段,然则,在影片中出了差错。
一家之言。
在我,看到的是自私自利的胜利,和集体主义的冷漠。
被表白的姑娘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有两块表,和不同的男孩约会。
当刘锋抱着她的时候,她本能是不抗拒的,等到她作出反抗、哭泣,不过是被人看到,恰恰那人说她腐化“活雷锋”罢了。
这个时候,当是要分辨一下“人言可畏”的时代特殊性的。
可镜头一转,姑娘一哭,活雷锋彻底走下神坛,接受调查去了。
在调查过程中,审讯的人逼他认罪,还没开始审问就已经给他定了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有从前的荣耀都成了讽刺,整个集体都选择疏离他,仿佛沾上他,就是沾上了腐败。
可也是几个镜头一转,就上了战场。
烽火连天,看不清楚刘锋的脸。
看一个时代,是要走进去看的。
电影给我们搭好了框架,填了内容,却又过于“轻描淡写”了些。
本该振聋发聩的时代符号处理得“柔软”了些,以至于丧失了力道。
这是一个阶级鲜明的年代,人以群分是必然的。
落后必将受到排挤,位于第一梯队的人掌握着完全的话语权。
去歧视一个人,何尝不是一种身份的“自矜”?
刘锋出事,成分不好,所有人都不肯为他出一句话。
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要统一行事。
这种时候,真相反而变得不重要了。
集体需要的是一个光鲜的人。
一旦出事,只会撇清关系,才是最大的讽刺与刻薄。
高台之上的赞礼,掉入尘埃后粉身碎骨。
影片的结尾,文工团解散,所有人各奔东西。
聚散如星点,从此不相见。
集体分崩离析,将出现新的集体。
其荣辱、其观念,却不会丧失。
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博弈,又将何去何从?
也可能是我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缺少“感同身受”的体会。
在我,却始终觉得,好的作品必将是能打破时空间隔而产生共鸣的。
抱歉,在这本片子上,我感受不到。
力道太均匀,反而少了感染力。
要说的主旨很多,却像棉花,轻飘飘的。
配乐再震撼,也深入不到人心。
这是一篇优秀的命题作文,却谈不上杰作。
过去是虚晃而不真实的,就连影片传达的感情也是。
讲集体讲一半,讲战争讲一半,过去也就不复存在了。
【晨起听闻改档,怕是再上映,又不是我所看到的模样了。
剪刀手惯有本事。
】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底层人民配有芳华吗?
又流眼泪了,多次。
但好像并不是为剧情,也不是为了人物。
只有一个:家庭出身。
男主刘峰,文工团里的活雷锋,人品道德能力无可挑剔,人人说好。
可是农村出身,爸爸是个木匠。
他对战友是真正的爱,对老兵捎信带东西,对新兵无微不至。
能吃亏,食堂打饭别人吃饺子他吃饺子皮;有能力,在单位领导器重要推荐去上军校,厨房跑了头猪,第一时间就想着叫他一块去抓。
(抓猪的场景很反讽,迎着高举毛主席语录,喊着誓死保卫毛主席口号的游行队伍追过去。
)有爱心,为了给战友省钱结婚,自己给他打一套只有在上海或者军区领导家才有的沙发。
此战友也是农村出身的大龄青年,被城里媳妇逼着要的沙发。
确实是个活雷锋,也可以说一个农村孩子为了改变命运做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然而,他的家庭出身好的战友们虽然平时嘴里夸他活雷锋,心里并看不上他,把他的奉献当成理所当然。
当他为了爱情,把上军校转干的机会给别人。
然而在给暗恋对象(上海姑娘,反差大不大?
)表白后,被所谓战友看见后第一反应是“活雷锋变流氓”被诬陷成刷流氓。
在受尽侮辱后,下放到大山深处的连队伐木。
临走时无一老战友相送。
唯有他照顾的女主新兵出于感激前来相送。
一堆的奖励都扔了。
女主何小萍出身更不好。
父亲有历史问题在劳改,母亲改嫁,继父歧视,其他兄弟姐妹欺负。
以为来到部队不会再受欺负,等来的其实还是伤害与凌辱。
她的舍友们一开始就对这个不属于她们团体的新人就排斥。
从偷军装事件到晒内衣事件始终只看到凌辱。
甚至人家在得到英雄称号后精神崩溃,也换不来她们半点同情“她不是一直想当英雄吗?
