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一开始就在字幕上打出了:“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岛观众应谨慎观看,因为影片中可能包含了已故人士的图像和声音。
”这让观众对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电影多了一份神秘感。
女主角的名字叫罗宾·戴维森:名字很man哦,相信她的个性也是很男人,她曾说:游牧者或四海为家或无处为家而她属于后者。
那为什么她说自己“无处为家” 呢?
这得先从她的身世说起。
罗宾在六岁的时候,她的母亲不幸自杀身亡,父亲并没有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而是将她送到姑姑处寄养,令她最伤心的事情:是她就要和从小相伴的一条大狗无奈的分离了,而且不能再见面。
那么罗宾在姑姑家生活的幸福吗?
影片中她只字未提,她一定是不开心的。
寄人篱下的生活我是有感触的,当时我从外地来到上海,住在爷爷奶奶及叔叔一家三口一起,我住阁楼,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
爸是长子我是唯一孙女不能拒,因为爷爷把当时承诺给爸爸的房子卖了炒股票输了。
他们对我不理不睬、缺乏温暖都无所谓,爷爷奶奶倒还好只是那位婶婶相处了五年和我说过的话竟然没有超过五十句。
最残酷无情的暴力就是沉默寡言的冷暴力啊!
好在我比较幸运,工作后不久就升职加薪了,当时叔叔一家交给奶奶每个月的饭钱是300元 ,而我提出要带顿中饭,所以也交了300元,从这之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有所转变,日子也变得好过些了。
而女主并未如愿有份稳定工作,经济不独立人就永远无法独立,免不了要看别人的脸色生存。
影片中的父亲离开女儿后去探险,在1935年时穿越了卡拉哈里沙漠,年轻时更是横跨了东非,他认为独自穿越丛林是最幸福的时刻。
在1948年父亲带着七匹马二十头驴子从东往西横穿了澳洲,这对于年少的罗宾来说也是记忆深刻的,心里由衷的佩服!
所以才会在1977年,27岁的罗宾·戴维森独自一人带着四匹骆驼(名字分别是:杜基、巴博、扎莱卡和它的孩子歌莉娅)和一条黑色中型犬:迪吉蒂,跋涉1700英里(约2736公里),从位于澳大利亚中部的艾丽丝泉出发,耗时195天,最终到达印度洋,成功横穿了澳大利亚西部沙漠。
罗宾史诗般的旅行被《国家地理》的摄影师里克·斯莫兰成功记录了下来,并且成为了轰动当时的新闻。
这并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是经过两年的充分准备:首先要学习野外生存技巧、到酒店打工赚钱买骆驼、学习驯养骆驼,过程中她每天光着脚,脚上磨出了茧。
打工的地方是一个蛮荒小城,白人和土著关系非常紧张,女性又没有什么发言权,必须非常小心地和土著以及男性酒客相处。
有个雇主最初同意八个月后给她四匹骆驼作为工作报酬 ,可他却不遵守诺言,女主只能另找东家。
这次的老板比之前的要好送她一把长枪,让她在遇到红褐色野生骆驼前来攻击时保护自己,这正是之后途中的唯一利器,危机时打死两只凶猛的野生骆驼拯救了女主的性命。
如果没这把枪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肯定没有女主亲身经历和感受的畅销小说《痕迹》,也没有这部精彩影片《沙漠驼影》了。
在一些朋友的提议下,女主最终同意《国家地理》杂志给她拍照,以获得杂志赞助的经费完成旅程。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后,在1977年4月9号罗宾正式出发了,他和摄影师里克拍了些照片后,相约在一个月后的大岩石见面。
在忠实伙伴黑犬迪吉蒂的带领下,四只训练有素的骆驼协助下开始了艰难的旅程,这样的女孩是多么的坚毅,她为了证明“普通人也是无所不能的 。
”是啊,站在她的角度考虑我也会这样做的,在这个世上无依无靠不如靠自己:为人生一博,也许会成功呢?
失败又怎样?
努力过、尽力过,死而无憾!