怎么这个样子!
”她因看到男主这么好的一个人被陷害,无人站公道从而对文工团产生了厌恶和抵制。
在没有选择后给她当了一回主演后就被毫不留情的发配到前线卫生队。
男主女主为了洗刷自己,前者上前线浴血奋战丢了一只手,后者抢救伤员过多导致精神崩溃。
男主带队上前线不要命的场景和女主在看节目时独自一人走到草地月下独舞真的看得我不能自已,泪流满面。
退伍后,男主讨生活蹬三轮车,被城管收车讹诈,甚至摁倒在地上打。
女主精神问题一直未婚,孑然一身。
郝晓雯,一直是团里的一姐,无人敢惹。
也是她一开始就主导了对女主的歧视,一系列的迫害行动,她都是主角。
只因为她有一个军长爸爸。
口称“江山都是她们家打下来的”只不过被纠正是她爸爸们打下来的。
在得知舍友男友是同为高干子弟后,在明知道舍友的感情也好不含糊地伸手夺将过来。
退伍后,更是占尽了资源优势,自己做了阔太,老公成功经商,三亚拿地做起了开发商。
从始至终都是利益的既得阶层。
林丁丁,上海姑娘,男主暗恋对象。
出身大地方,没交待具体如何,总归不算太差,因为退伍第二天就离开,并成功嫁到国外。
在偷军装事件中,她虽然也欺负女主,但最终还是理性地阻止了事件升级。
但在后来的流氓事件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出卖了男主。
故事叙述者小穗。
有作者严歌苓的影子,知识分子出身。
在影片中她父亲被平反了。
相对应的是女主的父亲一直含冤,死在劳改农场。
她属于中等。
她一直是事件的经历者和旁观者。
她既没勇气主持正义,看到女主受欺凌也不敢挺身而出但也不比情书,没有丝毫的想法。
点同情心没有,只是在默默记录。
在被抢夺爱人后也只能默默撕了情书。
在后来自己成为作家后与之联系的还是郝晓雯林丁丁这帮人。
他们的战友们可以说出身都高过他们。
女主配舞的朱克,嫌弃女主汗多异味,就敢吊儿郎当,公然不服从领导,还想转业回去考大学。
检举揭发刘峰,就是他干的。
文工团解散的那个场景他们慷慨激昂,甚至痛哭不已,最后全都醉倒在地。
我甚至感到了快意。
也不由地厌恶,这跟当年淮海战场国军被围歼前夜所有军官搂着女话务员醉生梦死一样。
政委这个角色很厉害。
他赏识刘峰,推荐他去读军校。
刘峰出事后,丝毫没看到他有保护刘峰的意思。
其中原因,我想了半天。
估计有二。
一:他推荐刘峰读军校,一是赏识,二是扩充自己实力。
因为电影里交待很清楚,军校出来就可以到军部任政工干事,刘峰毫无疑问会对政委感恩戴德。
对政委而言无疑是实力扩展到了军部。
而如果他推荐别人如陈灿、郝晓雯之类,丝毫不会对他有有影响,他们可不会对政委的知遇之恩感恩戴德。
他如果推荐穗子、林丁丁之类又存在风险,政治出身带来的不确定性。
二:刘峰摸人事件出来,以他的想法毫无疑问是:你小子辜负我的好意居然是贪恋美色。
恼羞成怒是肯定的,说不定把刘峰处理到伐木连的主意就是他出的。
因为后来何小萍也是同样的手段。
政委对何小萍的处理更说得上是稳准狠了。
还有一个人物,一个16岁冒充17岁的兵。
全身烧成黑炭,在与女主谈话后死去。
这也只可能是个农村兵。
以我所知,只有农村兵才会为了改变命运这么做。
还有一个细节,他都没吃过果丹皮。
在这部影片里,我只看到残酷。
出身带来的残酷。
只有小时候看路遥的《人生》才有的感觉。
但《人生》基本上还是积极向上的,这里我看得很悲伤,基本上是绝望。
不由地想起了杜月笙的泥鳅鲤鱼理论:“你原来是一条鲤鱼,修行了500年跳了龙门变成龙了,而我呢原来是条泥鳅,先修炼了1000年变成了鲤鱼 ;然后再修炼500年才跳了龙门,倘若我们俩一起失败那你还是一条鲤鱼而我可就变成泥鳅”。
冯小刚不错。
老炮儿:拍出了他北京人的故事。
;芳华:也成功地拍出了他们60年代人的芳华年代,青春记忆。
拍出了他大院子弟的生活,也拍出了他当文艺兵的感觉。
50、60年代的人是幸运的,有代表还原他们的生活。
70年代人好像没有任何文学或电影之类的文艺作品反映了。
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
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
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
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
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一个人独舞那段,我一个男嘉宾几近湿眶,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节奏,每一片灯光,每一个音符,将何小萍埋藏多年的梦想彻彻底底的展露,从小缺少父爱、被人欺负的她在文工团依然待遇不曾改变,梦想藏心,人人不识我的那种倔傲在独舞时体现的淋漓尽致!
(难道真要140字以上吗),那一段影院里我听到周围有人唏嘘、看到有人拿掉眼镜在抹泪……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
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
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
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
”,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
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
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
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
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
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
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
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
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
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
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
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
你的好,没人珍惜。
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
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
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
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
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
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
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
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
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
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
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
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
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
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
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
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
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
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
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
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
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
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
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
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
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
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
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
有人捕捉到了磅礴历史的荒诞和个体命运的凄清,如霸王别姬。
有人挖掘出了魔幻岁月的热情光芒及对芸芸信念的强烈辐射,如阳光灿烂的日子。
有人忙碌着将时代符号和商业元素拢在一起然后找醒目的位置贴情怀标签,这是某二草电影。
看陈凯歌常会感受到浓烈的士子气,半是提问半是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都有责任。
看姜文的则是帝王气: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得赶紧解决问题。
而看冯小刚的电影却是:时代的错,历史的错,领导的错,总之都是你们的错!
我是个无辜又可怜、纯洁又善良的小仙女受害者!
从集结号到芳华,一如既往。
沉迷控诉不能自拔,牢牢抱着喜欢找人背锅的俗世心态不动摇,充分表达了自己站在群众一边的坚定立场。
一代人鼓涨热情的纯真信念被低级肤浅的诠释出售,又一代人隔着沧桑斑驳的时空对不曾拥有也未必懂得的青春鼓掌叫好。
有人刻奇情怀有人消费历史有人赚了银子,高低贵贱一任摆弄成为背景,台上台下煽情感动各取所需,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在华丽的幕布后冷冷地消逝。
胡同层面的事物认知,必然是出不了好东西的。
姜文陈凯歌再失手也掉不下来,嘴炮再努力也爬不上去。
一把年纪了削尖脑袋频频出手想往思想艺术的史册里挤,但终归也只会吃吃国难体制的人血馒头,拿这些重大敏感题材消费一把忽悠点廉价的感慨和激动。
大时代的精神实质对其来说注定是一个无法理解的谜,一味把自己挂在时空里露怯又是何必?
难道是为了满足需要自我感动却又蜜汁审美的观众么?
总不会是被骨子里高尚的为人民服务情结左右的不能自己吧?