旅途中骆驼们负责坨重物,它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即使面对狂风乱沙也镇定自若,是女主的坚实后盾。
而黑狗更是女主心目中的英雄,每次有异常情况比如:陌生人、狂风、野生动物等它都是第一时间叫唤告知,让女主提早做出判断并准备解除了很多隐患,还有一次女主折返去找父亲给她的指南针,也并非它有多么贵重,只是它曾是母亲给父亲的礼物。
女主到处寻找终于找到后却迷路了,走了好几处都找不到骆驼们,最后和迪吉蒂说了两遍:“go home”,只见它东闻闻西闻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女主开心得和它跳起了舞、丢起了“沙包”。
要知道迪吉蒂可是女主的心肝宝贝,她每天都抱着它入睡呢,可遗憾的是在陪女主走到旅程的五分之四左右时,发生了意外: 迪吉蒂误食了别人给野狼准备的毒药,当女主看见它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时痛哭不已,最后是硬撑下去才结束旅程的。
后来罗宾在伦敦的小公寓里将这段经历化为铅字《痕迹》,出版后反响热烈,获得了1980年首届“托马斯库克旅行文学奖”——该奖被认为是当时旅行文学的“诺贝尔文学奖”。
而罗宾感叹道:“我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当作家,过着这么复杂而跌宕起伏的生活。
” 不难看出,《痕迹》之所以影响和启迪人们,是因为它不追求外在旅途的曲折和惊险,而是在孤单的旅途中有大量的内心反思,逐渐认识自我、发现自我、接受自我。
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进入一个新的时间、空间和领域。
一千年的时间挤进一天之中,漫长的时间挤进每一步里。
沙漠里的橡树在叹气,对我弯下腰来,好像想捕捉我。
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低伏。
浮云卷过来,又卷过去,还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
影片呈现的都是正能量,但此刻我却想着另外一些问题。
关于冒险式的旅行,媒体甚至整个人类世界都为之欢呼,是人类精神级的极致追求吗?
武功已经够高,但却要更高武功,不惜游走在入魔毁灭自身的边缘。
这到底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又怎么理解世界为之的欢呼?
如果女主最终是死在了沙漠里,人类世界又当该如何反省?
曾看到过一些穷游的事件,或许境遇不如本片女主,甚至失去了生命。
新闻也开始充斥着旅游婊、在本就贫穷乡民的家里蹭吃蹭住的旅游屌。
究竟什么样的旅行方式,是人类世界或者说是媒体人该传播的价值观?
只是想着要认识外面世界的时候,如果不思考,始终还是无法达到内求的世界。
不管走过多少路,不管多少人,最终还是会遇见自己。
总是觉得人类世界怪怪的,这种行为怪怪的。
也许所有这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站到了旁观者的位置。
当享受沉浸于自己的精神喜好中时,应该有不由得他人指点自己恋人不好的叛逆吧。
我算是从户外爱好者跳到另一喜好的一分子,也发现曾经的喜好,多是因为亢奋和年青以及做了他人不做的事情。
停了这么多年后恍然觉得,并不是多么光彩耀目的事,不该是做给别人看,是因为自己真的开心吧!
澳大利亚的电影总少不了那些原始而壮美的自然风光,前有《澳大利亚》;现有《沙漠驼影》。
但《澳大利亚》的漫天的黄土、奔放的牛仔与其中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总有让人置身与美国西部片之中的错觉;只不过故事从西部搬到了澳大利亚。
《沙漠驼影》则没有如此的戏剧性,它甚至太过平淡,平淡到导演也觉得如此叙述一个故事是不能构成一部电影的,所以为了加强整个故事的戏剧性,电影中才会不断的出现童年的闪回。
这种闪回是出于故事性和商业性的目的,在于强行给出主人翁出发的动机和目的,在叙述整个旅途中,其实并不需要。
一个女人,出于某种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选择独自徒步2000英里从澳大利亚的中部沙漠走向遥远的海岸线。
这几乎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故事,故事的简单之处在于,这仅仅是一次行走,一次比别人千万次行走更艰难更遥远的行走,它的实质就是一个起点与一个终点的连线;而故事的复杂之处在于那个谁也说不清的原因与坚持,女子说,别人问我为什么要走这一趟旅程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
” 这一路,有犹疑,有孤单,有迷茫,有疲乏;甚至有时候还会有突如其来的危险,然而还是要走下去。
即便现实中可以有,但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这是一条犹如人生走过的时间一样没有回头的路。
回头望去,她看到的并不仅仅是自己走过的路,她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分分秒秒。
其实远足是一件非常枯燥而平淡的事,它远不如幻想中的新鲜有趣,一路上你所看到的其实也许极其有限,所感受到的最多的就是脚下的路与变换的天气。
可是,有些事就是这样,谁也说不清原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一定要做。
我不愿拿他与《荒野生存》作比较,因为路就是路,一个人的路是无法与另一个人作比较,也不应该拿来作比较。
只论电影而言,只能说《荒野生存》更适合用电影的语言去表达。
一个月前悉知:文哥成功观看他人生中第一部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我忽然想,我的第一部电影是哪部呢?