电影里的文工团,实在太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了。
霸道的有点仗势欺人的女舍长,像王熙凤。
带头bully何小萍,然后心里觉得自己在伸张正义,毕竟是干部子弟,满眼只看得见自己,偶尔施舍一点儿给友谊,但终归该抢的时候绝不手软,毕竟门当户对呀。
萧惠子很厉害的,父亲尚未平反的情况下,是有“黑点”的,但她左右逢源,既能当巧平儿结识凤姐,也保持了自尊不参与欺负她人,默默喜欢一个人,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他身上,可以为了他付出一切,也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这是袭人。
林丁丁最可悲了,她被“不是人”的人惦记上了,那个人光彩照人,但他压根就不被当做是一个人,他是榜样,是雕像,是标兵,他是活雷锋呀。
突然一刻,发现英雄也拉屎,还便秘,一害怕,内心自私的小算盘一打,就不管旁人死活了,毕竟对方是活雷锋,自己是弱势,腐蚀活雷锋的罪行她可担待不起,干脆豁出去了,与其让小人欺负自己,不如让小人去祸害活雷锋吧。
跟小人既然不能讲道理,也就只能委屈英雄了,她是作恶,却又是让人极为无奈的初心,否则画风一转,有十分“正义”的人给她剃个阴阳头再赶出去,也是“大快人心”的,谁让她腐蚀活雷锋呢。
何小萍如香菱一样的苦楚身世,从小受尽委屈,她以为自己能像探春一样,跟赵姨娘划清界限,就能在大观园里有自己一席之地了。
但何小萍多了一份自我,敏感的有点“怪”,像林妹妹,她认人心,她懂好坏,她一旦认定,便是一生。
虚伪的政委也懂好坏,力劝腰受伤的刘峰去深造,珍惜机会,把握住自己的前途;可当造人恶告,需要领导出面帮一把的时候,替大家害臊的政委此时不害臊了,缩着脖子看刘峰受处分,这个贾政老爹啊,一身正气,却是欺软怕硬,空架子。
文工团的日子是浪漫的,可爱的,美好的。
刘峰很早就触到了他人生的顶峰,并且这一切都是他靠自己的能力与魅力获得的,可这一切都不重要,都可以推开,毕竟跟心上人一比,这些俗物名声都太不值钱;后来他很受苦,像是被生活欺骗的样子,却又不在乎,毕竟跟被心上人抛弃一比,所受的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能推掉大好前程,只为陪佳人,自然在看清楚佳人真实的样子后可以心如死灰。
很感人,哭的最伤心的一幕是断臂后的刘峰重见生病的何小萍,那一幕太感人了,很悲怆。
但若干年后,在小站的再会,却有一种佛性,一种洗去铅华回归生命本质的质朴,很真实,很圆满,很有魅力。
何小萍告诉他,自己当时送别的时候,其实是想去讲一句话。
刘峰问,什么话,当时讲了吗?
何小萍在嘴里含了十多年的话,她没讲,急死我了,既要担心她又吞回去不讲了,又觉得她这句话不好讲。
“我喜欢你”,力量太弱;“我爱你”,又太俗。
看的时候真的有点紧张,直到她讲了一句:“我想你也抱抱我”。
这句台词真棒,即暗合当时的拥抱事件,又合情绪,刘峰用手抱了抱她,那种质朴的情感,特别打动人。
妙玉那么严苛的修行,没有解脱,宝玉却真成了佛,还是要真正经历的。
刘峰是真正的经历,他是真的善,经历了当榜样,也经历跌落成流氓,他上战场看见生死,也见故人看见无常,所以他最后能有一种满足的状态。
大家从文工团出去了 ,各奔东西,找自己的归处;大观园永远只是“芳华”状态,它随时间流逝,女舍长嫁给陈灿,袭人上了大学,害人精出国了,归处都很漂亮。
刘峰登三轮,被欺负,境遇不佳,老婆都跟人跑了,下场似乎不好看。
但从人生的角度,他非常早的时候就经历了人生之灿烂,很满了,只有往下跌。
在这个跌的过程中,他既不愤懑,也不敌对,他完全有资格酗酒买醉的,也有资格哭诉自己的不公平待遇。
但这样就不像他了,他就是那样一个灿烂的人,他自己选择的,无私奉献,他开心吃一碗破了皮的饺子,破了皮的生活他也能接受。
最后他是圆满的,因为他绝对不会空虚。
或许是自己格局小吧,感受不到大时代,却被人物本身抓住了,看完就记住了刘峰在小站抱紧何小萍的样子,真是美好啊。
看完电影,很满足。
我婆婆都二刷了。
集体性溃散之后的怀旧,而叙事者恰恰是影片中林丁丁那样的人,理解不了理想主义,对于历史的认知始终在它的那点尔汝恩怨里打圈,它们甚至连幸存者的愧疚都不会有。这是一撮干部子弟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芳华,如今它们升格为各种利益既得者,开始了自己假惺惺的编撰。
前几十分钟镜头把我恶心坏了,无不透露着中年油腻猥琐大叔色迷迷的小眼神。中间也哭了,但还是挺恶心的,再怎样替一个畸形的年代镀金也不行,错的就是错的
最怕的是凡人无端被捧上神坛,被迫剥夺了人性。在集体主义里被赞美、嫉妒的英雄,最易被暗中滋生的恶意孤立。一旦被撕开缺口,只能万劫不复。无端有一代人献祭了丰美年华,英雄的讴歌粉饰了血泪时代。当太平来临,被剩下的破灭的理想主义,只余袖管空落落。有些芳华注定不曾起舞便被夭折,谁的错。
水平很高,可掌镜春晚
终于看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芳华,听说又延长密钥期了。嗯,值得。芳华中的一颗番茄🍅吸引到我,但看完后却满是对那个年代的畅想以及那种情怀对我的深深感染。有感情的作品是可以有生命力、真正打动观众并走进人心的。芳华,做到了!