脑海中忽然闪过两个镜头,第一个镜头是一个男人倒在沙漠上,他面前站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摘下自己那皎白光洁面容,露出机械骨骼和路线,扔下面具缓缓离去,随后镜头便聚焦于插在漫漫黄沙的面具······我多次寻找,都没有找到这部电影,以至于我不能坚信这个镜头是否存在于现实。
第二个镜头,便是一个女人带着一条狗,牵着几头骆驼,她眼前是一片无垠的沙漠,身后是绵延至无垠的足迹——这队旅者就这么走啊走,走啊走,从我的回忆起点一直走到回忆终点······平淡的剧情、碎片的印象,使我只记得小狗死时一声枪响以及一曲冗长而缓慢的沙漠独奏。
电影本无特殊、情节本无特殊,但这两个镜头却将一种独特的情感赋予给我,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性格与导向,这是日后数百部电影所不能给予我的。
那么文哥,你是否能感受到爱德华创造冰雕却不能拥有的无奈?
渴望靠近却造成伤害的自责?试着拥抱却不敢搂紧的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一些场景总会在各种不经意的场合重新出现在你的心中,你肯定不会记得脉络清晰的情节,也不会记得各类抽象概括的特征,你只会忆起一段支离破碎的场景,以及朦胧难言的感觉。
改编自罗宾戴维斯的自传体小说《轨迹》,某种意义上的公路片。
女主为了抹平儿时开始的内心疮疤,一个人走入沙漠,在蛮荒小城里工作赚取上路的骆驼,这是一场真正的旅行。
罗宾只是这个沙漠故事里的一根针串起所有的人与事。
男人占领主导,白人对土著的鄙夷,来自驾旅行的人骂女主神经病还有那些拍照的记者。
女主为了让伤口愈合而来,已经磨难终于能够走进沙漠但是,随行黑狗的离世像一把刀一点点割开了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
所幸的是那位摄影师为干涸的心带来了一丝滋润,这场孤独的旅行带着两颗相爱的心走到了终点走向了海滩。
这部电影故事不是很连贯,有些松散,但是这样的叙事手法使得电影节奏更舒缓更让人觉得舒服。
米娅扮演的女主经历天灾人祸,几次面对绝境,最终完成了孤独的冒险。
一个人,一只狗,三头骆驼,两个人。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一开场就是FLASHBACK,女主角还是少女的时候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和塑胶凉鞋和她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奔跑着。
这个镜头后来多次出现,直到影片中段,女主角被摄影师问起母亲的时候,观众才意识到原来那天她回家的时候父亲出门迎接她……她母亲上吊自杀了。
就像ROBYN说的,她就是想一个人。
无论是好朋友带着别人来找她,还是摄影师的跟拍,都让她异常烦躁。
当她一个人身处在广阔的沙漠里,她才真的是她自己。
到了Ayr Rock被公园管理员正眼都不看地告知,这里不允许骆驼进,因为是“圣地”,一边放走一辆又一辆冒着尾气的汽车。
本来是自然公园,却拒绝和自然最亲近的动物,还真是讽刺。
经过沙暴之后Robyn精神终于脆弱到几近崩溃,她哭着说这根本没意义。
然后在脆弱中,她吻了Rick。
也许内心深处她还是渴望和人接触的罢。
曾经几次点开这部影片的链接但都没有下载,名字以及简介并没有特别吸引我去看它的地方。
偶然间下载后决定看一看,但也没有抱着很大的期望,比如像那些宣传过度的商业巨制一样。
影片一直都很平静,正如原著里面一样,一直都很平静,广袤的沙漠里,反倒是突然间冒出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以及不合时宜,但又是这种不合时宜显出主人公内心的孤独与长时间孤独所带来的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
这是一部旅途作品,与公路电影不一样的是,公路电影总是有一条修好的公路,开上去就是了,不出极端情况,人就是安全的,肯定会到达目的地。
而在沙漠中不一样,没有路,只有指南针以及相伴的狗与骆驼,指南针丢不得,狗与骆驼到最后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