勉强及格。摄影好,横幅有油画的意思,技术环节都不弱。内容上也用擅拉伸的青春肉体和不见越南人的战争场面,配上窥视女性世界的角度,维持了可看性。但讲剧情的话,有点蒙,把女主角设定为狐臭,那她受的欺负好像也顺理成章引不起代入了,活雷锋的心态也过于特殊。还是落在中年人对命运的轻轻慨叹上了
冯小刚是戴着镣铐对那个扭曲的时代做了尽可能的有效表达。他克制地展现了那个时代里属于个人体验的小美好,又含蓄地批判了那个时代里属于体制的丑恶。【JSZ万达】
我建议:将战争和军医两场戏删掉,直接用画外音交代角色断手和精神失常;如此,可为佳作。
冯小刚除了贺岁喜剧之外的其他作品都有种一言难尽的“假装”优秀,即使营造出十足甚至过度的时代气氛,还是逃不出冯氏的市井桥段。
冯小刚的严肃电影里总在反复讨论集体泯灭人性,然而个体又对集体有严重依赖,归成一种病态,到这部片里放大至极。最打动我的是穿着精神病服的何小萍在旷野中孤独起舞,被集体毁灭后又恢复那种意识回归正常。可能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不能理解这种病态也离它越来越远,但我看到了起码父母那辈的生活缩影。
看严歌苓小说被翻拍成的电影,就会感觉相比小说,根本就不需要电影这个艺术表现形式啊(穗子长得真好看
精神分裂的文工团版青春片。感觉导演的青春期性幻想全在,画面美轮美奂内里混乱不堪。时而冷眼旁观吃人血,时而深陷其中自我感动,萧穗子何小萍两种情绪互相拉扯,感觉原著和改编各自在high。散伙饭时集体斯德哥尔摩,海口那段又强行把锯齿似的凉薄打磨成圆润,看得真累。三星半。
7分还是有的。首先没有一个演员长得是对的,彼时文工团怎么挑人,冯小刚能不知道吗?所以演员选成这样就直接取消问题了,扯什么历史叙事,根本就是个讲校园霸凌的青春片。其次冯小刚与严歌苓在情怀上是严重分裂的;再就是对女性的观看实在太过凝视了,想夹带的私货也太多。再度询唤中老年观众,够狠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贪多剧情,剪辑硬伤,角度太平。无反思无深度。音乐使用过多,衔接过渡全靠老歌,可实在不能喜欢这种主动努力感染你造成的不调和。情怀还是怀情严歌苓改编电影,仍然最喜欢《天浴》和《归来》。
太主角视角,芳华只属于某些人,就像青春校园里永远裙衣飘飘,笑容灿烂的漂亮女主角。低端人口被压榨的命运表述得很清楚了,可旁白和大量浓墨重彩的舞蹈怕是暴露了冯导沉醉于那个时代的实际态度,毕竟他不是小萍,也不是电影里的活雷锋
“荷叶生幽渚,芳华信在兹。朝朝空此地,采采欲因谁。但恐星霜改,还将蒲稗衰。怀君美人别,聊以赠心期”。(1.觉得窦骁可能更适合 2.苗苗和钟楚曦都有好戏时刻,但最喜欢的一场戏是黑夜里单恋之人穗子的伤心与感慨,她在黑夜里撕碎心绪,也和自己的过去和这个时代做着最决绝的告别)
一个感情片就甭套战争片的近乎了。
这是A片吧。好爽啊,都喜欢!那个腰,那个腿,小胳膊,那个小巴掌脸。唯一的问题,怎么个个鼻子都那么挺,这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