作品中的爱情桥段略显唐突,但又是生活需要,故事就应该这样继续发展。
主人公说自己有时候迷失,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曾经横穿非洲,仿佛她要证明一些什么。
但是她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到达目的地,有这个目标,每天她能够起床,进餐,行走,露营…,继续着一个生命应该做的所有活动。
也许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一件事情做下去就会有结果,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对自己的一种证明,一种认可。
没有修好的路,也会有‘野骆驼发情’似的意外,保护也许需要工具,但是更多的是靠自己坚强的内心迎向这些意外。
看似是影片中的男记者在路途上放好水箱从而她才能够走下来,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认为他是对她的敬佩,他做不到,给他几头骆驼他也做不到,因为那不是他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是她个人的胜利。
这个世界我们总说团结力量大,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只有个体强大才能够团结。
这部作品是一个人的故事,作者也许只是简单记录了旅行中的点滴,但是这种平淡的叙事手法却能够让看客在每一分钟都在思考问题,思考旅途的问题。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四十年前一个人的《侣行》,没有《奇幻派》的寓意,没有《荒野求生》的生死,只关乎旅行和体验
3.6分
有一点二的文艺青年装13没有装好,恩,就是这个感觉。
旅行这事啊。。。
像是一个电影学院的学生,第一次摸到好机器,课本里见过的手法,统统都要上一遍。作曲家,第一次接到大单子,音乐塞满整部电影。
旅行或者其他方式地活着,都只是一种形式,最终都需要坚持。
荒野余生
5/19/2018 MSP alone 先看了攝影師的講座,再看了書,再看了電影。最會講故事的是攝影師。
没劲,这女的真矫情。这种旅行公路片能拍好的太难,没什么戏剧性冲突,除了路上的苦难就没了。路上不就那么点事儿么,酒精,性,嬉皮,自我救赎。
人生恍如沙漠,如何在沙漠中走的漂亮,如何走出沙漠,坚持未免不是一种强大的信仰,只要心中有力量,走一步,铿锵一路!所谓阻碍,皆为历练自我的过往云烟……
虽然剧情十分平淡, 我还是觉得很好看啊很好看... 问题: 影片一开始有caution说aboriginals要注意此片有images and voices of deceased persons. 难道他们还有这种忌讳?
不高不低 其实也就那样 电影和旅行 同生活一样 - 多了些可有可无元素的《都灵之马》
这大概是半年来,看过最震撼人心的电影。对于一些喜欢快节奏,视觉刺激的人来说,这电影可能节奏慢到让人难以接受,可能对主角的种种选择和决定感到莫名其妙,可我却能从心底理解她,理解她的那种坚持和达到目标后获得的那种喜悦。整部影片,动人心魄。
好吧我确实是爱这种有逼格的片子
此等故事只有帝国主义边远地带才能发生啊!
这应该是我看过的沙漠/生存题材里最轻松的一部电影。本来就是讲一个人自发的旅行和精神放逐,真欣慰没有没有拍成阿拉伯劳伦斯版的wild。Mia的愁眉头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惹ヽ(;▽;)ノ
可怜的狗狗。按照最后放出来的女主原型的照片,感觉塞隆更像她
比之荒野生存差太远
一部真人事迹改编的传记片,而且拍得相当“好看”。女主很酷诶,不管怎么说,佩服这种很有行动力又能坚持到最后的人,很难不被其勇气可嘉的行为所打动。我们每个人都是无所不能的个体,孤独又自由。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不需要向他人证明什么“意义”,无需太在意外界的评价。如果你觉得这件事对你很重要,那你就应该去做,如果你知道去哪,整个世界都会为让你让路。“why?”“why not?”
说白了,看不明白,一个人不知怎么就想着穿越沙漠,到底是有什么样的起因让她下了这个决定,不知道。只是把她在沙漠跋涉的艰辛表现出来了。